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相关规范规定(1)


作者: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焦建雷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12.2.3 采用 TN-C-S 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
不应再接地。
12.2.6 IT 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 IT 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
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12.3.4 下列部分严禁保护接地:
1 采用设置绝缘场所保护方式的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及外界可导电部分;
2 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及外界可导电
部分;
3 采用电气隔离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及外界可导电部分;
4 在采用双重绝缘及加强绝缘保护方式中的绝缘外护物里面的可导电部分。
12.5.2 在地下禁止采用裸铝导体作接地极或接地导体。
12.5.4 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 PEN 导体。 PEN
导体必须与相导体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
12.6.2 手持式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保护接地芯导体,且该芯导体严禁用来通过工作电流。
2.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4.2.6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放电线圈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放电线圈一次绕组中性点不应接地。
3.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3.4.3 光源、灯具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灯具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3.4.4 调光、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调光设备的金属外亮应可靠接地。
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8. 1. 3 医疗用房内严禁采用TN-C 接地系统。
5.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7.3.8 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6.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4.4.5 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的燃油管道系统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7.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8.5.7 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8.5.8 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优先利
用住宅建筑的自然接地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人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8.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3.9.3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应做等电位连接,且等电位连接线应与配电系统的地线连接。
9.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8.4.4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
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6.1.2 当电源采用 TN 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
路必须采用 TN-S 系统。
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12
5.1.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
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4.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 TN 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
电线路必须采用 TN-S 系统的接地形式。
12.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9.3.1 医疗场所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严禁采用TN-C系统。
13.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2005
6.3.4 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掏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相关规范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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