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
万千鱼仔在腹中
全体富阳人注意啦!
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是我区今年的禁渔期
可总有人还是偏偏心存侥幸
妄想偷偷捕鱼
甚至还采取了法律明文禁止的电鱼行为
民警告诫:
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案例回顾
(案例一)
4月18日晚10点左右,湖源乡的汪某约上了朋友何某,打算去湖源溪转转,看看有没有机会能用电瓶电到鱼。两人穿着防电一体式的衣服,携带锂电一体机、竹竿、网兜等捕鱼设备前往壶源溪双坝大桥附近进行电力捕鱼。
万万没想到的是,刚电鱼没多久,两人就被湖源乡禁渔期专职巡查员抓住了。民警到达现场后,收缴了汪某、何某部分渔获物及作案工具。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4月25日凌晨2点,常安镇村民徐某因家人想吃鱼,想着野生的比市场上买的要新鲜,于是穿着防电一体式的衣服,携带各种电鱼的装备来到湖源溪进行电力捕鱼。
可没想到,哪怕是大半夜,民警也照样“营业不打烊”,被常安所夜巡民警抓个正着。被抓时,人赃并获,徐某身边还放着一桶刚被电获的鲢鱼、石斑鱼、鲫鱼等渔获物。
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电捕鱼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有多大?
(1)电鱼会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
(2)电鱼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
(3)电鱼是高危作业行为,致死案例数不胜数
(4)电鱼直接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产生较大威胁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用非法电鱼的方式捕捞是一种灭绝性
掠夺性的捕捞方法
严重破坏江河湖泊中的渔业资源
是非常不可取的!
请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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