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日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的捐赠方式及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进行了公布。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日照市红十字会
1.物资捐赠
日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咨询电话:0633-8251084 8232159 8210329
2.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 名:山东省日照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日照银行枣庄路支行
账 号:810101801428000031
(2)邮局汇款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 138 号日照市红十字会五楼 505 室
邮编:276800
(3)现场捐赠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 138 号日照市红十字会五楼 505 室
咨询电话:0633-8251084 8232159 8210329
(二)日照市慈善总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633-8802268 7985158
2、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 名:日照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日照银行枣庄路支行
账 号:371700201110000799
(2)邮局汇款
地址:日照市威海路 69 号日照市慈善总会财务部
咨询电话:0633-8802268 7985158
二、第一批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1、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4、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等物资。
5、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其他重要说明
1、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日照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为方便日照市红十字会、日照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日照市红十字会、日照市慈善总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依法严厉打击假冒日照市红十字会、日照市慈善总会等名义的募捐行为。
日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30 日
出品:山东大众报业半岛传媒·半岛网
编辑: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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