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大行动违法行为曝光台,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见成效?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见成效
交通整治大行动
违法行为曝光台
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自6月9日起
巫溪公安开展为期半年的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行为曝光台
7月22日至7月28日查处酒驾人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章行为曝光台
7月26日电子巡查探头抓拍机动车未按标线行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一项: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
7月26日电子巡查探头抓拍机动车违章停车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驾驶证记0分,罚款100元。
7月26日电子巡查探头抓拍机动车逆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道路限速值未达60公里/小时)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300元。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
巫溪交巡警提醒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请各位驾驶员、行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秩序。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春申大道、广场东西路。
学习劝导点: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