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文学传统丰富多彩。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的搜集、整理和翻译工作。比如阿诗玛、刘三姐、嘎达梅林和召树屯等,先有口头传唱,后有文学整理,最后甚至拍摄成了电影,在全国都有很大的影响。

彝族电影巫女的传说(关于彝族传说阿诗玛)(1)

每一部作品都丰富了祖国的文学宝库,同时由于整理工作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进行的,也带有那个时代的强烈色彩,形成了一个汉民族主体意识和少数民族悠久传说之间的有效结合。在当时对这些民间文学的整理和改编当中,以《阿诗玛》最为有名。

在1954年,以黄铁等人,后来加上公刘在云南圭山地区对撒尼人民的传唱“阿诗玛”进行了广泛的搜集,前后搜集到二十多个版本。这二十多个版本是不能全部出版的,于是经过整理者互拆,打散,剔除和添加补足等方式,形成了一个当时可以接受的版本。

彝族电影巫女的传说(关于彝族传说阿诗玛)(2)

这个整理本,既要有彝族撒尼人民的生活风格,还要符合党和政府的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政策,以及那个时代特有的阶级斗争意识。

比如有的阿诗玛版本是只涉及到家庭成员婆媳不和,阿诗玛嫁过去后受到欺负,控诉夫家对阿诗玛的虐待。这样写就没有多大意思了。经整理者提纯,把夫家热不巴拉家变成了地主和剥削阶级,阿诗玛家是穷人家里的美丽少女,这样讲剥削和虐待,就有了当年白毛女的影子,体现出了阶级压迫和剥削。

彝族电影巫女的传说(关于彝族传说阿诗玛)(3)

再如,所有的版本里,拯救阿诗玛的阿黑哥,他俩之间的关系都是兄妹关系,没有一部版本说阿黑和阿诗玛是恋人关系;而且阿黑和阿支之间的比赛也有妻家(舅家)人多势众,家大业大的对唱。如果这样表演,就模糊了阶级差别,而且兄妹之间,远不如恋人之间能出戏,所以刘琼导演的电影里,又进一步改变了。(文学本保持了兄妹关系)再如,少数民族地区本来有“抢婚”风俗,这只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俗,可能表现了当时的少数民族脱离原始社会或者奴隶社会还不太远。汉族地区的嫁娶就是上花轿抬花轿等。但电影里表现的抢婚,完全是压迫者对被压迫者的欺侮和蹂躏等。

彝族电影巫女的传说(关于彝族传说阿诗玛)(4)

换句话说,五十年代的阿诗玛在文学本尤其是在电影方面,集中表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阶级斗争和剥削压迫。其实,一个少数民族的美丽传说,应该表现出足够多的民间因素,既然原来的阿诗玛传说能有二十多个版本,如果有影视剧的编剧导演重新考虑再创作,应该产生出一个新的阿诗玛形象。

但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学尤其是影视剧,在汉族地区是越来越少,几近消失。比如清朝的辫子戏是不能视为少数名族题材,《东归英雄传》可以。至于南方的人数只有几十万几百万的民族题材,基本上都被忽视掉了。从前有的《达吉和她的父亲》、《景颇姑娘》又普遍是汉族意识为主体对少数民族的拯救,这一模式。

彝族电影巫女的传说(关于彝族传说阿诗玛)(5)

但不管怎么说,用阿诗玛来作为香烟品牌,无论如何也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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