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提起《谭谈交通》你会想到那一个生动的人物, 二仙桥大爷,腰马合一小哥, “孤勇者”气球哥?传统普法类栏目多以严肃为基调,谭谈交通却另辟蹊径。主持人谭乔随机选定受访者,运用幽默的语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剖析和劝导,纪录式、情景剧的拍摄手法本身有一定的观赏性,再加上一些自媒体的二次创作,一时间吸引了大量的关注 。
《谭谈交通》
《谭谈交通》是《红绿灯》节目下面的一个栏目,而《红绿灯》由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策划制作的一档新闻类直播节目,目的是为了普法宣传。交警谭乔出镜担任主持人,电视台摄制人员跟随拍摄并进行后期制作。
被起诉侵权
近日,《谭谈交通》的谭乔警官在社交媒体上透露自己的《谭谈交通》被成都市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侵权。目前全网的相关视频均被各大平台下架,其中还包括其他视频博主的二次创作。谭警官自爆自己可能面临着千万巨额赔偿乃至可能有牢狱之灾,目前该事件已经被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
版权归谁?
7月11日,成都游术公司对媒体表示,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则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同日,谭乔也对媒体表示,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纠纷需要厘清的关键问题在于《谭谈交通》节目到底是否为职务作品,如果是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来说是归单位所有,作者拥有的是署名权。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乙伊介绍,著作权的归属在《著作权法》中已经有着明确的规定,之所以出现权属模糊,是由于对节目中几个法律关系的认识不够清晰。“谭乔作为《谭谈交通》的主要出镜人,看起来最‘像’是著作权人,但实质上他的创作属于职务作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著作权应当属于谭警官此前所在的单位,即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为联合制作《谭谈交通》的成都广播电视台,可能也共同享有对《谭谈交通》的著作权。”
“成都游术公司并非创作人,若要判定其享有著作权,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转让。由于《谭谈交通》是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必须由共有人协商一致方能行使。由此可见,《著作权法》对合作作品的转让权限是有一定限制的。”王乙伊表示。
达成“和解”
8月7日,谭乔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一则声明称,他已经和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进行了良好的沟通。谭乔表示,经过和成都台多次协商,双方已经和解,并明确了谭谈交通的公益属性。谭乔向一直以来喜欢他和支持他的人士表示感谢。谭乔还表示,自从版权纠纷发生以来,他得到不少网友支持,对此他非常感谢。“我看到有网友评论说‘得道多助’,我想大家支持的这个‘道’,首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正是十几年来我一直致力于交通安全宣传,才得到了大家真正的认可;其次是道理的‘道’,正是因为大家对公益、对人性美好一面的关注,才能够自发的、热情的无偿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会继续接地气、不悬浮的‘道’,讲好咱们普通人的故事,因为平凡的人生,一样是值得关注和精彩的人生。”谭乔说。
关于今后,谭乔介绍,他仍然在继续录制视频,主要包括:“谭乔寻人记”,主要展现这十几年来,谭谈交通主角的平凡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是“人生十年·人生第二次”的结合版;二是公益视频,包括并不限于公益助农、乡村振兴直播带货、帮助残障儿童等;三是和二仙桥大爷一起创作的“仙桥社·谭谈相声”,主要以相声的形式,评论调侃吐槽一些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