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眼睛。这位将军吃了自己的眼睛。

自己的眼睛怎么吃得到?当然是眼珠子掉了出来。

眼珠子不会自动掉出来,一定是外力介入。

这个外力,是一只手和一支箭。

箭矢射中眼睛,痛得要死。用手拔箭,结果连箭带眼珠,和着血,一起拔了出来。

“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于是这位将军吃了带血的眼珠。而这位将军,名叫夏侯惇。

正史中的夏侯惇“戏份”较少,但《三国演义》对他瞎眼的部分的记载却有比较详细的描述,如此恐怖的一幕,最后竟被世人评为美谈。

夏侯惇的真实身份暴露(夏侯惇生吞自己的眼睛)(1)

《三国演义》第18回写夏侯惇迎战吕布的部将高顺,高顺败逃,夏侯惇追赶,不料遭吕布另一名大将曹性射箭偷袭。夏侯惇左眼被射中,痛得大叫一声,用手急急拔箭,却连着眼珠拔了出来,他大喊一声:“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于是把眼睛塞进嘴巴,吃了回去。然后挺枪纵马,直取曹性的性命,用一眼换一命,算是报了一箭之仇。夏侯惇也收获了赫赫凶名。

哪怕是吃人心肝的杀人魔王,也不会吃自己的零件,而且还是“生吞”这种令人震撼的举动,茹眼饮血,想想都有点恐怖,为何能成为美谈?

实际上,我们以今天的观点误解了夏侯惇,他之所以生吞眼珠,是他受到的儒家教育导致的。

首先要知道,夏侯氏在当时属望族,所以他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除此之外,从一件事上我们也能看出,夏侯惇是一个严守礼法且尊师重道的人,且非常偏执。早年有人羞辱他的老师,夏侯惇听说后立即将那人杀掉了。从这里就能看出,夏侯惇十分尊重授业之师,不容他人对老师有丝毫侵犯。

《孝经》记载孔老夫子对曾参(曾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

在夏侯惇的想法中,眼睛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是父母的精血所孕育而成,即使毁损,也不可随便毁弃,只好资源回收,生吞回去。

身体是父母给的,要珍惜,这是古人遵从的孝道。诚然,这种思想在现代人看来,是非常难以理解的。不过,在那个礼教不兴的时代,有人能遵守礼法到这个地步,着实令人倾佩。

夏侯惇的真实身份暴露(夏侯惇生吞自己的眼睛)(2)

说到这里,其实衍生出另一个问题:父母给的是不是只有身体,身体还给父母了,就没有亏欠了?

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小岩想到了《封神榜》里的哪吒。

哪吒卯上海龙王,打死海龙王的部将、儿子,四海龙王联合捕捉哪吒的爸爸李靖,要解送天庭处罚。哪吒一人做事一人当,断臂、剖腹、剜肠、剔骨肉,散尽三魂七魄,父精母血都还给父母,四海龙王才放了李靖夫妇。

哪吒自认身体既已了断,和父母当然一了百了,毫无瓜葛。他死后栖身宫庙,香火鼎盛,李靖知道了大怒,把哪吒的神像捣烂,庙宇烧毁。哪吒气得找去李靖单挑,李靖骂道:“你这畜生,生前作怪,死后还要作怪。”哪吒回应说:“李靖!我骨肉已交还与你,我与你已不相干,你为何鞭打我的金身,火烧我的行宫?”

哪吒认为,他把父母的精血所化育出来的身体发肤已然散去,那就不再欠李靖的了。

夏侯惇的真实身份暴露(夏侯惇生吞自己的眼睛)(3)

夏侯惇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于是眼睛已经掉落,即便没有了功能,还是要吞下去;他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只要毁弃,便和父母不再有关系。这是古人的想法,现在火葬、器官捐赠,不再忌讳,对身体的观念改变了。

现代法律明文规定,亲子关系就算登报作废也不算数,父母和子女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登报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这从小拉拔到大的无形化育,和后天的养育,又岂能一了百了?

最后其实还是要强调一下“拔箭啖睛”是《三国演义》的想象创造,相当戏剧化,把夏侯惇的形象从平面纸页立体化。《三国志》没这种记录,箭矢射中左目变瞎是有的。裴注引《魏略》记载,说夏侯惇和族弟夏侯渊都是将军,军队里私下喊夏侯惇为“盲夏侯”,夏侯惇知道了很在意,揽镜自照,看到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自己,气得摔落镜子。

夏侯惇的真实身份暴露(夏侯惇生吞自己的眼睛)(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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