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六月,听说玉林市的狗肉节又要开始了,抵制和反抵制运动此起彼伏。我觉得关于该不该杀狗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人与自然,道德和法律,等等,甚至上升到了人性层面。如若不了解这些因素,实在是没有资格发表什么议论。所以我想说一说农村狗和城市狗的生活,但我并没有接触过城市狗,也不能说太多。
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如沈从文一样,根在农村并认为城市是罪恶的但此时此刻又生活在城市。所以,很幸运地我了解农村狗。
我家曾养过很多狗,寿命最长的两只跟我差不多大。一只是灰色夹着黑色的,它在很多年前就被人偷走了,那个时候偷狗贼甚是泛滥,为人不耻。一只是黄色的,也不幸地在前些年病死了,它和人一样老了会生病。去年还养了一直很可爱的小狗,父亲很喜欢它,给它取了名字,这大概是家里唯一一只很受主人宠爱的狗了,但是寿命很短,也病死了。
准确一点说的话,我所说的农村狗是多年以前的地道的农村狗,现在的大多数农村狗是患有城市病的,并不地道。
以前,在我生活的村子里,每家每户都会养至少一只狗,生的狗崽子或者卖掉,或者留着冬天吃,或者用来养大看门。它们没有名字,只要发出“狗~邹邹~~”的遛狗声他们就会看向你,头往哪边歪它便过去哪边开始吃饭。农村狗是绝没有大鱼大肉吃的,我还记得我喂狗是怎样的情景,把前一天的剩菜剩饭放在碗里,如果米粒硬了的话就倒点开水拱一拱。碗也是很脏的,除非是我闲着没事做,才会把狗的碗刷一刷洗一洗。
其实我一直觉得狗的本性是吃大便(说吃屎不太文雅耶)。小时候,特别是在农村长大的小孩没有什么文明意识,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上厕所(用王小波的话来说叫做屙野屎,我怕说了你们嫌弃我唉),完事之后狗狗就会循着臭味把遗留物解决掉,甚至有时候还没脱下裤子狗狗就蹲在一边等着了,赶都赶不走。(偷偷地揭露一下,有小孩为了躲避狗狗舔他的屁股,就爬到树上,蹲在横着长的树枝上大便,很有农村的趣味)
如果换做城市狗,主人该是很嫌弃吧,马上、立刻、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它带到宠物医院刷个牙、洗个胃。
在那个年代,我们流行看各种武侠剧,没有骏马,于是把大狗或者大牛当作座骑驰骋江湖。可它们才没有那么乖呢,刚坐到狗狗背上它就一溜烟跑了,然后一人一狗满世界地赛跑,追不到就采用暴力手段——用石头扔。大牛更可怕,它会用尾巴使劲甩你,这是非常疼的,被甩过的人估计都对牛有心理阴影了。
如果是在城市,这会被看作虐待小动物然后遭受谴责吧?
农村狗也没有洗澡的待遇,唯一能够碰水的机会就是下雨了没地方躲。我给小狗洗过一次澡,真是太不乖了,臭臭的,不能让它乱动又怕把它弄疼了,后来再也不想给它洗。农村狗身上会有很多虱子,特别是冬天,狗的身子一甩,虱子就如潮水般泛滥。这个时候养狗人家就受罪了,终于没有了蚊子,可虱子又来了,虱子真比蚊子难捉多了。那个时候奶奶的眼神还不错,她常常翻动被子和衣服捉虱子。虱子需要用指甲背摁才能一命呜呼,否则呼一下就又跑了。所以,冬天的狗是令人讨厌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儿是最遭罪的。
但是,在城市就不一样了吧。城市狗有可爱的发型,还能天天洗澡换上漂亮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可以得到主人的格外恩宠,和主人同床共枕眠,在冷冬里相互取暖。
在农村,总感觉别人家的狗都长得凶神恶煞,看见它在路边便躲之不及,或者拗一树枝对着路边的狗让它别过来。要么怕被咬,要么是被咬过然后十年怕井绳。而城市狗和善多了,眼睛水汪汪的,让人忍不住要摸摸头。
于农村人而言,只要自家的狗能看家,看见熟人不随便咬,看见陌生人能阻止他闯入,那么它就是一只好狗。当然,整个农村也都是狗狗的世界,只要认识回家的路,随便什么地方它都可以去。它可以睡在草垛里,可以跟着主人去菜地里滚一滚,可以和隔壁村的异性狗约约会,可以在大路上肆意奔跑而不怕出车祸……我想,这就是农村狗不输于城市狗的地方了吧。而这正是狗的自然本性。也有必要申明一下,农村人杀狗是不让小孩看的。
农村人不会特意去跟猫猫狗狗的亲近,但这是不是意味着农村狗不会跟农村的粗人有感情了呢?并不是。我可以讲讲我和那只跟我年龄相近的大黄狗的故事。
我和它从小一起长大,只是我快长大了它却很老了。我天天给它喂食,但是是馊的,我会偶尔想念它,却没有什么特别感人的回忆。上初中的时候,每天早上吃完早餐去上学,它都会跟着我下了那段小山坡,偶尔我会跟它说人话:“好了,你回去吧。”每天晚自习结束后回家,它也都会蹲在家门口看着我走近,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狗狗的眼睛在晚上会发光啊,我会跟它道一句:“嗨”。然后它拱一拱门,我就把它锁在外头了。
这足以说明狗不是通人性,而是它有自己的狗性,但与人类生活久了狗性也可以和人性相似。不然为什么没有人特意与它亲近,也不会去训练它,它还是会主动和主人亲近呢?
农村和城市不仅仅有贫富差距,不仅人和人之间有差距,狗和狗也有差距,猫和鸡鸭鹅猪等等也一样。但是,身为地道的农村人,我还是更喜欢那个年代农村的风土人情。狗既可以和人类和睦相处,也可以不受禁锢地享受狗性的自由,而不像城市狗,在主人的百般爱抚下屈从了人性而失去了自己的狗性还要被莫名其妙地挂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光辉。
我个人认为植物和动物不仅是有生命的,也有感觉、知觉和感情(当然,上帝并没有说过植物、动物一定要和人类有感情,或许感情只存在同类生物之间呢)。但为什么他们会被人类主宰呢?就像狗,不管是生活在农村还是城市;不管是用来看家亦或做人类的朋友,还是杀了成为人类的盘中美食,归根结底都是在被人类利用。所以,这个问题也很复杂。
行文快要结束的时候又突然衍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再啰嗦一下吧。为什么农村狗越来越少而城市狗越来越多了呢?难道农村狗也搬家去了城市吗?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也就是爷爷奶奶还年轻的那个时代,还未实行计划生育,家里人多但是特别穷,所谓“饱暖思淫欲”,当时很多家庭不能饱暖,所以容易生出偷盗的想法。防止家里被偷的方法之一就是养狗。我家女娃娃多,更不安全,所以养两条狗……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了,入室偷盗概率低了,养狗也就意义不大了,并且老人家都害怕狗会伤害家里的小孩儿。故,农村狗越来越少。
那城市狗呢?城市是实现梦想的地方,而梦想对于一般人来说只是用来想的。可想而知,当代人的内心越来越空虚,生活在人群里却倍感孤独,唯有最通人性的狗(或者猫?)能安静地做一个倾听者吧。人们的情感寄托越来越依赖小动物,所以对宠物狗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城市狗也就越来越多了。
所以呢,农村狗和城市狗不期而遇的情境也不难想象,就跟乡巴佬进城看见时髦女郎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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