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对如何更好地治理国家,在朝堂之上引起激烈的争论争论的话题是到底是实行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丞相王绾和博士淳于越都向秦始皇建议实行分封制,所谓建诸侯以为“枝辅”,而李斯却强烈反对,主张实行郡县制,并力陈郡县制的给秦朝带来的好处,认为郡县才是国家“安定之本”,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分封制跟郡县制的区别有什么?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分封制跟郡县制的区别有什么(郡县制的意义是什么)

分封制跟郡县制的区别有什么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对如何更好地治理国家,在朝堂之上引起激烈的争论。争论的话题是到底是实行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丞相王绾和博士淳于越都向秦始皇建议实行分封制,所谓建诸侯以为“枝辅”,而李斯却强烈反对,主张实行郡县制,并力陈郡县制的给秦朝带来的好处,认为郡县才是国家“安定之本”。

  秦始皇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施行郡县制,把全国分成36个郡,由中央派官吏直接管理。“百代都行秦政制”,后来的朝代基本上继承和发展了郡县制。那么,什么是分封制和郡县制?

  分封制也称封建制,即封土建国。以西周为例,天子除了首都附近的土地自己管理外,将其余土地分封给了诸侯。诸侯在自己的封地里,又分封给各卿大夫,以此类推。授权以后,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封地里可以自行征税,自行任免官员,还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俨然一个小国王。如果我们可以打个比方,那么封建制就像一个商会组织,会长就是周天子,他有自己的公司,会员们也有自己的公司,会长显然是不能干涉会员公司的管理的,会长的权力就是每年收收会费(岁贡),团结会员维权(夷狄入侵的时候),还有协调会员之间的秩序等。假设这是一个手机商会,一开始会长是诺基亚,后来有些会员发展很快,出现了苹果,三星,小米等公司,这时矛盾就出现了,会员就看不起会长了,他们不仅蔑视会长的权威,互相之间还经常竞争厮杀,于是就“礼崩乐坏”了,这个商会组织也越来越难以为继。

  而郡县制,就是类似一个公司在各地设立办事处和代理人,这些分设各地的代理人领着老板的薪水替老板办差,然后直接向老板负责,这位老板就是皇帝,办事处和代理人就是各地的地方政府和首长。

  那郡县制到底对有什么意义呢?要想说清楚这点,得先明白分封制的最大危害是什么。分封制的最大危害就是在古代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和国家大一统的发展需求是矛盾的,地方由于掌握一方的行政、军事和财政大权,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挑战中央权威,导致国家分崩离析,陷国家于分裂和动乱之中。

  纵观几千年的历史,分封制对中央王权的威胁是非常清晰的,有例子很多证明。

  春秋战国就不用多说了,彼时王室衰微,诸侯僭越的事例屡见史籍,诸侯中的强国早已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从郑庄公“射王中肩”,到楚庄王“问鼎中原”,最后秦昭襄王灭周室取九鼎,都说明分封制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诸侯作为周天子的臣,为什么敢挑战周天子的权威?最大的原因当然是他们掌握着地方资源,枪杆子和钱袋子很硬很鼓。诸侯挑战天子,而同时诸侯的臣——卿大夫,也同样挑战诸侯的权威,如韩、赵、魏三家分晋,如鲁国的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氏瓜分宫室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秦朝灭亡后,项羽亦大行分封,将天下分给18路诸侯,自立为西楚霸王。但随后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的地方诸侯就开始反抗项羽,汉王刘邦“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出汉中破关中,经过几年的斗争,最终联合其他诸侯王在四面楚歌中将项羽围于垓下,迫其自刎于乌江。

  西汉建立后,刘邦实行“一国两制”制度:一部分地区如关中秦地施行郡县制,关东六国却大肆分封,分封的恶果在他的孙子汉景帝继位后爆发。 刘邦的侄子吴王刘濞的封国靠海,富集铜矿,于是自己煮盐采铜,自己铸造货币,富比天子,他甚至从来不到长安朝见皇帝,骄横跋扈至此。公元前154年,他联合楚、赵、胶西、胶东、甾川、济南等六个诸侯王以“清君侧,诛晁错”为名发动叛乱,史上称为“七国之乱”,虽然最后内乱被镇压,但给西汉造成了不小的创伤,成为“文景之治”的最大污点。

  西晋晋武帝即位后,封了二十七个司马同姓王,这些分封的王国都有自己的军队,可以自行任免文武官员,等到晋惠帝继位,就爆发了严重的“八王之乱”。从公元290年 到了公元306年的十六年里, 汝南王司马亮、楚王司马玮、赵王司马伦、齐王司马冏、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长沙王司马乂、东海王司马越等八个王室为争夺权力不断倾轧作乱,史称“八王之乱”,至此西晋朝元气大伤,五胡趁虚而入,酿成“五胡乱华”。

  唐朝唐玄宗时期,为了加强边境的防御,在重要的边境地区设立了十个军镇,也即藩镇,这些藩镇的长官节度使权力很大,虽无分封之名却行诸侯之实,不仅兼管行政和财政大权,还能带领军队,这为藩镇挑战中央创造了条件。公元755年十月,范阳、平卢和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经过周密准备,“渔阳鼙鼓动地来”,发动叛乱攻陷长安,虽然叛乱最后被平息,但从此唐朝由盛转衰,萎靡不振,皇帝权威一落千丈,进入约150年的藩镇割据时代。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巩固皇权,保持朱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将24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封于全国各地,以“镇固边防,翼卫王室”。不料建文元年(1399)年七月,燕王朱棣举兵反叛,进陷京师,建文帝朱允炆不知所踪,朱棣就皇帝位,是为永乐帝。这一历经四年的争夺皇帝位的战争,史称“靖难之役”。

  综合上面的讨论,从先秦时期的诸侯争战,秦末的楚汉相争,西汉的“七王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唐朝的“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到最后的“靖难之役”,一直在说明一个道理:东周以降,每逢分封地方必会叛乱。

  之所以出现一逢分封地方就会叛乱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分封制和大一统所需求的中央集权是矛盾的,地方势力的做大,必然会形成中央集权的离心力量,最后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走向和中央对抗的对立面。

  但在郡县制制度下,地方官员只是皇权在地方的代理人而已,地方长官已经被剥夺了财军政大权,财赋除地方留存用作日常开支的一部分外,其余都需上缴,而他们更不允许私豢武装,至于人事任免权,地方所有官员的任免权都集中到了朝廷,集中到了皇帝手里,即使是最低一级的县官都是中央任命和考核的,说白了,他的乌纱帽去留的决定权最终来自朝廷,而他的顶头上司只有参劾、保举和协助吏部考核之权。所以郡县制制度下的官员的权力所及,相较分封制已经大大缩限,无非是赋税征收、劳役差派、讼狱治安以及安排一些公益事业而已,《明史·职官志》就记载:“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和分封制下的掌握大权的地方诸侯已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你会发现,实行郡县制的朝代和地区,很少有地方一级的政府或长官造反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这个实力。所以郡县制的设计之巧妙,在于重新调整了权力的结构,合理地安排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避免了强枝弱干的弊端。

  事实上,一千多年前唐朝的柳宗元已在他的《封建论》里专门对分封制和郡县制作了详尽的分析:

  “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柳宗元在文中指出,在周平王东迁后,天子实际上已经降到和诸侯同一级别的位置了,“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天下无道,诸侯已经没有君臣之礼,周天子统治诸侯的实力早已经丧失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虚名罢了!出现这样的现象,难道不是因为诸侯势力太强大而导致尾大不掉的局面造成的吗?而秦朝短命的原因,则是“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是因为激起了人民的怨愤,而不是郡县制的过错。汉朝却是“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汉朝郡县和候国各居一半,但最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见有候国叛乱却没有郡县叛乱的,唐朝“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唐朝有藩镇叛乱却没有州县叛乱的。

  宋代大文豪苏轼也认为,“封建者,争之端而乱之始也。……近世无复封建,则此祸几绝。……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苏轼一针见血指出封建是动乱的根源,他对秦始皇和李斯关于郡县制的言论和柳宗元的见解非常赞赏,当为万世法。

  柳宗元所说的“有叛国而无叛郡”,“有叛将而无叛州”,这才是郡县制和分封制相比优势最大的地方。

  所以郡县制最大的意义是什么?一句话来总结,就是从制度上杜绝了地方政府挑战中央权威的隐患,为国家的长期安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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