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提出本体的第一个标准是:本体是既不可以用来表述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他说,这是关于本体的最真实的、第一位的、最确实的含义。
第一,关于“表述主体”。这是从逻辑上说的。在“甲是乙”这样的判断中,甲是主词,是主体,乙是宾词,是表述甲的。亚里士多德是以“个别”和“一般”来区别的。凡是个别的、特殊的东西,比如他所举的个别的语法知识、特殊的白色、个别的人和个别的马这些东西,都是个别和特殊,亚里士多德认为它们是不能表述主体的。凡是能够用来表述主体的东西,必然都是普遍的、一般的东西。
第二,关于“存在于本体之中”。这就不是从逻辑方面,而是从存在方面,从本体论方面说的。亚里士多德自己作了一个说明:所谓“存在于本体之中”,我的意思不是指像部分存在于整体之中那样的存在,而是指离开了主体,便不能存在。
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还有以下特性:
第一个特征是:本体是一个个体。希腊文相当于我们说“这一个”、“这样的一个”。
第二个特征是:本体没有和它相反的。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第十节专门讨论“对立”这个概念,将对立分为四类:(一)相互关联的;(二)相反的;(三)实有和缺失;(四)肯定和否定。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第十节专门讨论“对立”这个概念,将对立分为四类:(一)相互关联的;(二)相反的;(三)实有和缺失;(四)肯定和否定。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相反的”,是指例如好与坏、多与少、大与小、上与下、白与黑这种相反的性质、数量、关系等等,这些都是只有本体以外的范畴才有的,本体是没有和它相反的东西的。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相反的”,是指例如好与坏、多与少、大与小、上与下、白与黑这种相反的性质、数量、关系等等,这些都是只有本体以外的范畴才有的,本体是没有和它相反的东西的。
第三个特征是:本体是没有程度上的不同的。
第四个特征:本体是变中的不变。同一个本体,当它保持着自己的同一性时,却能够容许有相反的性质。
总起来说,本体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保持着自身在数目上的同一时,能够容许有相反的性质。第一,本体作为本体,它没有改变;第二,它还是同一个本体,并没有从这一个本体变成另外一个本体。但是亚里士多德也说“本体自身发生变化”,这只是说,本体所具有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一般说,本体作为本体没有发生变化,当它是自身同一的时候,它所具有的性质、数量、关系、位置、运动等等,却是可以经常不断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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