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开元盛世,山水温柔。在一个春天,孟浩然应朋友之约,离开了人声熙攘的长安,来到清幽僻静的农庄,和朋友吃美食、饮美酒,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并且还约定了下次相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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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过故人庄》 孟浩然

一说起盛唐的诗人,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必然是李白。有诗仙之称的他,是华夏文学史上一座无法攀登的高峰。任何一个人,都能读出李白的“好”,却无法写出他那样绝妙好词。然而,李白也有自己“爱慕”的人。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李白《赠孟浩然》

孟浩然是唐代山水田园派诗的领军人物。他早年入仕,却终生未得重用。因为不愿意攀附权贵以求进身之阶,归隐鹿门山。

孟浩然之所以让李白为之倾心,是因为他高洁不羁的性情,他的诗词,清新朴实,读来质朴可喜。他曾在太学赋诗,举座震惊。而这首《过故人庄》就是孟浩然的代表作。

这首诗里,孟浩然虽然没有提到朋友的名字,但是我们可以推断,以孟夫子的性情,若不是谈得来,又岂能应邀前往、聊至天黑?又岂能重阳订约、再续高谈?

除了友情之外,这首诗里还有一道美食,这道美食在华夏流传了两千多年,今天却踪迹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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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搭配,凭什么能够成为一道美食

在诗的一开头,孟浩然就写道“故人具鸡黍”,鸡是大家常吃的家禽,黍就是黄米饭,这两样东西搭配在一起,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呢?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首先,唐朝开元年间,是封建王朝史上难得的盛世。唐开元年间,经过唐玄宗的励精图治,唐朝国力达到鼎盛,经济异常繁荣,人口规模和粮食产量达到了空间的规模,天宝年间人口超过了8000万,库房里堆满了粮食,长安、洛阳等地,外贸活跃,胡儿满街、商贾云集,能够生在这个时代是唐朝人的幸运。

今衣冠家名食,有萧家馄饨,漉去汤肥,可以瀹茗;庾家棕子,白莹如玉;韩约能作樱桃毕罗,其色不变,又能造冷胡突鲙、醴鱼臆、连蒸诈草獐皮索饼;将军曲良翰,能为驴鬃驼峰炙。唐《酉阳杂俎》

与宋朝相比,唐朝远不是一个开放的“市民”社会,但开元年间的经济繁荣,极大地推进了饮食业的发展,丰富的食材、多样化的烹饪方式、食不厌精的奢侈之风,让唐人可以尽情地享受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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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孟浩然并不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他是当朝名士,虽然仕途不顺,但是并不妨碍他的朋友圈里尽是如李白这样的牛人,难道孟浩然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吃过美食的“小白”吗?显然不是。

而长安又是唐朝美食荟萃、诗酒风流之地,身在长安的孟浩然,为何又对“鸡黍”念念不忘?

我们再来看看邀请孟浩然的朋友是什么身份。能够把孟浩然从城里面拉出来吃饭喝酒聊天的,能是普通人吗?“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怎么可能谈笑风生、并且约定了重阳再见,赏菊话酒?

再从“邀我至田家”这一句,我们能够得出更多的信息。所谓的“田家”,并不是农村的意思,指的更多的是田庄。要知道,当时官员个个都是大地主,都有自己的封地和田庄,他们在郊外购买了大量的土地用于收租、建别院和休闲。

这种风气在唐朝非常普遍,除了在长安有府第外,他们往往还在外有居住之所,既能假日休闲,又能安顿族人,还兼具交际场所的功能。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李白《将进酒》

那么,一个有钱有势有别墅、又能与孟浩然相交甚深的人,要招待这个朝野闻名的诗人,岂止是杀几只鸡、煮一锅黄米饭那么简单的事?难道他不怕怠慢了贵客?人家李白还知道杀羊宰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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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鸡黍”这道“菜”里到底有什么名堂呢?这个疑惑直到我在朔州吃到这道菜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当时就有一道菜,一个大盆,中间是一盆炖鸡,鸡肉澄黄、晶莹油润,鸡汤醇厚、香气四溢,然后是一盆黄米饭、一盘黄米糕。

把黄米饭盛到碗里面,再浇上鸡汤,略微粗糙发粘的黄米粒儿,吸饱了鸡汁之后,鲜美无比,把黄米的香味衬托得更加突出,鲜得舌头几乎要掉下来。

还有一种吃法就是用黄米糕蘸着鸡汤、就着鸡肉吃。那鸡是坡地里放养了一年多的三黄鸡,肉嫩得几乎要化掉,能够感觉到肉丝纤维、却丝毫不塞牙,一口黄米糕,一口鸡汤,美!

鸡汤我喝过很多,黄米糕、黄馍馍也吃过,但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却如天仙绝配,把彼此的优点显露无遗!米香、肉香,溢满唇齿。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 《论语•微子》

在《论语》我们发现,早在春秋时期,“鸡黍”搭配出来的美味就被人们发现了,子路就曾经吃过这道菜,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这首菜的历史之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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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醉眠未起,主人呼解酲。 已言鸡黍熟,复道瓮头清。孟浩然《戏题》;

府僚能枉驾,家酝复新开。 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 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 谁道山公醉,犹能骑马回。孟浩然《裴司士员司户见寻》

而孟浩然,更是不止一次在诗中提到“鸡黍”,对于一个诗人来讲,如果不是这道菜让他念念不忘,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满足了他的品腹之欲,怎么可能总是提起它呢?

鸡黍期相当《山居杂诗九十首》;窘欲访鸡黍《送许尉》;出中鸡黍友《得致仕喜成》;鸡黍供萧晨《招贾秘书》。宋曹勋

鸡黍随时具《秋懹》;鸡黍何妨约近邻《自规》;欲怀鸡黍病为重《梦范参政》;荒年人家鸡黍迮《十月旦日至近村》宋陆游

而唐之外,在诗中写到“鸡黍”的文字就更多了,诗人陆游、曹勋都在诗中有所体现。所以,“鸡黍”的美味,是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的。

那么,既然这种吃法如此美味,为何如今却非常少见了呢?目前我只在山西朔州、大同和阳原见过这种吃法,在山西之外从未见过。这其中,一定有它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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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美食没落背后的农业密码

一样美食的没落,一定有它内在的原因,“鸡黍”从一道唐时风行的美食,到今天仅在晋地西部流传,实际上反映了农耕文明的重大变迁。我们必须从“鸡”“黍”的源头讲起。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诗经•魏风•硕鼠》

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着关于黍的记载,从诗中可以看出,黍是当时重要、甚至是主要的农作物,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种植,作为主粮供人们食用。

黍在中国有着悠久的种植历史,是远古人类最早“驯化”的农作物。通俗地说,黍和粟就是人类从“野草”培育而来的。 黍的种植历史,可以上溯到9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在河南新郑唐户、陕西临潼白家村、赤峰兴隆沟等北方地区,都发现了黍的存在。

黍、粟、稻等农作物的规模化种植,让人类能够稳定地获得食物,从而实现了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最终由部落进化为国家形态。从夏时起,依托国家较高的组织能力,农业实现了进一步发展。到了周朝,农业已经成为了国家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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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诗•王风•黍离》

周朝东迁,旧都镐京逐渐荒废,有王朝的大夫路过镐,周王室的宗庙、宫殿都已经被损毁,被老百姓种上了黍子,长得非常茂盛。回忆起当年镐京的繁华,心中十分地惆怅。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世上没有什么可以长久。这首诗也证明了在东周时期黍和粟在当时农业中的地位之重要。

从全国范围来看,华夏以长江为界,北方多种植耐旱的黍与粟,南方多种植稻谷,这是由当时的气候所决定的。与稻子相比,黍最大的特点就是耐干旱、贫瘠,能够在缺少雨水的地方被广泛种植。

而黍的这个优点被南方人发现之后,大约在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中期,黍被引入南方,这是华夏农业史上的首次物种大交流。在两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多处遗址中都发现了炭化的黍。当然,黍在南方是作为补充种植的,在一些土薄肥弱的山地、丘陵等种植补充性的口粮,是当时最普遍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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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粟、稻、豆等主粮,从周朝开始一直是华夏百姓的主粮,到了4500年前,终于受到了外来物种的挑战——小麦由西亚传入了中国。

刚刚来到中国的小麦,在粒食时代并没有取得统治性的优势,直到春秋后期,小麦被磨成面粉,能够做成各种各样的主食,它的地位才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而烹饪技术的提升,让大米的地位也得到了增强。

先秦《礼记•月令》所载:“季春之月……天子乃为麦祈实。”又:“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乃劝种麦,毋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

米、麦与粟、豆、黍相比,最大的优点就是适口性好,不“辣”嗓子,而且能够加工成多种面食,让食品更加多样化。尤其是到了先秦时期,官方大力推广小麦的种植。

而在这一时期,冬小麦也被培训了出来,使稻麦轮作成为了可能,但是,由于小麦对水肥的依赖度高,在水利设施不完善、耕作技术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小麦始终无法取代粟和黍。

黍和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耐储藏,这一点是稻、麦所不能比的,直到唐朝,黄米始终是主粮之一。所以“鸡黍”在唐朝被许多人写进了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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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和粟真正的没落,是宋朝时代的事情了。宋朝时,承袭了南北朝的农业技术并得到了发展,而强盛的经济,可以投入人力物力去改造水利,使水稻和小麦的产量得到了革命性的提高,尤其是稻麦轮作的出现,彻底将黍、粟、豆挤出了主粮的地位。

从宋朝开始,一直到明后期,人们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不断平湖造田、改造土壤,让沼泽滩涂变成了稻花飘香、麦苗青青的良田,华夏的粮食中心开始由“苏湖熟,天下足”向“湖广熟,天下足”转变。

至此,口感优良的稻米、小麦,终于正式霸占了中国人的餐桌,黍子因为产量低下、口感不佳逐渐没落!“鸡黍”这道风靡唐宋的美食逐渐没落,仅在山西以北、陕北和内蒙古一代得以保存!

除了口感、产量的原因之外,黍子做成的糕、馍,特别不好消化,吃多了容易胀、酸,第二顿饭往往没有食欲。而用鸡汤配黍米吃,不仅味道鲜美,更能去除积食的淤胀。

但是无论如何,黍子被挤出主食队列之后,早已经不复往日辉煌,只能做为改善生活、调剂口味之用了,至于“鸡黍”之美,更是只有北方能够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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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之交”里的文化气息

在华夏先民驯育的家禽中,如果论醇香,鸡肉未必是最强的,但要论及鲜美,牛、羊、猪等都无法和鸡相比。鸡肉之所以如此鲜美,是因为它含有大量的谷铵酸。

谷铵酸能够让舌头产生“极鲜”的感觉,味精的主要成为就是谷铵酸钠,甚至人们给它起了个外号叫“鸡精”,这也难怪“粗糙”的黍米能够成为风靡唐宋的美食。

山客野。新把朝衔书写。庆想江南樗枥下。踏歌鸡黍社。宋 吴潜《谒金门•山客野》

烂漫乡邻鸡黍,比当年、鼎烹加味。水龙吟 甲申七月二十六日,偕王居仁仲武小。元 许有壬《水龙吟》

月明惊鹊未安枝,一棹飘然影自随。江上秋风无限浪,枕中春梦不多时。琼林花草闻前语,罨画溪山指后期。岂敢便为鸡黍约,玉堂金殿要论思。苏轼《次韵蒋颖叔》

在唐宋的诗人中,以“鸡黍”入题的诗文数不胜数,就连著名美食家苏轼都未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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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能够风行,除了味道鲜美之外,还因为它有着一段优美动人的传说。

范式字巨卿,山阳金乡人也,一名汜。少游太学,为诸生,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告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共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请设馔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相信之审邪?"对曰:"巨卿信士,必不乖违。"母曰:"若然,当为尔酝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饮,尽欢而别。《后汉书-独行列传》

范式,字巨卿,是山阳郡金乡县,他年轻的时候在太学,结识了汝南郡的张劭,两人一见如故,成为好友。后来两个人要分手了,范式对张劭说:“两年后我要回京城,到时候去拜访您的父母,看望你的孩子”。

到了约定的时间,张劭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他的母亲说:“分别两年了,而且是千里之外约定的事情,你怎么这么相信他呢?”张劭说:“巨卿是个讲信用的人,一定不会背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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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的母亲就准备酒食恭候范式。果然,到了约定的那天,范式如约而来,两个人饮酒聊天、一醉方休,而后依依惜别。一时传为美谈

范式家住山阳郡金乡县,张劭在汝南郡上蔡县,两地的直线距离是300多公里,而汉朝可没有这么好的道路条件,更没有汽车、火车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并且音讯不通,范式能够如约前来,信人也!

这个故事还没有完。

多年后,张劭得了重病,临终前长叹:不能看到生死不负的朋友真是遗憾啊!照顾它的郅君章、殷子征说:“我们难道不算你的生死之交吗?”张劭说:“你们是我活着的朋友,范巨卿才是我的生死之交。”不久,张劭就去世了。

张劭去世之后,范式梦见他带着黑色的帽子说:“巨卿,我就要死了,如果你还没有忘记我,能不能再见一面”。范式惊醒后大哭一场,向太守告假奔丧。太守并不相信这件事,却有感于他对朋友的深情,就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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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张劭已经开始下葬了,灵柩却始终不肯进入墓穴,他的母亲摸着灵柩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于是大家就停下灵柩。

等了一段时间,前来参加葬礼的人看到,远处有辆白马拉的车远远而来,范式边哭边走。他来到张劭的灵柩前告别,并亲自牵引灵柩。灵柩居然缓缓向前进入了墓穴。在场的人都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张劭下葬后,范式并没有离开,他在那儿为好朋友修坟、种树,寄托哀思,最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这就是著名的“鸡黍之交”。至今,金乡还有一个鸡黍镇!

“管鲍之交、知音之交、刎颈之交、舍命之交、胶漆之交、鸡黍之交、忘年之交、生死之交。”是为“八拜之交”。

在华夏传统文化里面,友情的最高境界就是“八拜之交”, 范式和张劭的友情,足以感动天地。在人情冷暖、世间薄凉的时候,更让人动容泪下。

而在华夏的历史上,不乏“鸡黍之交”这样的动人故事。它们作为华夏传统文化的最细腻、最深情的烟火,始终散发着让人温暖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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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作为美食固然让人神往,但它背后的故事和蕴含的农耕文明的沧海桑田,却更让人怀念与追思。华夏的每一道美食背后,都能够发掘出一段优美动人的传说,我想这就是华夏文明的魅力之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