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帮男孩抓海鸥塞进塑料罐事件”有了新进展。2月3日,记者从昆明西山区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已对涉事男孩家长做了处罚。虐鸥游客被批评教育,并处2000元罚款。(齐鲁晚报)

浦江动物园一熊外逃(渝论男孩抓海鸥塞瓶子监护人被罚)(1)

据此前媒体报道,1月31日,在云南昆明海埂大坝,一对父母带着孩子强行抓海鸥的视频引发众怒。从视频中可以看出,一名男孩先是抓住了一只海鸥,强行将其塞进小小的零食罐里,海鸥痛苦不堪地挣扎着。在大家制止下,他们才把海鸥放了,可一转身这对父子又故技重演,直到周围人多次劝阻才作罢。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呼吁“必须依法惩处”。据了解,海鸥属野生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违反相关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据情节,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抓海鸥塞塑料瓶,涉嫌虐待野生保护动物,有关部门对涉事家长进行处罚,显然有法可依。对比来看,是按下限罚款。据相关执法人员介绍,在这起案件中,鉴于涉事人员为外省游客,并且有未成年人,事后认错态度也较好,所以并没有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男孩抓海鸥监护人被罚,也算是给“熊家长”上了一课。常言道,“熊孩子”都是“熊家长”惯出来的。男孩抓海鸥不懂事,家长非但不制止,还纵容孩子这样的行为,甚至被游客制止后,还继续和孩子一起抓海鸥,也算是“熊家长”了。

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子不教父之过,但不少家长却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前不久在江苏无锡一动物园内,同样也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一名5岁男孩将园内孔雀抓住残忍摔打拔毛,陪同家长竟对此视而不见,待工作人员赶来制止时,家长才出面将孩子带走。诸如拍打玻璃窗惊吓动物、未经允许随意喂食、用物品投掷击打动物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究其根源,都是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管教,也忽视了自己应当履行的家庭教育职责所致。

回到此次事件,对涉事家长进行处罚,也算是一堂普法课。去年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明确要求家长要“依法带娃”,依法履行作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对于未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因此,对于此类“熊家长”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若有必要还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有评论就指出,“家庭教育是门课,所有家长都有必要伴随孩子的成长常学常新,这不只是家庭责任,更是必要的社会责任。”没错,依法带娃时代,对家长的监护责任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把“熊孩子”管好,更不能当“熊家长”。

李万友

编辑: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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