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网络赌博整治专项行动,其中跨境网络赌博为重点打击的战线之一,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网络赌场)被抓的嫌疑人非常多,在这些嫌疑人中,涉及到的程序员比例很高,除了管理人员,最多的就是平台开发的技术人员了。
这些技术人员被刑拘后,都会觉得比较冤,认为自己只是正常的工作,拿的也只是工资报酬,并不涉及开设赌场罪。这种想法虽然普遍,但并不合法。我们先来看看开设赌场罪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明确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开发都是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处理的,所以,程序员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对这一点有所警惕,对所开发内容有明确的认知,否则将来某一天被警察找到,还觉得警察抓错人了。我们团队最近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就是这个情况,参与平台开发的技术人员全部被刑拘了,被抓的程序员普遍对该行为没有清晰的认知。特别是一些工作时间相对比较短的人员,对被刑拘一事非常不解,也不愿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接受委托后就只能先为其普法,劝解其先退出违法所得,争取取保候审,对于参与较轻的,将来为其争取情节轻微不起诉,以免落下犯罪记录。
所以,劝解大家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辨明是非,以免误入歧途。一定要问清楚产品违不违法,尤其是游戏类和金融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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