新个人所得税法采取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相较原税制操作简明性和合理性都有了较大提高,其中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较原来发生了一些变化。

根据税局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计算预扣税款。如何正确计算应该预扣的个人所得税,是经济代理企业避免税收风险的重要一环。

代理经纪服务要交什么税(经纪代理行业从业者)(1)

一、 佣金的定义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包括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在个人所得税管理中佣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只有经纪代理行业的代理人或经纪人(包括直销行业直销员)取得的收入为佣金收入。

2.是代理人、经纪人、直销员等均非企业雇员。

目前已明确的有佣金领取资格的有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行业代理人、直销企业直销员等。

代理经纪服务要交什么税(经纪代理行业从业者)(2)

二、 佣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佣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包括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两部分

涉及佣金的行业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政策规定可以扣除展业成本的,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另一类是不能扣除展业成本的,是这两个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预扣预缴时,如果可以证明只取得佣金收入,可以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余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工资、薪金适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佣金收入不是唯一收入,或者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已在别的佣金收入个税计算中扣除,佣金收入可以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并以扣除后的余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年度),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汇算清缴时

符合下列条件: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可以进行汇算清缴时,作为佣金收入作为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的一部分,减除20%的费用,减去地方税费和附加,以及展业成本(保险、证券),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代理经纪服务要交什么税(经纪代理行业从业者)(3)

三、预扣预缴佣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能扣除展业成本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

鉴于保险营销和证券经纪业务的连续性,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当月不含增值税收入=实际支付佣金÷(1 3%)

当月代征增值税=实际支付佣金÷(1 3%)×3%

当月代征附加税=代征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3% 2%)

当月展业成本=当月不含增值税收入×(1-20%)×25%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当月不含增值税收入×(1-20%)-当月展业成本-当月附加税费

如果个人在佣金支付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000×N-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率(工资、薪金适用)-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N为月份数)

如果个人不在佣金支付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000×N)×预扣率(工资、薪金适用)-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N为月份数)

(二)不能扣除展业成本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选择按次扣缴也可以选择按月一次扣缴

当月(次)不含增值税收入=实际支付佣金÷(1 3%)

当月(次)代征增值税=实际支付佣金÷(1 3%)×3%

当月(次)代征附加税=代征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3% 2%)

当月(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不含增值税收入×(1-20%) -当月附加税费

如果个人在佣金支付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000×N-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率(工资、薪金适用)-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N为月份数)

如果个人不在佣金支付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000×N)×预扣率(工资、薪金适用)-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N为月份数)

按照以上公式,相信大家在计算佣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就不会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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