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工资情况,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哪些情况可以调整公积金基数?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况可以调整公积金基数
7月1日起
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工资情况
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今年的缴存基数是多少
缴存比例是否有变动呢
跟去年相比,今年有哪些变化呢
具体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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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内容#
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743元
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月最高缴存基数提高
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20年龙岩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743元)。
月最高缴存基数较比上一年度提高1030元。
月最低缴存基数无变化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最高比例12%
最低比例5%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12%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缴存上下限额
最高月缴存额比上一年度提高246元
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20743元×最高缴存比例12%≈248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978元。
最低月缴存额保持不变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720元×最低缴存比例5%=8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72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570元×最低缴存比例5%≈7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58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420元×最低缴存比例5%≈7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42元。
办理程序
网厅办理
已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在2021年7月10日前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chaxun.longyangjj.com/wsyyt/),选择“申报业务”中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模块进行基数调整,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指导可在操作界面中下载《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操作说明)》。
未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应先到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确认信息,办理委托事宜。
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缴存单位填写《年度基数核定总表》(表格一式两份,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模板提供电子表即可),在2021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专柜办理基数调整。
相应表格在“龙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题首页http://www.longyan.gov.cn/zt/rdzt/zfgjjzx/”——下载中心下载。
注意事项
※ 个别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定时间前及时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的,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补调。7月至调整月份前的新旧缴存差额可以做一次性补缴。
※ 单位只可在网厅办理一次缴存基数核定。如因单位经办人员失误,导致职工工资基数出现错误或者顺序颠倒,需要个别重新调整的,需携带单位情况说明、正确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请基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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