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到目前为止,“惠满春城”消费季发票抽奖活动已经公布了31期的中奖名单,仍有许多中奖市民未办理兑奖手续。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一声,发票抽奖活动的领奖日期是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属于自己的奖品。建议大家一会都找出自己的发票再对照一下,千万别错过了属于自己的这份幸运。
好,接下来就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了,5月27日,“惠满春城”消费季发票抽奖的结果如下:今天,1台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属于拥有发票代码:122011921706,发票号码:00390405的幸运市民。快拿出您的发票来看看,今天中奖了没?
作为本次活动主办方指定的中奖结果查询通道之一,中国吉林网吉刻APP每日准时为您更新中奖信息。
今天的中奖信息如下: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022001900104 35396046 三等奖
022001900111 31424966 三等奖
022001900104 28962961 三等奖
022001900105 02020003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4635063 三等奖
022001900111 31425622 三等奖
022001900111 05380252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255205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156959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8897959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0916652 三等奖
122011921706 00483188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214953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8112787 三等奖
2200173350 00655655 三等奖
022001900111 34293951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4336536 三等奖
022001900111 31425640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8002005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4718410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9789242 二等奖
022001900111 31425690 二等奖
022001900104 36100200 二等奖
2200174350 00626078 二等奖
122011921706 00390405 一等奖
奖品内容包括这些:
抽奖规则为:每期抽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红旗H5轿车1台(价值20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三等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抽奖活动自4月27日至6月30日结束,共65期。
长春市发票抽奖活动兑奖须知
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2020年第1号)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布兑奖地点和时间如下:
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26室进行中奖登记,奖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媒体后续发布。
三、咨询电话
(一)税务机关发票抽奖活动咨询电话:
长春市城区:0431-80509745、0431-80509746、
0431-80509747、0431-80509748、0431-80509749。
双阳区税务局:0431-80508222;
九台区税务局:0431-82312366;
榆树市税务局:0431-83612366;
德惠市税务局:0431-80509191;
农安县税务局:0431-80509366。
(二)长春市商务局兑奖咨询电话:82739171
受理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四、中奖者兑奖时按公告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备查,中奖者需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兑奖;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附模版。
五、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由长春市商务局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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