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自2022年9月1日起,本市将为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执照中,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将作相应调整,各类执照统一加载“市场主体身份码”。有关事宜通知详见↓
一、关于营业执照记载事项调整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市场主体身份码”
各类市场主体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统一加载“市场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社会公众使用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APP等移动端应用扫描“企业码”,可以读取“企业码”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
三、关于换照
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后的营业执照。以公司营业执照为例,调整后的营业执照样式如下:
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并在申办变更登记、备案或补发营业执照时,一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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