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六十三卦:水火既济卦。
舟楫济川之课
阴阳配合之象
小过乃过于物,能过于物,必能相济,故受之以既济。此卦,水在上,火在下,火水相交,则能为用,能互为用,即为既济,此卦言,天下万事,已互济之时也。
人间道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之时大事必能亨通,然须知小事亦须亨通,方可为吉,必须所有事皆吉,否则济至极时,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阴阳能皆得位,故为既济,但须无所不亨,乃可也,且贞固守之。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其以柔顺文明之中道,故可成既济之功,至既济之极,若不知变通,必生乱,其乱之生乃因道至尽穷。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水火即交,各有其用,为互济,时当既济,君子观象知于既济之时,必先思虑患害之生,使不至成祸患也。自古以来,天下由治而乱,乃皆因居治不思乱时之戒。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倒曳轮,使不再进。兽之涉水,必举高其尾,使尾不湿方可进,无灾至。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于既济大吉之时,能知止进,则必不至极时,故必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阴居正位,得五君位应,其志必得遂行,但中正之道,不可废也,猶妇人出门用茀遮己今丧其茀,则不行,能自守不失,道必復也。待时之至。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因中正之道非不可用,乃时之未至,于此时自守其中,俟时至必能行矣。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以刚居刚位,居既济时,其君主威武必令民心服。但若专肆威武,必令民心忿而不服,残害人民,贪人民之富,故有小人勿用之戒,因惟小人其威武必为满足其私欲,君子戒之。
象曰:三年克之,备也。
既济之时,必济天下,于高宗可也,乃因其心为民,道必正,如为己之私欲,则三年民必疲惫而终忿矣。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四近君位,阴柔居之,乃适其任,当既济之时,须如行舟,戒之渗漏,始漏则塞以衣物,且终日戒惧不怠,则必可免患。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当既济之时,必疑其患之将至,其戒惧之心如此,谨慎如此。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九五至尊君位,阳刚人居此,当既济之时,必以至诚信服如祭祀之诚,则即令薄礼之祭,也可胜于丰厚之祭,由其至诚之心使然也。易之不重形,而重神,此明而显矣,故论易须知时,方可得易之神明矣。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既济之时,能得时者,即令薄祭,亦可有大吉之富至,此言时之可贵也。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至极时,必不安而危,今阴柔居之,居坎险之上,即既济之终,小人居之,其败坏必立可见矣。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穷尽之须以水淋其首,其必不可长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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