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近日,家住江汉区新湾路的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发店剪发时,发现理发师竟在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剪发过程。她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对方没有立即移开镜头,还称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据9月1日长江日报)

女主播最损形象的(女子剪发拒绝直播被怼)(1)

涉事理发师的直播间画面(来源:直播软件截图)

当周女士提出不想被直播的时候,理发师的态度让人很诧异,他认为直播对顾客并没有损失,还称“别的顾客都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言下之意是,他擅自利用顾客的肖像,公开顾客的个人生活,还是顾客的荣幸,这种莫名其妙的骄傲还真是让人看不懂。

虽然知道直播正火热,野生“主播”遍地走,但是剪个头发要被四个机位同时直播,这个感觉确实是很不舒服。性格外向,喜欢网络互动的人,可能的确不会反感,反而觉得新奇有趣,但理发店绝不应该蹬鼻子上脸,将直播顾客当成理所当然。因为,总有人会像周女士一样,只想自自在在地剪个头发,不想被来自网络的陌生眼光所注视,这是非常正当的诉求,应该得到尊重。

该理发师还表示,现在理发行业都在通过直播、拍短视频等方式做推广,意思就是不必大惊小怪。但是他好像忽略了,推广是商家的需求,却并不是顾客的义务。顾客是花了钱来剪头发的,理发师已经赚了手艺的钱,然后再将其作为素材直播,又赚一道流量钱,这个算盘打得真精!顾客不愿意在网上被人围观,还要被说落伍,被嘲讽不是明星还要穷讲究,这种消费体验也真的是酸爽。

而且,他这话也说得没一点道理。明星因为是公众人物,一部分收入是来自于公众注意力,而且,由于知名度高,明星的一言一行都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他们的部分行为关乎公共利益,也关乎公众知情权,比如有没有偷税漏税,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等,所以明星合理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公众,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群众监督的一种体现。

普通人反而就没有这份责任,只要没有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没有侵犯公共利益,普通人当然有拒绝被镜头对准,被直播骚扰的权利。未经当事人的允许,任何商家和个人,无论盈利还是非盈利,这种擅自拍摄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部分情况下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恰恰因为是普通人,更缺乏应对舆论的经验,对于这种以“好玩”为名的擅自直播,拍摄,才更需要警惕和谨慎,更要注意自我保护。周女士的维权意识很强,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值得点赞。

一些商家可能是对“直播常态化”有什么误解,你自己喜欢直播,直播自家店面,直播自己的技术,哪怕24小时直播发呆,那也都是个人自由,但是只要涉及到他人出镜,就必须考虑他人的意愿和权利。就连正规媒体做新闻节目,路人不愿露脸的都要打上马赛克或是用背影处理,理发店又哪来的底气,用4个镜头理直气壮地对着不知情的顾客?周女士气到直接走了,那还是客气的,真的是较真的顾客,恐怕就要法院见了。

此前,有网红餐厅私自直播食客的吃相,引发巨大争议;也有户外直播,将不相关的路人拍摄进了镜头里,导致纠纷,可见,“直播常态化”不等于“直播大过天”,直播和短视频等传播形式越是火热,越要注重对普通人的权益保护。尤其是各类经营者,不要迷失在互联网的流量漩涡之中,“逢拍必问”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也是对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

涉事理发师在经过记者普法之后,表示“以后顾客不同意,我就把镜头挪开”,这其实也还是没有做到位,顾客进门的时候,是不知道有摄像头等着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摄像头一开始就不要对准顾客,如果顾客同意拍摄了,再挪过来,别把顺序搞反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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