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中有:"以丧礼哀死亡。"周礼作为中国礼仪的起源,共有"五礼",且对中国古代礼仪的形成影响至深,其中的"丧礼"是中国上古先民的丧葬礼俗,是对中国"事死如事生"观念的体现,表达的是对生命终结时的恭送情怀,也是对于人生最后阶段的高度重视。并以礼仪丧俗的形式,强调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肯定了生命的价值,是对个体生命一生行为品质的总结。并且,丧礼的规格大小、制度,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等级秩序,也体现了死者的个人价值。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

而《诗经》是在周代的礼治社会下编纂的,其中蕴含着周礼的思想观念。其中,《小雅·蓼莪》写人子为父母服丧礼,也体现了"孝礼"在当时的重要性;《唐风·葛生》写妇人守丧礼,《邶风·绿表》写丈夫守丧礼,都体现出夫妻恩爱、生死相依的情感,这与周代重视婚姻和谐,以促进社会和谐、政权稳定的礼教思想相一致;《秦风·黄鸟》体现了周礼精神相冲突的活人殉葬遗俗。可见,"人为歌声以助哀"的《诗经》悼亡诗,体现了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夫对妻的情感,反映的是生命世界的伦理秩序,也抨击了古代专制社会下的无道制度。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2)

丧礼考

1,"丧礼"指的是周礼中的丧葬之礼

首先,"丧礼"指的是周礼中的丧葬之礼。《周礼》中记载:"以丧礼哀死亡。"就很明确的说明"丧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悼之情。并且,有明确的服丧期限,比如,《论语》记载:"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意思是说三年的丧礼在中国古代是最长的服丧期限。同时,还以关系的亲疏,辅以不同的期限,比如,《墨子》中有:"君与父母、妻、后子死,三年丧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皆有数月之丧。"就按照亲疏关系,规定了不同的服丧时间。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3)

而丧礼的意义,是生者用丧礼凭吊死者,来表达对生命终结时的恭送情怀。古人非常重视丧葬之礼,儒家认为:"死,葬之以礼",认为丧礼是对中国五礼中"孝礼"的体现。只是,因服丧者多为晚辈为长辈服丧,所以服丧在儒家的文化中也被视为"孝礼"的另一种表现方式,还是儒家提倡的"君子"的重要特征。要求人们"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送死,饰哀也",意思是不仅在父母生前要以礼来侍奉他们,在父母过世后,也要以按照一定的理解来侍奉他们,体现其对父母的孝。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4)

2,儒家重视丧礼的观念,是对周礼的继承

其次,儒家重视丧礼的观念,是对周礼的继承。因为,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就是周礼的重忠实拥护者。《礼记》中对丧礼的解释是:"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很明确的说丧礼是表达孝心的一种方式,是人情的体现。另外,对服丧的人也有一定的关怀,比如,《礼记》还有:"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在表达了丧礼表达生者的哀痛之余,还提出生者要节哀,这既表现了对死者的思念,也体现了对生的关怀。故此,诞生于周礼的《诗经》中的悼亡诗就很好的展现了周代的丧葬礼俗,并且,周礼中重视亲情、注重孝礼的挂念,对中国文化有巨大的影响。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5)

《诗经》中的悼亡诗,有对"丧礼"的体现

《诗经》中的悼亡诗,有对"丧礼"的体现。《诗经》中的《秦风·黄鸟》是中国最早的悼亡诗,只是囿于时代,当时的悼亡诗主要以演唱的方式来进行表演,并且配以礼乐,称为"挽歌"。比如,《左传》记载:"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其中的《虞殡》就是演唱自"悼亡诗"的挽歌。而《诗经》中体现"丧礼"的诗歌有很多。

(一)《诗经》中的悼亡诗,与丧礼和孝道

1,《小雅·蓼莪》体现丧礼中的悼亡诗演唱丧礼风俗

首先,《小雅·蓼莪》体现丧礼中的悼亡诗演唱丧礼风俗。古人讲"礼失求诸野",《诗经》中的《小雅·蓼莪》是一首诗经仍会以演唱的方式存在的悼亡诗,多发生在我国内地和边境上的少数民族和部分汉族中。比如,云南滇东北汉族 地区和元江 白族地区,以及湖北宜昌、大冶等地,在举办丧事的时候仍会使用"挽歌"的形式,而《诗经》中的《小雅·蓼莪》仍会被人们演唱,所谓"歌《蓼莪》三章"。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6)

而这样的"挽歌"方式,与《小雅·蓼莪》中的内容息息相关。比如,《小雅·蓼莪》写到:"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这是一首孩子哭诉父母的悼亡诗,诗歌中回忆了父母抚养他长大的辛苦,哭诉了自己不能回报父母恩情的伤心,以及自己对于父母的深厚情谊。足见,这就是一首怀念父母的"挽歌",其中的亲子之情是对"孝礼"的侧面反应。连孔子都说:"吾于《蓼莪》,见孝子之思养也。"这是中国古代伦理社会本位思想的体现,也是对丧礼中"挽歌"形式的证明。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7)

2,《桧风·索冠》体现丧礼中的守孝制度

其次,《桧风·索冠》体现丧礼中的守孝制度。《桧风·索冠》中有:"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悼博兮。庶见索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庶见索铧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其中刻画了一位守孝之人,他戴白色的孝帽,穿白色的丧服、白色的蔽膝,正在服丧。这是周代丧礼中的守孝制度:周王朝的礼制规定,父母死,其子服丧三年,穿孝服,吃粗粮,悲哀哭泣,甚至扶杖才能行走。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8)

并且,古代为父母守丧需要三年。比如,郑玄为《诗经》做注的时候就曾这样解释:"《丧礼》,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上文也提到墨子提到"君与父母、妻、后子死,三年丧服。"只是,《桧风·索冠》中吃提及男子穿着丧服,却未曾提及男子为父母守丧,这与周礼不服。因为提倡周礼的孔子,后来也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甚至,孔子将守完丧礼的人定义为君子"闵子三年丧毕,见孔子......子日:"君子也。"可见,周礼中为父母守丧三年,是丧礼的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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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悼亡诗与守丧礼

1,《唐风·葛生》体现妇人守丧礼

首先,《唐风·葛生》体现妇人守丧礼。《唐风·葛生》中写到:"予美亡此。谁与独息!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写了丈夫去世后,妻子守丧时的难过,以及希望百年后同居一室的愿望。此诗充分体现了妻对夫的忠贞爱情和绵绵相思,历来被誉为悼亡诗之祖。 可见,这是一首妻子行祭亡夫的挽歌,体现了夫人的守丧礼。这也与周礼中重视婚姻家庭的和谐思想观念有关。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0)

其中的"锦衾"一词,是国君丧礼才能使用的敛尸物品,比如,《礼记》记载:"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就有很清楚的解释了国君的敛服被称为锦衾,大夫的敛服被称为缟衾,士子的敛服被称为缁衾。可见,丧礼中的敛服体现了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1)

2,《邶风·绿表》体现丈夫守丧礼

其次,《邶风·绿表》体现丈夫守丧礼。《邶风·绿表》中写到:"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绿衣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就兮。"写了妻子去世后,丈夫守丧时睹物思人,难过非常。此诗体现了人对亡妻的刻骨相思,也体现了古代妻子去世后,丈夫需要为其守丧的丧礼制度。这样表现夫妻情深的诗歌,与周礼中重视夫妻感情和谐的婚礼息息相关。这首诗也开了中国文学史上悼念亡妻诗歌的开端。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2)

以上两首悼亡诗,一个是妻子悼念亡夫,一个是丈夫悼念亡妻,两首悼亡诗从侧面展示了中国古代丧礼中,夫妻互相为之守丧的丧礼制度。也是,周代礼仪中"婚礼"的思想观念,表现了夫妻间的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三)《秦风·黄鸟》体现了周礼精神相冲突的活人殉葬遗俗

另外,《秦风·黄鸟》体现了周礼精神相冲突的活人殉葬遗俗。比如,《秦风·黄鸟》写到:"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这是一首针对古代殉葬制度的挽歌,写的是古代秦伯因为喜欢兵事,在去世之前决定让他的三位爱将为他殉葬的事情。《左传》中也有记载:"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史记·秦本纪》也记载了此事:"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日奄息、仲 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都很明白写了秦伯让奄息、仲行、针虎三位大将,为他殉葬的事情。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3)

可见,这首诗,是在抨击中国古代的活人殉葬制度。也证明了在《黄鸟》诞生之时的周代,仍然有活人殉葬的丧礼制度,比如,《墨子·节葬》中有:"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虽然,之后逐渐改为以陶俑刍灵替代活人殉葬,但这一制度背后的仍存在着活人殉葬的影子。所以,时人才会写此诗来讽刺之一制度,《黄鸟》一诗中的"歼我良人",明显地 表明了作者对此的抨击态度。而这样的诗歌,是与周礼中殉葬制度相违逆的,也体现了春秋时代悲天悯人的情怀。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4)

三、《诗经》中悼亡诗的文化价值

《诗经》中的悼亡诗有丰富的文化价值,是在通过对死亡的悼念,来表现对生命的尊重。而上述的几首《诗经》中的以悼亡为主题的诗歌,表现了中国古代的丧悼文化,以及其在中国礼乐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丧礼、生育礼、冠礼、笄礼、婚礼是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之大成,组成了中国的礼仪制度文化。而丧礼的核心,就是尊重死亡,尊重生命。这在中国的儒家文化中得到了最大的体现,并与儒家的"孝礼"相辅相成,丧礼规范了人的行为方式,还影响了人们对一个人的品性评定。所以,丧礼"以丧礼哀死亡"的价值不可忽视,《诗经》中的悼亡诗,也有巨大的文化价值。

诗经与悼亡诗(从诗经中的悼亡诗)(15)

而《诗经》中这类悼亡诗的出现,其背后是春秋时期对人道的重视,以及这一时代人本的哲学对"人" 的价值的发现和张扬。因为春秋时期是中国思想经历大变革的时代,中国的人类意识进入觉醒阶段,理智与个性得到了进一步肯定与张扬 ,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比如,孔子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就象征着着中国哲学从神的世界领域,转移到现实的人的世界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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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古人对丧礼的重视,也是对生命敬畏的表现。比如,《荀子 ·礼论》记载:"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而思念亡者、敬畏生命,则是对人的价值的肯定,意味着人们承认了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是古人对自身的生命价值倾向于情感和伦理的表现。比如,《吕氏春秋》写到:"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若树木之有根心也......生则相欢,死则相哀,此之谓骨肉之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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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综上所述,从《诗经》中的悼亡诗,可以看出周代的丧礼、礼俗。其中,体现了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夫对妻的情感,反映的是生命世界的伦理秩序,丧礼只是其中的代表。因为,"丧礼"指的是周礼中的丧葬之礼;而儒家重视丧礼的观念,是对周礼的继承。所以,《诗经》中的诗歌体现了此丧礼文化:《小雅·蓼莪》体现丧礼中的悼亡诗演唱丧礼风俗;《桧风·索冠》体现丧礼中的守孝制度;《唐风·葛生》体现妇人守丧礼;《邶风·绿表》体现丈夫守丧礼;《秦风·黄鸟》体现了周礼精神相冲突的活人殉葬遗俗 。可见,《诗经》中的悼亡诗有丰富的文化价值,是在通过对死亡的悼念,来表现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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