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又被热议,源于莫言对《生死疲劳》的重新推介。

2021年的11月1日,莫言在微博上定义《生死疲劳》:

“写了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的努力与牺牲”。

而在1月29日的视频推介中,莫言说:

《生死疲劳》包含对人的命运的深刻关怀与怜悯。

英勇无畏让你想到的人物是谁(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1)

莫言所说的“人”,就是他站在“超越阶级、超越政治、超越党派”的高度而俯瞰的众生。在《生死疲劳》中,他把怜悯与关怀送给了土改时被镇压的地主西门闹与西门闹收养的儿子兼长工蓝脸的身上:

好地主西门闹被镇压,堕入六道轮回

在《生死疲劳》中,西门闹虽是地主,但他天性淳朴,勤劳能干,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发家致富,比如他几十年如一日保持着早起拾粪的习惯。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蓝脸就是西门闹在街上拾粪时发现的弃婴。因为这个婴儿半边脸有蓝色的胎记,取名蓝脸。蓝脸由西门闹的大老婆白氏抚养长大,算是西门闹半个儿子,长大勤劳能干,成了西门闹家的长工。

1952年土改开始,西门闹糊里糊涂成了人下人,连罪名还不清楚,就被一枪爆头。西门闹去地狱申诉,从而开启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投胎轮回之路:他一世转生为驴,见“驴折腾”;二世转生为牛,叫牛犟劲;三世转生为猪,叫“猪撒欢”;四世转生狗,叫“狗精神”;五世转生为猴,叫“广场猴戏”;六世转世为人,是“世纪婴儿”。

英勇无畏让你想到的人物是谁(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2)

倔长工蓝脸不入社,成为“全国唯一单干户”

《生死疲劳》真正的主角是蓝脸,从50年代开始,始终坚持单干、不入人民公社。

村干部百般劝说,蓝脸不为所动:“我跟人民公社是井水不犯河水。”

村干部说:“可你走在人民公社的大街上”“你还呼吸着人民公社的空气!”

蓝脸回怼: “没有人民公社之前,这条大街就有,没有人民公社之前,就有空气和阳光。”

气得村干部愤怒地骂他“你就是一块臭狗屎!”之后厄运降临:

县长夺走了他的驴,作自己的坐骑。想想都很拉风。饥荒使“人们变成了凶残的野兽”,“像一群饿狼般冲进西门家的大院子”,“把单干户的粮食抢光”,“把单干户的瘸驴杀死”。

无论是好言相劝、诱惑还是胁迫,蓝脸都要做一个执着的“反叛者”。因此,他众叛亲离,老婆、儿子离他而去,唯一不会背叛他的牛也被强行拉走,他依然固守着自己的一亩六分地。

莫言:“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莫言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感言中,重点讲到了《生死疲劳》的创作:

我写的还是人的命运与人的情感,人的局限与人的宽容,以及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出的努力与牺牲。

小说中那位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他讲这个人物是有原型的:

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们邻村的一位农民,我童年时,经常看到他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木轮车,从我家门前的道路上通过。给他拉车的,是一头瘸腿的毛驴,为他牵驴的,是他小脚的妻子。

这个奇怪的劳动组合,在当时的集体化社会里,显得那么古怪和不合时宜,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也把他们看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以至于当他们从街上经过时,我们会充满义愤地朝他们投掷石块。

事过多年,当我拿起笔来写作时,这个人物,这个画面,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把小时候认为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变成“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是什么让他发生180度大拐弯?

“亲其师,信其道。”崇拜一个人绝不会从厌恶开始。少儿时期所受的教育对世界观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不怎么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呢。比如本人对毛主席的崇拜是从小形成的,至今没有动摇过。

所以,莫言的这个“邻村的农民”依然是艺术形象。而“蓝脸”的原型另有其人,就是莫言耳濡目染,从小就崇拜的爷爷。理由如下:

首先,莫言爷爷与蓝脸一样,对人民公社抱有抵触情绪

莫言曾在散文《故乡往事·爷爷的故事》中这样评价爷爷:

我爷爷与土匪司令余占鳌没有任何关系,他是一个真正的优秀的农民。他个头中等,人很瘦,是干农活的好手,也是心灵手巧的木匠。

英勇无畏让你想到的人物是谁(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3)

文中记叙了一件年迈的爷爷为莫言“争气”的事情:莫言辍学后第一次参加割麦子的劳动,虽然信心十足,但最后割得最慢,也不利索,受到别人的讥讽。莫言跑回家跟爷爷告状,爷爷提着镰刀上麦地,给了讥讽他的人一个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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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白漂布的小褂,手提画眉笼子”与特意穿了破衣服割麦子的农民确实不一样。莫言还特意说明,“爷爷是不愿加入合作社的”“发誓不为生产队干活”。

莫言在《超越故乡》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自己12岁时在桥梁工地上当小工,中午趁人休息,到生产队地里拔了个萝卜。被贫下中农扭送到桥梁工地领导那里,领导让他跪在毛主席像前认罪。回到家后莫言被父亲痛打一顿:

当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我。爷爷当时愤愤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

爷爷与我小说中的土匪毫无关系,他是个勤劳的农民,对人民公社一直有看法,他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活。他一直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了。想不到如今果真应验了。

在这里,爷爷对人民公社已经是破口大骂了。而且,很有“先见之明”。当然,这“先见之明”是爷爷的还是莫言的,就无从考证了。因为,“记录”这些“历史”事件是20多年以后了,时代变了,人们的思想也改变了。用现代的思想,反思过去的历史,甚至虚构历史事件,是小说家的艺术创作手法。

第二,爷爷的思想是莫言思想的源头

1985年,莫言创作了短篇小说《大风》,讲七岁的“我”跟着爷爷去割草,与大风搏斗的故事。初中课本是这样定义主题的:《大风》回忆了“我爷爷”的勤劳能干的一生,歌颂了“我爷爷”在与大自然斗争中表现出的刚毅顽强的性格。

但课本忽略了对“爷爷漫不经心地”哼的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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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句的歌词明明表现的是一个骁勇善战的英雄,但为什么“曲调很古老。节拍很缓慢。歌声悲壮苍凉。”呢?后两句交代了,这英雄有“三代的冤情”,并且穷得会为一文钱发愁。唱歌的爷爷“瘦得没有腮的脸是木木的,没有表情,”“眼睛是茫然的”。

小说无闲笔,“三代冤情”指的是什么?莫言的短篇小说《枯河》有这么一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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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超越故乡》中,莫言爷爷“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活”吻合起来了。莫言对自己的家庭是“上中农”或者叫“富裕中农”的成分耿耿于怀。在很多场合甚至讲,因为上中农的成分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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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英雄遭遇了改朝换代、失去半壁江山的痛楚,也是爷爷对那个时代所唱的挽歌吧。

“爷爷用他的手臂推着我的肉体,用他的歌声推着我的灵魂,一直向前走。”

《大风》中的爷爷的歌声“推动着我的灵魂”,现实中莫言爷爷“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活”,抵触人民公社的思想对莫言的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在《超越故乡》中坦言“我的《枯河》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岂止是《枯河》,他的《丰乳肥臀》《生死疲劳》等一系列的作品,那篇不是对那个时代的揶揄、讽刺与批判?

由此可见,“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蓝脸的原型不是别人,正是莫言的爷爷,或者是莫言塑造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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