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贾不语‖编辑/土子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魏·曹植
亲哥哥把亲弟弟残害且分尸了,这样的惨剧咋就发生在现实生活里呢?
血浓于水,一奶同胞,骨肉相连,是贵比精金的血亲兄弟,至始都是伦理与法律保护亲情纽带,所为打虎亲兄弟便是如此。
弑弟分尸,骨肉相残,反目成仇,人性恶毒起来真的难以琢磨,所以,当你的心魔爆发时,能否顾念手足情义之万一呢?
据悉,本月5日,警方接到一名陌生女子的报案电话,张某女称,她的同学梁某已5天处在失联状态……
接警后,数名警员来到报案人提供的详细地址,见房门紧锁,反复敲门却毫无回应,难道里面无人居住,还是已遭不测。
情势紧急,警员破门而入,小心翼翼地戒备搜查,看到梁某之时,被吓得够呛。
该男子已遇害,没有任何生命体征。遗体被凶手残忍肢解,右脚和双臂均被砍断不知去向,躯干和佐脚尚在。但是,现场并无明显打斗痕迹,亦无喷溅型血状残留,这代表着什么呢?
案发现场
并且,在现场搜到6把刀械,4把外观极新及2把旧刀,包括“3把菜刀”及“3把剁骨头的钢刀”,具体那一把是凶刀还需经进一步检验鉴定确定。
经法医验尸表明,死者,梁某,男,死亡时间至少5天,从尸体破坏程度分析,凶手作案之残忍骇人听闻呀……
该案发生在与基隆三面环绕,有着宝岛第一大城市之称的新北,闻者心惊胆战,那么,凶手是谁?其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
据多家媒体消息证实,当地警方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上月31日,有一名男子拖着行李箱离开案发现场,甚是可疑。通过监控的加持迅速锁定力擒嫌犯,他便是受害人的亲哥哥。
犯罪嫌疑人
据悉,嫌犯已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其他工作正处在侦办中。那么,一旦证据链条作实,进去到刑事诉讼阶段,嫌犯是否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呢?
(前述案情部分,根据多家媒体报道,略有整理)
当务之急,要搞清楚宝岛台湾是否适用死刑呢?法学专业的同学更加清楚,无论是法理还是刑事审判司法实践,我国台湾省并未废除死刑。对死刑的适用有着很深的民意基础,并且死刑的执行方式残留了枪决。
对此,有何具体的法律依据呢?
自古以来,台湾是祖国的宝岛,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我国《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有着明文规定,任何违背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尽管,台湾省仍沿用1935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其后经历过数次修正,但依然属于中华法系的统筹范围。
经查阅,台刑法典分则部分,第二十二章对杀人罪作了具体量刑规定。
枪决犯人
根据第271条:普通杀人罪,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第272条规定: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适用“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直系尊亲包括了父母、兄弟姐妹等,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
由此可见,杀害自己的亲生弟弟,在量刑上会更重,起刑点更高。这种立法价值取向更倾向于维护血亲之情,符合中华民族的社会伦理传统。
故,具体到该案,受害者的哥哥面临死刑,被执行枪决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具体要根据法官审理的自由裁量权而定。
因此,本人结案陈词如下:
用慈爱去善待亲人,呵护亲人,宽恕亲人。当你,伸出罪恶之手时,请停留三秒,提醒自己,你将要残害的人,与自己流着同样的血,喝着同一个人的母乳长大,与自裁有何区别呢?
最后,死刑对犯罪的震慑威力无可替代,让我们拥有一颗敬畏律法之心,时刻铭记法律正义之剑,高悬于头顶,切勿以身试法。
愿花常好,月长圆,人长寿,早团圆,各位觉得的呢?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