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期荐读:
商事-年终前离职,可要求发放年终奖?
刑事-吃“霸王餐”的代价
智事-“真实伪证”祸乱法庭
家事-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商:年终前离职,可要求发放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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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年终奖可谓是很多小伙伴关心较多的问题,毕竟经历了一年的勤劳工作,也应该得到一点回报。可是准备离职的小伙伴会担心,在单位发放年终前离职,自己的年终奖是否还能够得到保障呢?
简评@方欣源 / 实习律师 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年终奖的发放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员工在离职时符合年终奖的分配办法、计发方式、领取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年终奖发放时补发员工的年终奖。
刑:吃“霸王餐”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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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北京一派出所接到火锅店报警,称怀疑顾客故意往菜里扔虫子,从而索要赔偿。民警调查发现,吃出的虫子叫“潮湿虫”,很难出现在火锅周边。顾客郭某交代,他是在店外草丛抓的虫子,今年6次以这种方式吃“霸王餐”,并趁机勒索医药费。目前,郭某已被刑事拘留。(来源@人民网)
简评@梁倩华 / 实习律师 作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郭某这种故意制造事端勒索财物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郭某自以为以自己的聪明可以吃“霸王餐”,可能想不到自己要在监狱里吃上一段时间“免费牢饭”了。
智:“真实伪证”祸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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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据悉,案件中的原告黄某因被告某商贸公司(下称“公司”)将其拍摄的照片用于淘宝店宣传,认为公司侵犯了其因照片所享有的著作权,遂提起诉讼,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都提交了一份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自己的著作权人身份。一时间,真假难辨,法院也被搞懵圈了。(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咨询网)
简评@尹滨 / 律师 专利代理师 据了解,黄某与公司分别出具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均系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所出具,二者均有合法真实的来源。
但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时,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对于作品的著作权是否真的归属申请人,并无进一步的核实。因此,容易导致出现案例中的懵圈情形。
而据悉,公司虽持有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但经查,公司实际上是利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形式上的审查漏洞,获得了所谓的“著作权”,其该行为不仅面临败诉的结果,同时亦因此被法院予以了处罚。
家: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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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之年的老太太,已与丈夫离婚十多年,两人共育有6名子女。离婚后,老太太与其中的几个女儿在外市居住。2020年7月初,老太太回来佛山,打算与前夫共同居住在以前的老房子里。但老太太的要求被在佛山居住的三名女儿无情地拒绝。经过多番沟通,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太太一气之下,将三名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来源@佛山中院微信公众号)
简评@夏雪 / 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在庭审时,三名女儿以家庭经济环境一般,而老太太曾口头承诺无需她们支付赡养费,及老太太有足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为由,拒绝向老太太支付赡养费。然而,老太太提起本次诉讼的主要原因,不在于三名女儿每月可以给付多少赡养费。而是在于三名女儿对老太太的关心太少。最终,法官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三名女儿每人每月向老太太支付赡养费150元。
“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常在心里问何日报!”陈百强的一首《念亲恩》,歌词中诠释了当家方知油米贵,养儿方晓父母恩的道理。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的义务,无需附加任何条件,更不可随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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