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如何坚守公平正义(媒体关注法治日报)(1)

△ 2022年7月30日 《法治日报》头版

2012年6月9日这个日子,陆宜峰铭记一生。这一天,他参与起草的“法治湖北”内容出现在湖北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

十年,弹指一挥间。

机构改革后,陆宜峰从湖北省政府原法制办转到湖北省司法厅从事法治湖北建设工作。十年来,他欣喜地看到法治湖北建设迈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北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北的生动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

抓住“关键少数”有站位

在陆宜峰眼里,十年前提出“法治湖北”,是有前瞻性的。

第十次党代会报告起草过程中,湖北省委多方征求意见。不少法学专家提出,将加快法治湖北建设作为未来发展的总要求。

湖北省委决定,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总体布局。

自此,湖北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步入快车道。两个月后,2012年8月8日,湖北成立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一年后,湖北省委成立平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

2014年12月25日,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治湖北建设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

十年来,湖北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湖北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推进。

2015年,湖北率先在全国确定“大法治”领导体制,成立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职能部门参与、上下一致、协调有力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18年,湖北省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各项工作。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湖北有站位。

2015年起,湖北率先在全国建立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对全省市州和省直部门以及在鄂高校、在鄂大中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湖北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方案》,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

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定性胜利之后,湖北省委对法治的保障作用感受更深。

2020年6月10日,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制度体系,使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21年11月18日,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审议对《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出解读,将“法治建设在中部地区领先、在全国走在前列”作为新目标。

2022年6月18日,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作为全省今后五年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九大任务之一。

解决突出问题有实招

面对百年不遇的疫情大考,湖北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展现了法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作用。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实现从“应急防控”向“依法防控”转变。

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意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湖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意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

湖北还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2021年,武汉能10天打赢外地输入性局部疫情歼灭战,就是对湖北依法防控成果的最好诠释。

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湖北继承楚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精神,有不少开创之举。

2016年,湖北在全国率先采用“互联网 ”模式,组织开展“湖北史上最严”的执法资格换证考试工作,开创了“率先网考、全员会考、从严参考”的先河。

2016年起,湖北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开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县两级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

2020年底,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探索补齐行政执法监督“处置乏力”的短板。

十年来,湖北紧紧抓住影响公平正义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攻坚克难。

自2015年被确定为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起,湖北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量刑规范化、快审速裁、公益诉讼等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

湖北还将“情指勤舆”一体化列入省委重点改革项目,全面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打造“集约、规范、高效、安全、智能”执法办案新模式。

十年来,湖北推动政法领域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司法质效。

从湖北省委政法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98.89%、公正执法满意度达95.57%,均创历史新高。

纵深推进改革有胆识

在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辩护律师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列席审判委员会,现场陈述辩护、代理意见并接受询问。

这一幕,发生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第二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上。这是该院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高院去年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的具体行动。

“只说问题”的湖北法院全覆盖“拉练检查”、全面铺开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的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

进入新时代,湖北以敢为人先的勇气纵深推进改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以降低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湖北政法机关着力提高执法司法效率,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湖北省委政法委对2594件涉企案件集中开展专项评查,及时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行为。

湖北法院在全国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司法办案给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湖北省检察院持续深化“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法治之力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

湖北省公安厅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

湖北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5类扰企问题,依法审查涉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切实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温度。

湖北还不断畅通官民争议化解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2016年,湖北成为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整体全面推动政法智能化建设的省份,谋划建设“1234”工程,即政法综合信息网“一张大网”,维稳情报信息和应急指挥平台“两个平台”,“政法云”大数据、政法舆情监测、综治网格化中心“三个中心”,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政法业务、政法为民服务和安全运维支撑体系“四个体系”。

湖北还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所有司法所、押犯监狱、戒毒所视频会见全覆盖,为服刑、戒治人员的亲属节约会见探视成本。司法行政智慧为民系统实现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

走进新时代,湖北努力让公平正义以更快的方式得以实现。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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