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海市场监管通报了一批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的案例,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便是涉事主体之一。

据上海市场监管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在某平台上存在高价销售食用油等生活物资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区公安局启动联合调查。

市场监管处罚食用油程序规定(桶的食用油线上卖150元)(1)

(图源:上海市场监管)

经查,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在疫情封控期间,在药房线下销售价格为77元/桶的情况下,将某平台“益丰大药房江湾店”上的“多力葵花籽油5L”的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到150元/桶。

上海市场监管认为,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天眼查显示,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系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店铺,而后者则是A股上市公司益丰药房旗下子公司。(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