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既能增加城市的软实力,又能推动城市经济发展。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社会信用氛围,挖掘城市信用建设潜能,成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

公积金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2年起,中心开始向市信用中心报送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信息,自2017年起,开始向信用中心报送企业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事项信息。截止2019年9月末,累计报送企业缴费信息170余万条,年均报送约25万条,有力支持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公积金信用环境,年初以来,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分工,有序推进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住房公积金诚信宣传活动简报(全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1)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中心单位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公积金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积极作用,中心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孙主任担任副组长。认真落实好信用专职人员配备工作,指定专人担任中心信用专员,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建立信用工作周报报送工作,按要求每周报送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及主要领导批示,自9月以来累计报送13期。

(二)开展信用宣传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在中心官网开设“信用专栏”,不断拓展诚信公积金宣传渠道,通过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员工的诚信意识。二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10月份全市14个营业网点集中开展以“依法缴存 诚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活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播放、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诚信使用公积金及骗取骗贷惩处办法等知识,提升公积金社会知晓率,提高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度。

(三)推进数据报送信息共享

一是做好《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从数据报送内容、数据公开属性、数据脱敏处理等方面提出修订建议,有效保护缴存职工个人隐私,《目录》和《规范》于2019年9月正式印发。二是制定《住房公积金公共信用信息报送操作规程》,有效规范未来公积金信用信息报送程序、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三是举全中心之力完成公积金自然人基础数据首次报送。为全力配合我市自然人基础数据征集工作,保证首次数据征集质量,计财、信息、筹资、个贷等部门密切配合,中心首次提供近三年公积金个人缴费、提取及个贷发放数据。经与市信用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多次沟通,邀请大数据中心进行现场指导,最终通过与大数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上周三实现数据上报,首次报送超过5100万条。

(四)推进信息应用

一是推进公积金信用信息应用,推动“信易贷”应用场景落地。中心将公积金个人缴存数据创新用于金融机构个人信用贷款审批,利用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和“互联网 ”技术,支持银行面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开展的网络信用消费贷款。目前,公积金中心已与建行、中信、浦发等我市7家商业银行合作,累计向2.6万人次发放消费贷款30.2亿元,有效促进消费升级,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二是拓展公积金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创新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拟与建行合作推出“薪金云贷”。目前,中心正与建行研究,通过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支持银行向持续稳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助力我市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公积金中心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配合全市推进自然人数据征集同时,要借助市级信源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有条件情况下要尽可能实现系统联网查询,不断提高信息共享质量和使用率,助力公积金业务线上不断优化升级。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违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同时,依法从严打击不良中介及伪造材料的职工,涉及伪造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套取、骗取他人公积金等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一是通过中心官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失信案例的社会曝光力度,形成警示效应;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双公示”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及时报送“双公示”事项信息,将列入严重失信的行为上报信用大连。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加强对诚信典型案例与失信惩罚案例的宣传推介,引导职工依法缴存诚信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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