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这个小学生都懂的道理,
到了某些有坏心思的人这里,
结果则恰恰相反……
近日,
宁都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刷银行卡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生。
2018年1月9日,
宁都县青塘镇洋垅村村民黄某长来所报称:
其农商银行卡里的钱被人取走了3100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并告知黄某长到银行将卡挂失。
据了解,黄某长在青塘农商银行办理了一张存折,同时办理了一张和存折相通的银行卡。平时,黄某长只用存折,没有使用银行卡,银行卡的密码也还是原始密码。2018年1月,黄某长发现存折还在,银行卡不知何时不见了,卡上的钱被人取走了3100元。
民警经调查发现,
黄某长卡上的钱分别于
2016年9月、2017年10月在
水东工业园农商银行网点被人取走了。
由于案发时间太长,
给案件办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但是民警从未放弃。
2018年5月14日,民警获知黄某长卡上钱又被取走了200元后,随即循线侦查,成功锁定盗刷银行卡犯罪嫌疑人。在宁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竹笮派出所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竹笮乡的曾某生,于6月25日将其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搜出了黄某长的银行卡。
经查,曾某生,男,宁都县竹笮乡人,在青塘镇开线香作坊。2016年9月的一天,曾某生在青塘镇圩镇捡到一张农商银行卡,并于9月15日来到水东工业园农商银行网点将卡里的2000元钱取走。取钱后,曾某生将该银行卡保存了起来,先后于2017年10月5日、2018年3月8日、2018年5月2日从卡里取走1100元、600元和200元,四次共盗刷黄某长银行卡3900元。
目前,曾某生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银行卡初始密码应马上修改
警方提示,银行卡密码设置得太过简单,很容易被破解。不要将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存放。在密码设置上,要及时更改银行初始密码,尽量避开一些常见的信息,比如123456、111111、000000、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生日、家庭电话号码等常用号码。
不要把存折(银行卡)与身份证、户口本放在一起,以确保存折(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发现银行卡被盗或丢失后,要尽快到银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很多银行的原始密码都存在一定规律,在办理新的银行卡后最好在ATM机上将初始密码换成自己设置的新密码,以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2.捡到银行卡并使用 涉嫌诈骗罪
捡到银行卡并使用的行为,警方提醒那些粗心的市民朋友,在银行柜台或ATM上取款后,要及时将自己的银行卡随手带走;同时也劝诫那些捡到银行卡的“幸运者”,务必将该卡主动还给失主或者交还到发卡银行等金融机构,切忌据为己有并冒用,否则不仅有悖“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面临十分严重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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