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见的交强险和一些商业车险,如第三者责任险中,都是赔偿事故发生时第三者的损失,而不是赔偿自己车辆以及车上人员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但很多车主不知道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险是可以互碰自赔的。那么,互碰自赔是自己赔自己么?这种情况下要报保险吗?会不会影响明年的保费?
1什么是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简单来说就是各赔各的,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用去对方保险公司往返周折,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互碰自赔”便利性,可以参照下表:
互碰自赔前 互碰自赔后查勘定损双方约时间,在都可以的时间内自己的时间自己做主甲、乙先共同到A公司查勘定损再去B公司查勘定损各自前往自己的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修车索赔甲、乙相互结清费用,交换修车发票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再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甲、乙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2满足互碰自赔需要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适用互碰自赔手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
互撞自赔条件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都不超过 2000元;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注意: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于互碰自赔。1.单独车辆刮蹭;2.交警判定“一方全责、一方无责”;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对于不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的案件,按原有办法进行赔付处理。
3若双方难以判断损失怎么办?
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4异地出险是否适用“互碰自赔”?
适用。被保险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具体操作程序按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果满足了互碰自赔的条件,应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呢?在具体赔付时,需要哪些申请资料呢?
1.报案:发生事故后,车主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2.现场处理: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或报交警处理。3.查勘、定损: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4.理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符合互碰自赔相关条件,车主可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完整的索赔资料索赔申请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等,理赔资料建议在递交资料前咨询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避免漏交资料影响理赔进度。
5互碰自赔会影响来年保费吗?
会!但互碰自赔是在交强险中赔付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分开计算保费的,因此交强险出险不影响商业险保费。如果只是交强险出险,理赔次数的多少只会对交强险次年的保费有影响,不影响次年商业险的投保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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