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一切皆有定数,凡事自有布置: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一切都是有因果的。

万事莫强求得失有定数(别着急一切皆有定数)(1)

因是能造作、发生一定结果的缘由,果就是由一定缘由发生的后果。由佛教的缘起论发生了因果实际,因果实际是佛教轮回摆脱实际的根底,随着佛教的开展而对因果实际发生了不同的看法。

万事莫强求得失有定数(别着急一切皆有定数)(2)

因果律指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教以为任何事物都能够成为因,也能够成为果,没有相对的因,也没有相对的果。佛教所讲的因,有时与缘并用且有一些区分,佛教否认了人间万物独立演化交错的因果,而是将一切的因果与业力串联使客观世界依附于众生化现。

广义的因是指发生后果的直接缘由或内在缘由,而缘则次要指发生后果的助因或外在的直接条件。

狭义的因也包括缘,因果是对存在和行为的相互关系尤其是前后关系的一种看法,佛教的因果实际是其轮回摆脱实际的根底,也是其人生景象实际的根底,佛教中的十二因缘和六因、四缘、五果等说法都属于佛教因果实际范围。

因果关系,亦称“因果律”。因果律有其三规律,即:

一、果由因生:无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其具有工夫序列性,缘由肯定在先,后果只能在后,二者的工夫顺序不能颠倒。

二、事待理成:作为客观景象之间惹起与被惹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在事物中有其普遍的感性。如生必有死、聚必有散、合必有离,成必有坏,这是必定的理则。

万事莫强求得失有定数(别着急一切皆有定数)(3)

三、有依空立:任何发生存在的事物,必依否认实在性本性而发生,客观事物之间联络多样性决议了因果联络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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