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尽黄沙始到金

——岳阳县流失国有资产“回归”纪实

湖南岳阳国有乡村资产拍卖(岳阳县流失国有资产)(1)

经营户到国有资产整治办公室赠送锦旗。 王丹 摄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王 晴 典 波 周 瑾 王 丹

“那么多‘家底不清’、多年没啃下国有资产流失的‘硬骨头’,如今半年时间整治,就全部‘回归’了?”

“是的!今年县里国有资产保卫战战果丰硕,彻底理清了全县1188宗、价值10.8亿元的国资门面资产、存量公房租赁关系,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初冬的早晨,岳阳县中心市场热火朝天,商户们也喜笑颜开。临街门面显著的位置贴上了“岳县国资管理”的标牌,旁边标注“国有门面(公房)不得转让、转租”,并留有举报电话。经营户周某春欢喜地说,和整治前不同的,除了生意更红火,还有和县国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年租金比之前下降50%,方便经营了。

“在这次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中,岳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激活干部担当,勇于为国有资产的回归保驾护航,这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的一次成功实践。”该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李细雄心潮澎湃,“没有这种坚强有力的后盾,县中心市场116户国有门面真正难以收回。”

然而,岳阳县国资门店管理由“乱”到“治”,其路可谓艰辛。“1983年刚建县时,为繁荣县城经济,各单位在建办公楼时将临街商业门面对外出租,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县国资办主任、整治办成员陈福华介绍,随着县域经济的逐渐兴起,国资门面租赁经营却滋生乱象——少数人甚至包括公职人员通过“提篮子”、转租获取暴利,坐享其成;潜心做生意的经营户苦心经营,敢怒不敢言,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收益在2500万元以上。

治沉疴尤须下猛药。“我县国有资产违规使用乱象,是恢复县建制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横亘在改革路上的暗礁险滩,涉及面广、牵涉的利益群体多,因为是久病沉疴,过去一直想干却都没干成,我们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担当进行彻底整治。”岳阳县委书记田文静意志坚定,发出了作战令。今年初,岳阳县委、县政府将“违规国有资产整治”作为全年“一号工程”,出台《岳阳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向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的痼疾开刀,该县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面对利益调整的矛盾和冲突,岳阳县纪委监委主动请缨,在县委常委会上立下军令状,保证在整治期间全力护航,确保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绍东主动申请担任全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坚定表态:“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我们也要义无反顾、推进到底,坚决推动县委决策落地落实!”

层层加压,步步为营。该县涉及整治的县直单位有48个,超过县直单位总数的一半,压实各单位责任尤为重要。“我们的原则就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为推动“一把手”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7次调度督战会,对有整治任务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单独约谈9人次,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约谈11人次,责令4个单位“一把手”写出书面检查,传导压力,促使县直单位“一把手”把责任扛起来,把国资管起来。

以问题为导向,该县抓好“关键少数”,在整治范围内的1188宗门面中,有不少由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友承租或转租。整治方案明确规定,对9月30日前主动申报、交回门店或公房的国家公职人员视情况从轻处理,对不配合整治的追根溯源、严格追责。一方面,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由各单位“一把手”对参与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的干部进行全面约谈,讲清政策要求和纪律规定,限期退出。另一方面,对参与违规转租门店从中渔利的相关公职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在册43人。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由县纪委监委、县整治办进行重点约谈,共约谈党员和公职人员13人次。在追责压力下,43个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门面得以全部收回。

激活干部担当作为,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亮剑。一些利用门店转租层层加码“提篮子”的既得利益者依靠“门面维权协会”抱团对抗整治,先后5次非法组织集体上访闹访。县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坚决打击非法闹访行为,先后组织召开协调会10余次,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规转租、非法获利且数额巨大、拒不配合的转租户,掌握偷税漏税证据,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并顶格处罚。同时依法打击非法串联等违法行为,起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截至9月30日,合同签订率达100%。

强力整治之后,全县国资门面经营终于步入正轨,赢得经营户点赞。如今,岳阳县市值超过10亿元的国有经营性门面及存量公房全部收归国有,彻底斩断转租“提篮子”门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风清气正。据测算,近3年租金优惠让利过渡期内,收回的门面每年可收取租金1871万元;3年后恢复到评估租金,每年可收取租金3290余万元,相当于目前岳阳县内最大工业企业贡献的可用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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