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混凝土施工流程图?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混凝土施工流程图(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混凝土施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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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 XXX 标段混凝土结构物的模板制作和安装。

2 作业准备

2.1 内业技术准备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计,并应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试配时应

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速度等施

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抗侵蚀)等质量

要求。

2)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可参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55),通过试配确定。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包括抗渗

混凝土、抗冻混凝土、高强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亦可参照上

述规程,经过试配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积累资料,为合理调整混凝土

配合比提供依据。

3)配制混凝土时,应根据结构情况和施工条件确定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

当工程需要获得较大的坍落度时,可在不改变混凝土的水灰比,不影响混

凝土的质量的情况下,适当掺加外加剂。

a.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

b.位于温暖或严寒地区、无侵蚀性物质影响及与土直接接触的钢筋混凝土

构件,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0.30%;位于严寒和海水区域、

受侵蚀环境和使用除冰盐的桥涵,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0.5%。从各

种组成材料引入的氯离子含量(折合氯盐含量)如大于上述数值时,应采取有效

的防锈措施(如掺入阻锈剂、增加保护层厚度、提高混凝土密实性等)。当采用

洁净水和无氯骨料时,氯离子含量可主要以外加剂或混合材料的氯离子含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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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c.无筋混凝土的氯化钙或氯化钠掺量,以干质量计,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

3%。

d.掺入加气剂的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 3.5%〜5.5%。

e.对由外加剂带入混凝土的碱含量应进行控制。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含碱

量,对一般桥涵不宜大于 3.0kg/m3,对特殊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当处于受严重侵蚀的环境,不得使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

4)粉煤灰、火山灰及粒化高炉矿渣等混合材料作为水泥代替材料或混凝土

拌和物的填充材料掺于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或其他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

中时,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用于代替部分水泥时的掺量不应大于现行国家

标准《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

的规定。

5)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a.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应符合规定。通过 0.315mm 筛孔的砂不

应少于 15%,砂率宜控制在 40%〜50%。

b.最小水泥用量 280〜300kg/m3(输送管径 100〜150mm)。

c.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宜为 80〜180mm。

d.宜掺用适量的外加剂或混合材料。

6)通过设计和试配确定配合比后,应填写试配报告单,提交施工监理或有

关方面批准。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

进行调整、报批。

2.2 外业技术准备

a.开盘前试验人员应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

引起的粗细骨料含水量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一般情况下,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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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抽测 2 次,雨天应随时抽测,并按测定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计算每盘混凝土实际需要的各种材料用量。水、胶凝材料及外加剂的用量应准

确到±1%,粗细骨料的用量应准确到±2%。

b.混凝土配料和计量:混凝土配料必须按试验通知单进行,并应有试验人

员值班。配料应采用自动称量系统计量。

c.开盘前应检查砂、石的质量情况,核实所使用的原材料与配合比通知单

是否相符,数量是否足够。

d.开盘前应校核上料计量装置,使误差控制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检查各

运转设备是否完好,保证开盘后设备能正常运转。

e.开盘前要校核电子秤及其他计量器具,根据施工配合比调整用料,并由

试验人员复核。

f.开盘前,应检查拌合机、混凝土输送泵及管道、浇筑、振动等各工序设

备的运转情况。

g.开盘前,应办理模板、钢筋等工序的检查签证手续。

h.开盘前应准确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对各种不利气候有相应的准备措施,

如冬、夏季的施工措施、砂石料保温或降温措施、雨天的防雨措施等。

i.冬季搅拌混凝土前,应先经过热工计算,并经试拌确定水和骨料需要预

热的最高温度,以满足混凝土最低入模温度(不宜小于 5℃)要求。应优先采用

加热水的预热方法调整拌和物温度,但水的加热温度不宜高于 80℃。当加热水

还不能满足要求或骨料中含有冰、雪等杂物时,也可先将骨料均匀地进行加热,

其加热温度不应高于 60℃。水泥、外加剂及矿物掺和料可在使用前运入暖棚进

行自然预热,但不得直接加热。

3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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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水泥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选用磨细矿渣粉或

粉煤灰。不宜使用早强水泥。C30 以下混泥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

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2)氯盐环境下,应采用氯离子含量低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

泥。

3)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下,应选择熟料中 C3A 含量低的水泥;严重腐蚀环

境下,所用熟料中 C3A 的含量应小于 6%,胶凝材料的 56d 抗蚀系数不得小于 0.8。

3.2 细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

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2)细骨料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细度模数分别为:粗砂

3.7~3.1;中砂 3.0~2.3;细砂 2.2~1.6。

3)配置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砂。当采用粗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

够的胶凝材料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要求;当采用细砂时,宜适当降低

砂率。

4)如发现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

认其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5)细骨料的颗粒级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否则应采取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

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后,方允许使用。

3.3 粗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

碎石,无抗拉和抗疲劳要求的 C40 以下强度等级混凝土也可采用卵石。

2)粗骨料应由二级或多级级配混配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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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 2/3,且不

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 3/4.配制强度等级 C50 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

公称粒径不应大于 25mm。

4 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混凝土工程工艺流程

4.1 拌制混凝土

1)混凝土拌制前准备:

2)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后,宜先向搅拌机投入细骨料、水泥和矿物掺和料,

搅拌均匀后加水并将其搅拌成砂浆,再向搅拌机投入粗骨料,充分搅拌后再投

入外加剂,并搅拌均匀。

3)混凝土拌合采用强制式拌合机。

4)炎热季节搅拌混凝土时,应采取在骨料堆场搭设遮阳棚、采用低温水搅

拌混凝土等措施降低混凝土拌和物的温度,或尽可能在傍晚和晚上搅拌混凝土,

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大于 25℃。

5)减水剂采用溶液加入,为充分发挥减水剂的作用,在拌和时其溶液宜用

后添法,加入减水剂后,混凝土拌和料在搅拌机中持续搅拌时间不得少于 30s。

减水剂的含水量应计入拌合总用水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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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盘后的第一盘混凝土应适当增加胶凝材料。

7)混凝土拌合物塌落度 45min 损失不宜大于 10%;入模前含气量应控制在

2%〜4%,入模温度宜在 10〜25 ℃。

8)拌制混凝土配料时,各种衡器应保持准确。对骨料的含水率应经常进行

检测,雨天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据以调整骨料和水的用量。

放入拌和机内的第一盘混凝土材料应含有适量的水泥、砂和水,以覆盖拌

和筒的内壁而不降低拌和物所需的含浆量。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

设备进行重点校核。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经大修、中修或迁移至新的地点后,

也应进行检定。

9)混凝土应使用机械搅拌,零星工程的塑性混凝土也可用人工拌和。用机

械搅拌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至开始出料的最短搅拌时间应按设备出厂说

明书的规定,并经试验确定。

10)对于在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的混凝土,应检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

a.混凝土拌和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b.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

条件》(GB9142)的规定进行。

11)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时,应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

1/4 至 3/4 之间部位,采取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0.8%;

b.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5%。

12)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各项性能:

a.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

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

混凝土拌和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 15min 时,其坍落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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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在检测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拌和物的粘聚性和

保水性。

b.根据需要还应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其他质量指标并应符合本章的其他规

定。

12)掺用高效减水剂或速凝剂且混凝土运距较远时,可运至浇筑地点再掺

入重拌。

4.2 运输混凝土

1)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使浇筑工

作不间断并使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时仍保持均匀性和规定的坍落度。当混凝土

拌和物运距较近时,可采用无搅拌器的运输工具运输。

2)用无搅拌运输工具运送混凝土时,应采用不漏浆、不吸水、有顶盖且能

直接将混凝土倾入浇筑位置的盛器。

4.3 浇筑混凝土

1)混凝土运输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至墩位处,通过混凝土泵泵送入模。

2)泵送时输送管路的起始水平段长度不应小于 15m,除出口处采用软管外,

输送管路其它部分不得采用软管或锥形管。输送管路应固定牢固,且不得与模

板或钢筋直接接触。泵送过程中,混凝土拌和物应始终连续输送。高温或低温

环境下输送管路应分别采用湿帘或保温材料覆盖。

3)泵送混凝土前,应先泵送一部分水泥砂浆,以润滑管道。

4)混凝土泵开始工作后,中途不得停机。如非停机不可,停机时间不应超

过 30min,炎热气候停机时间不能超过 10min。停机期间应每隔一定时间泵动几

次,以防混凝土凝固堵塞管道。如停泵超过 45min 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应

将管内混凝土清除,并清洗泵机、泵管。

5)冬季施工时,应对输送管采取保温措施。夏季施工时,应将输送管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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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垫高或涂成白色。

6)混凝土泵送完毕后应立即彻底清洗管道,直到管道排出清水为止。

5 施工要求

混凝土浇筑入模时的坍落度

结构类别 坍落度(振动器振动)

小型预制块及便于浇筑振动的结构 0〜20桥涵基础、墩台等无筋或少筋的结构 10〜30

普通配筋率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30〜50配筋较密、断面较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50〜70配筋极密、断面高而窄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70〜90

注:①水下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另见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②用人工捣实时,坍落度宜增加 20〜30mm。

配料数量允许偏差

材料类别允许偏差(%)

现场拌制 预制场或集中搅拌站拌制

水泥、混合材料 ±2 ±1

粗、细骨料 ±3 ±2

水、外加剂 ±2 ±1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

注:①搅拌细砂混凝土或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1

〜2min;

②外加剂应先调成适当浓度的溶液再掺入;

③搅拌机装料数量(装入粗骨料、细骨料、水泥等松体积的总数)不应大于

搅拌机标定容量的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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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搅拌时间不宜过长,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两次;

⑤表列时间为从搅拌加水算起;

⑥当采用其他形式的搅拌设备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或经试验确定。

混凝土拌和物运输时间限制

气温(℃) 无搅拌设施运输(min) 有搅拌设施运输(min)

20〜30 30 6010〜19 45 755〜9 60 90

注:①当运距较远时,可用搅拌运输车运干拌料到浇筑地点后再加水搅拌;

②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通过试验查明所配制混凝

土的凝结时间后,确定运输时间限制;

③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至入模时间。

6 劳动组织

混凝土拌和站人员配置主要包括主机操作人员,装载机、混凝土搅拌运输

车、混凝土输送泵司机,场内维护人员、安全与质量管理人员、混凝土振捣人

员、配合人员等。

7 材料要求

7.1 水泥

a.应注意其特性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耐久性和使用条件是否有不利影响。

b.应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和节约水泥

为原则。

c.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合格证

明文件。水泥进场后,应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

进行检查验收。对所用水泥应进行复查试验。为快速鉴定水泥的现有强度,也

可用促凝压蒸法进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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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袋装水泥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过 10 袋。不同强

度等级、品种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e.散装水泥的储存,应尽可能采用水泥罐或散装水泥仓库。

f.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 3 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

使用。

7.2 砂、石集料

a.一般要求

a)集料应清洁、坚硬、坚韧、耐久、无外包层、均质,并不含结块、软弱

层或片状颗粒,粘土、尘土、盐、碱、壤土、云母、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

含量不超过相关规定的要求;必要时,集料应予以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

质。

b)不同来源的砂、石集料不得混合或储存在同一料堆,也不得交替使用在

同类的工程中或混合料中

c)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应进行碱活性实验。

b.细骨料

a)细骨料一般应采用颗粒洁净、级配良好、质地坚硬、耐久、粒径小于 5mm

的天然河砂,也可用于山砂或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

b)细骨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筛分析、坚固性、

有害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和碱离子含量等。

c)按细度模数(Mx)将砂分组如下:

粗砂 Mx=3.7-3.1

中砂 Mx=3.0-2.3 细砂 Mx=2.2-1.6

c.粗骨料

a)粗集料应由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级配坚硬卵石、砾石或碎石组成。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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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以上高强度混凝土,则使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碎石;

b)粗集料使用前一般应进行下列检验:外观、颗粒级配、强度、坚固性、

有害物质、氯离子含量和碱活性等;

c)粗集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 1/4、钢筋最小净距的 3/4;

当设置二层或多层钢筋时,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 1/2。粗骨料粒径不得超过

100mm。用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时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使用

碎石时,其粒径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 1/3;对于卵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

1/2.5;

d)石料在饱水情况下的抗压强度(50mm*50mm*50mm),对于等于或大于 C30

的混凝土,不小于混凝土级别的 2倍;对于小于 C30 的混凝土,不小于 1.5 倍。

同时,饱水情况下的抗压强度,对于火成岩、变质岩、水成岩,也分别不宜小

于 80MPa、60MPa、30MPa。在工程中亦可采用压碎指标值进行质量控制。

e)根据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应按现行有关规程对碎石和卵石进行坚固

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值。当由同一来源的粗集料曾在同样使用

条件下使用满足要求时,可不进行坚固性试验。

f)铁路工程粗骨料或细骨料具碱活性时,混凝土最大碱活性含量应符合下

表规定。

7.3 拌和用水

拌制混凝土用的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脂、糖类及游离

酸类等。

b)污水、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及含硫酸盐量按 SOj—计超过水的质量

0.27mg/cm3 水不得使用。

c)不得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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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供饮用的水,一般能满足上述条件,使用时可不经试验。

5)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包括代替部分水泥的混合材料)不宜超过

500kg/m3,大体积混凝土不宜超过 350kg/m3。

6.4 外加剂

a)应根据外加剂的特点,结合使用目的,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外加

剂的使用品种。如果使用一种以上的外加剂,必须经过配比设计,并按要求加

入到混凝土拌和物中。在外加剂的品种确定后,掺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

件、混凝土原材料的变化进行调整。

b)所采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

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及本规范关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浇筑等各项规定以

及外加剂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

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

6.5 混合材料

a)混合材料包括粉煤灰、火山灰质材料、粒化高炉矿渣等,应由生产单位

专门加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现行《用

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

(GB/T2847)、《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203)等标准的规定。使用单

位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查。

b)混合材料在运输与存储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

混淆。

8 设备机具配置

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站(主机、储料及配料系统)、装载机、混凝土搅拌运

输车、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设备、收浆平整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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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质量控制及检测

砂的坚固性指标

粗骨料压碎指标

注:沉积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沉积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

变质岩包括片麻石、石英岩;喷出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粗骨料中有害物质含量

注:(1)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应符合表中

大于 C30 混凝土的技术要求;(2)当粗骨料中发现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

时,应专门进行检测,在确认能满足耐久性要求时可使用;(3)凡颗粒长度所属

粒级的平均粒径 2.4 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 0.4 倍者为片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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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粒径指粒径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粗骨料坚固性指标

注:(1)当粗骨料未达到本表规定的坚固性指标,但混凝土经试验具有足够

的抗冻性时,也可采用;(2)粗集料吸水率小于 0.5 时,可不做坚固性试验;(3)

对腐蚀性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或有抗疲劳、抗磨、抗

冲击等要求的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其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8%。

混凝土最大含碱量(Kg/m3)

邮票 骨料具有碱-硅酸盐反应活性 骨料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

性工程结构类型 一般 重要 特殊 一般 重要 特殊

环境条

干燥环境 不限制 3.5 3.0 不限制 * *

潮湿环境 3.5 3.0 2.1 * * *

含碱环境 3.0 * * * * *

注:(1)带*号项的混凝土必须用非碱活性材料;(2)处于含碱环境中的一般

工程结构,在限制混凝土碱含量的同时,应对混凝土表面做防水、放碱涂层处

理。否则应换用非碱活性骨料;(3)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包括水泥、外加剂、骨料、

水及掺合料的碱含量之和;(4)一般工程是指普通的混凝土结构;重要工程是指

大中型混凝土结构其重要预制构件,如桥梁、隧道、涵洞、轨枕、接触网支柱、

电杆等;(5)干燥环境是指不与水接触、空气相对湿度长期小于 80%的环境;潮

湿环境是指直接与水接触的环境;潮湿环境是指直接与水接触的环境、干湿交

替变化的环境、水下或与潮湿土壤接触的环境;含碱环境是指直接与海水、含

碱工业废水、化冰盐等接触的环境;干燥环境或潮湿环境与含碱量交替变化时,

均按含碱环境对待。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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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中的水灰比,系指水与水泥(包括外掺混合材料)用量的比值。

②本表中的最小水泥用量,包括外掺混合材料。当采用人工捣实混凝土时,

水泥用量应增加 25kg/m3。当掺用外加剂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时,水

泥用量可减少 25kg/m3。

③严寒地区系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彡-10℃且日平均温度在彡 5℃的天数彡

145d 的地区。

10 安全及环保要求

10.1 施工安全措施

1)应遵照执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

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2)每道工序开始前,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督促检查。

3)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

定的标牌。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的规定执行。

5)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10.2 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a.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b.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或其他方法处理后方可

排放,以此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围环境。

c.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2)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a.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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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声屏障,减少噪声传播。

c.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使

用噪声大的机械。

3)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a.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弃于指定地点,不得

随意弃放。

b.报废材料应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

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

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c.尽量不使用难于降解的材料作为包装物品,施工中用于养护的塑料薄膜

在用完后不得随意弃掉,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a.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

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b.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采取焚烧或其他措施处理后运至

指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及水土环境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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