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就要懂得笔法,笔法就是用笔方法,通俗地说,就是每一个笔画的书写方法。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方笔和圆笔的运用,方笔与圆笔同许多笔画因素是相通的。圆笔可涉及逆入、中锋、藏锋、提笔、转笔等;方笔可联系切入、侧锋、露锋、顿笔、折笔等。由用笔之方圆,还直接体现出结构、体势之方圆。因此,人们认为方、圆乃运笔之纲领。

书法之方、圆不能等同于同几何形的方、圆。“方不中矩,圆不副规”(崔瑗《草书势》)。它必须富有生气,姿态多样,不流于等齐划一的装饰味,避免过于规则的形式。正如阿恩海姆关于艺术品的论述:“在一件艺术品中,规则的形是很少被运用的,因为艺术品所要解释的自然特征就表现在多种力之间的复杂的作用上。如果艺术品过分强调秩序,同时又缺乏具有足够活力的物质去排列,就必然导致一种僵化的结果。”书法亦然。如果过分追求均齐一致的方、圆,必然会导致呆板、单调、僵化的结果。

无论方笔、圆笔,都要给人以生动有力的审美感受。方笔之入不扁平刻板,圆入不臃肿呆滞,才是高手。方笔侧重顿,圆笔倾向提。顿与提的不同方法使方笔与圆笔形成了不同的审美特色。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从方笔圆笔与顿笔提笔的联系中说:“方用顿笔,圆用提笔;提笔中含,顿笔外拓;中含者浑劲,外拓者雄强;中含者篆之法也,外拓者隶之法也;提笔婉而通,顿笔精而密;圆笔者,萧散超逸,方笔者,凝整沉着;提则筋劲,顿则血融。”中含、婉通、萧散超逸,是圆笔的风貌;雄强、精密、凝整沉着,是方笔的势态。

笔法与结构与章法(笔法的方与)(1)

笔法与结构与章法(笔法的方与)(2)

笔法与结构与章法(笔法的方与)(3)

笔法与结构与章法(笔法的方与)(4)

笔法与结构与章法(笔法的方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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