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一般房东都会要求租客额外交纳一定的金额来当作租房子的押金,可能是押一付一,也可能是押多付一、押一付多等。
同时,房东们往往还会在签订合同时强调这样一句话:
保存好押金条,凭押金条退还押金。
这在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也是咖姐亲身经历过的真实情形。就因为曾经房东的这一句话,咖姐可谓将“押金条”十袭珍藏,生怕出了意外,丢了“条”是小,失了钱可万万不行!
Emmmm……那么今天的问题也来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退租时押金条丢了,租客就真得拿不回租金了吗?
咖姐在此不回答“YES”or“NO”,因为事物的发展往往会是掺杂着诸多变化,存在着多种可能的。
不过,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确的:因押金条丢失而拒绝退还押金,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如果属于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
而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所以,押金条的丢失并不能成为合法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出租方承认收到过押金,法院肯定会判决退还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咖姐却不敢肯定租客能拿回租金呢?
那是因为事实往往不会如此简单,如果出租房是一个友善并且容易协商的人,也许承租人想要拿回押金压根不需要涉及诉讼。
事实上,一旦承租人真的起诉,估计出租方也并不会认定押金条条丢失的事实,而只需回复一句“不认可收过到押金、不认可押金条丢失”!那么是否真实交过押金,就只能由承租人自己举证,无法举证即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所以,承租人如想要拿回押金,只能在举证上下功夫,证实自己曾付过押金。咖姐为大家列举以下几种证据,或许能证实押金已付:
1、银行转账凭证
如果押金和租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这类有据可查支付方式来支付的,提供相关转账记录,再根据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计算,可以计算出押金和租金的实际支付情况。以此为证,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也是一样的道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付款你得确认自己是付到了出租人的账户,或者是在合同上指定的账号。如果出租方是一家公司,而你付到某个个人账户里,对方不承认你就未必说得清楚了。
2、能证实已支付押金的其它书面证据
合同中注意是否有“押金已付”条款,或租金收据、房屋交接文件中有直接或间接证明押金已付的内容。
所以押金收据,广义上看,并不限于收据形式,各种书面文件中的意思表示都可以起到相应作用。书面证据的效力是比较高的,如果内容比较清楚,通常证明力是比较高的。
3、以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等证据
如果没有上面说的书面证据,当发现情况不太妙时,就要注意尽量收集其它证据了。比如当出租方说不提供押金条就不能退押金时,其实出租方往往不会直接否认承租人交过押金,也不说不退,只是以事先声明或工作程序为由要求提供押金条,让承租人去继续找押金条。
如果这时出租方还承认承租人曾交过押金,承租人可以在交涉时,通过录音或微信、短信交涉的方式收集证据。
这类证据当然不如前面两种证据效力强,但有证据总比没有强,真到最后总还有胜诉的机会,而且如果承租人已持有这类证据,出租人到时反口不承认收到过押金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多数押金涉额不大,承租者怕麻烦,往往不会走法律诉讼程序,就只能吃哑巴亏,直接放弃押金。在此咖姐提醒大家,租房后最好还是像咖姐一样把押金条收好,免受争执和麻烦。延伸
现实生活中,承租方退房时能全款拿回押金的寥寥无几,都会被出租方以物品损坏等各种理由部分甚至是全额扣除押金。出租方苛扣押金的行为合法吗?
租房押金的作用是担保,是租房者与房东双方的民事约定,押金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退租时如果房东以“房屋或屋内物品损坏”为由要求赔偿,索赔的金额不受押金金额的限制。出租方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超出押金的损失赔偿。
所以为了避免退租时的押金纠纷,承租方在签租房合同及交押金时,一定要注意以下4点:
一是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
二是租房之前承租方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中介)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三是了解燃气费、水电费的交纳情况,燃气表、水电表的读数要在入住当天标注在合同上,以免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4四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设施无毁损,业主应在租约期满后N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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