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

北京大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01

概念内涵

(一)数字经济的定义

目前数字经济有三种范围的定义。

(1)核心定义(OECD)——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是以电子方式获取、传输和显示数据与信息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包括半导体、处理器等基础创新部门,计算机、电信设备等关键技术生产部门,以及互联网和电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生产部门。(2)狭义定义(美国商务部)——构建在ICT产业基础之上的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业。其商业模式完全或主要依赖数字技术、数字商品或数字服务,包括平台经济、移动应用、支付服务、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等。(3)广义定义(G20、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国家统计局)——将传统行业中采用数字技术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部分也纳入其中。是在信息产业、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基础上形成的高级经济形态,是信息技术逐渐泛化融合到其他传统行业的综合体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与效果。

(二)数字贸易的定义

随着数字经济定义与测量范围的延伸,数字贸易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拓展。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为例,2013年:数字贸易包括数字内容、社会媒介、搜索引擎、其他数字产品和服务等四类,把具备数字特性的物理产品排除在外。2014年:纳入基于互联网技术在产品和服务的订购、生产或交付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国际贸易。2017年:数字贸易不仅包括在互联网上销售和供应的最终消费品,还包括实现全球价值链的数据流和实现智能制造的服务流等。


02

测算方法

(一)数字经济的测算

OECD:提出用ICT行业增加值来代替数字经济增加值的测算,具体包括ISIC第4版第26部分(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制造),以及J节(信息和通信服务)中的第58~60类(出版和广播)、61类(电信)和62~63类(计算机编程和信息服务)。

美国商务部(BEA):根据投入产出表数据,将ICT相关行业归纳为数字赋能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数字媒体三个数字行业,并对其增加值进行加总,然后将其他行业增加值乘以该行业中数字行业中间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两者相加得出数字经济规模。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通过行业中ICT投资存量来测算数字经济在其他行业中的溢出价值。首先以投入产出表中ICT(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和软件三类)固定资产形成总额为基数,然后根据永续盘存法,按照0.315的折旧率、5年使用期限、ICT投资价格指数(以2000年不变价格)等参数,计算出全国当年各行业中的 ICT实际投资额存量,最后加总得出广义数字经济中产业数字化规模。

(二)数字贸易的测算

OECD:2017年提出,数字贸易可以从数字订购、数字平台以及数字传递三个方面进行统计;2020 年进一步将统计范围从数字服务扩展到数字货物,并提出了10项以数字方式交付的贸易测算建议,但并未给出确切的测量指标建议。

部分经验研究:采取对具备数字贸易典型特征的行业进行统计的方式。

WTO等国际组织:在国际比较分析中仍然以核心数字经济的进出口数据为主。


03

比较分析

为更直观地展现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的比较结果,下面通过图表的形式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两大方面展开。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1)

图1 2018年中美欧核心数字经济规模与结构对比

注:数据来源于欧盟委员会PREDICT project。

表1 2005—2018年中美狭义数字经济规模、比重及就业对比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2)

注:中国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美国数据来源于美国商务部;由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投入产出表年份不连续,因而数字经济测算年份也不连续;中美数字经济比较中,中国数字经规模按照当年人民币与美元的年均汇率转换后进行计算。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3)

图2 中美欧广义数字经济规模及占 GDP比重

注:1.中美欧广义数字经济规模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2.各国GDP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orld Bank)世界发展指标数据集(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表2 2019年中美欧数字贸易统计结果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4)

注:数据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WTO Stats),欧盟数据中包含英国和其他27个国家,“欧盟(全部)”代表28国的全部贸易情况,“欧盟(对外)”即剥离了28国内部国家之间的贸易流通。

表3 2020年中美欧数字货物贸易出口目标地与进口来源地前十名 %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5)

注: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Database),文中采用最新披露数据;欧盟数据中包含英国和其他27个国家,对欧盟数字货物贸易目标地与来源地的统计剥离了28国相互之间的贸易数据。

表4 2019年中美欧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地与进口来源地前十名 %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6)

注:数据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欧盟数据中包含英国和其他27个国家,对欧盟数字服务贸易目标地与来源地的统计剥离了28国相互之间的贸易数据。

表5 2002—2018年中国数字贸易及其产业结构净出口 亿元

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背景(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比较)(7)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空缺部分代表缺失,数字媒体业数据波动较大,与部分年份没有披露细分行业数据而以“文化、体育和娱乐”整个行业数据替代有关。


04

格局研判

(1)从规模格局看,全球形成了美国、欧盟、中国三足鼎立的数字经济格局。三种统计口径下的数据均表明,美国是世界第一数字经济大国,欧盟第二,中国第三。尽管中国有超大市场规模优势,但是在数字经济领域,与美国和欧盟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2)从结构格局看,美国和欧盟比中国的数字经济更具优势,中国处于“大而不优”的状态,中国数字经济中电子设备制造业作为“硬件部分”占比太高,而信息服务业和数字媒体业作为“软件部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3)从动态格局看,中国与美国之间的数字经济规模差距逐渐缩小,但数字经济增长速度并没有像美国那样比传统经济更快,处于“快而不先”状态。

(4)从竞争格局看,中国和欧盟分别占据数字货物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的优势地位,但是中国在数字贸易上尚未占据优势生态位,处于贸易盈余而竞争不赢的“盈而不赢”状态。

(5)从依赖格局看,中国数字经济中只有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硬件产品充分融入了欧美产业链,而信息服务业和数字媒体业在欧美等主流市场处于竞争劣势,反映出中国在数字经济内部的产业结构并不优化的状态。


05

对策建议

第一,全面优化数字经济结构;优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数字经济的比重、加快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创新、提高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的比重、加快数字经济相对其他经济的发展速度。

第二,在电子设备制造业扬长避短;强化中国在电子设备制造业上的规模优势和贸易优势、加紧弥补在电子元器件方面的制造劣势。

第三,在信息服务业培育新优势;加速信息服务业在国内传统行业中的渗透与协同作用、对外积极开拓欧美国家市场。

第四,在数字媒体业扭转劣势;加大对数字媒体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打开中国文娱类产品的国际市场、通过文化输出提升国家影响力。

内容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王娟,张蕴洁,宋洁,张平文.中美欧数字经济与贸易的比较研究[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31-40. 

西交社科(XJSKQK)

原文免费获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或者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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