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以来,山东平邑 村民被烧死事件一度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该事件发生后,平邑县官方微博就曾多次发布相关情况通报最起初的通报几乎都是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民宅火灾事件”有意思的是在县发布的首次通报中有这样一段话:“事情发生后,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扩大事态目前,公安部门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制造、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惩”到9月20日,官方微博的说法发生了180度大逆转,称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于是,在对事件的定性上才将“民宅火灾事件”改为“强拆引发的死伤事件”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官本位和官僚主义是一回事吗?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官本位和官僚主义是一回事吗(对官谣不能总是轻拿轻放)

官本位和官僚主义是一回事吗

连日以来,山东平邑 村民被烧死事件一度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该事件发生后,平邑县官方微博就曾多次发布相关情况通报。最起初的通报几乎都是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民宅火灾事件”。有意思的是在县发布的首次通报中有这样一段话:“事情发生后,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扩大事态。目前,公安部门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制造、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惩。”到9月20日,官方微博的说法发生了180度大逆转,称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于是,在对事件的定性上才将“民宅火灾事件”改为“强拆引发的死伤事件”。

作为官方媒介及时公布事件的调查真相、进展,或者主动纠正错误都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当地对此事发出的第一条微博里面的“禁止传谣”就有些耐人寻味了,至少从主观上带有“严禁相关议论”的意图在里面。再则,“严惩造谣扩大事态者”的用词却显得格外醒目。纵观整个事件的处置、信息发布,不能不说这一“先否后肯”的做法,恰恰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反思点。

就“官谣”本身而言,即官方通过正式场合、特定的媒介向外界发布的谣言,它是相对于“民谣”而言的一种说法。通过梳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已发生的“官谣”事件,我们不难看出这样一个现象:某些地方官员利用自身掌控的有利资源,公开发布重大的虚假信息或严重歪曲事实的消息,进而达到其瞒上欺下或不可告人的某种目的。

就其“官谣”危害的社会负面影响来讲。首先,它掩盖了事实的真相,极易给公众造成信息误导。其次,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伤害公众的感情。再其次,谣言被揭穿之后,总难免有包庇、袒护当事人的嫌疑。

回顾近几年以来的一些 “官谣”事件,如:夜店欢迎局长光临;视频揭穿治超办用拳“文明执法”;官员现身不雅照,执法局否认是同事;陕西“华南虎事件”;山东枣庄“野狼伤人”事件等等。这些“官谣”事件发生以后,最终都逐一被铁的事实给击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以后,带有“盖棺定论”色彩般的官方发言,被逐一发现撒了谎,则容易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使公信力遭到蚕食与削弱的同时,还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矛盾与冲突。

为此,笔者认为,《公务员法》就有明确规定,严禁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政府公信力的打造原本就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倘若不加以注意,甚至像某些地方政府及部门一样发布“官谣”故意而为之,那么,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公信力的丧失就有可能在顷刻间被消耗,使得公信力“元气大伤”。可见,在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发布“官谣”的政府部门首先应对自己造成的“失误”负责。至少当前是可以依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旦撒谎,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处分、免职等处理。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不断将其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无论是“民谣”还是“官谣”,都得利用法律向其“亮剑”,只要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就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否则,谣言、假话说多了,或者是不负责任的否认、狡辩与辟谣多了,即便哪一天、某一刻说了真话,真的到了不得不辟谣的时刻,公众恐怕也会误认为依然还是“假话”!到那时一旦陷入“狼来了”的尴尬境地,其后果确实就不堪设想了。(丁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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