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年届花甲的个体医生,妻子贤惠,儿孙满堂,而她刚满25岁,热情奔放,性感撩人,当二人在歌舞厅“一见钟情”后,背叛各自的家庭,在一起同居16年之久,并生育了一个女儿。他将她培养成了护士,二人共同经营一家诊所,生活富足。

谁知当他年近八旬之际,这对悬殊35岁的男女却劳燕分飞,双方为争夺财产打起了官司。随后,二人又被他的妻子告上了法庭,追讨房车,并索赔精神损失10万元。

2015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这桩妻子状告出轨丈夫和“小三”的奇案作出了判决,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白发郎中逛舞厅偶遇少妇起花心

出身于杏林世家的莫问津,在营山县某镇开办了一家私人诊所,颇有名望,患者盈门,生意兴隆。他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梅阳枝比他小5岁,贤惠体贴,5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一家人过着平静而温馨的日子。

不料在60岁那一年,莫问津认识了25岁的少妇余金香后,从此改写了他的晚年生活。

1995年,莫问津整整60岁了,由于保养得法,看上去依然风度翩翩,儒雅潇洒。晚上下班后,莫问津常流连于镇上的一家歌舞厅,在轻歌曼舞中消磨时光。这年5月的一天晚上,他在跳舞时遇到了一个20多岁的女子,粉面桃腮,丰腴妖娆。当时,他的妻子梅阳枝正在营山县城带孙儿,夫妻俩聚少离多,耐不住寂寞的莫问津不禁心猿意马,搂着年轻美女跳了一曲又一曲。

交谈中,莫问津得知她叫余金香,时年25岁,邻县乡下人,几年前已经结婚,老公在外地打工。莫问津也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余金香。此后几天,二人感情迅速升温,每天晚上都泡在舞厅里,耳鬃厮磨,卿卿我我。不久,莫问津便背着家人,把余金香带到他的诊所同居。

22岁女子与年近六旬情人关系破裂(60岁老汉与25岁少妇同居16年生下女儿)(1)

莫医生金屋藏娇的绯闻很快传得沸沸扬扬,在县城带孙儿的妻子梅阳枝风闻传言后,起初根本不相信。梅阳枝和莫问津可谓患难夫妻,他们在1960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后,于当年7月1日登记结婚,共同牵手走过了35年的劳苦岁月。新婚燕尔时,她刚满20岁,他也只有25岁,穷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住在破败的房屋里,但他们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白手起家,艰辛打拼。如今,老两口在镇上修建了住房,开办了诊所,儿孙绕膝,生活美满,她怎么也难以相信,老公会不保晚节,出轨养起了二奶。

诊所一夜变爱巢金屋藏娇乐逍遥

可就在当年6月的一天深夜,当梅阳枝从县城返回小镇,到丈夫的诊所突击查岗时,却把一个陌生娇艳的女人堵在诊所的床上。这人正是余金香。梅阳枝猛扑上去要同她拼命,莫问津挺身而出,充当了新欢的保护神,声色俱厉地宣称,如果梅阳枝再敢胡闹,他就与她离婚,和余金香正式结婚!这一招果然镇住了寻死觅活的梅阳枝,她哭哭啼啼地铩羽而归,独守空房,以泪洗面,开始了怨妇的生涯。

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自从与妻子撕破脸皮后,莫问津再也无所顾忌了,成天与余金香公开出双入对,他们的关系不但没有“见光死”,反而更加张扬了。与年轻“小三”的同居生活,点燃了莫问津的激情,他不惜抛弃结发妻子,在舆论的谴责声中,把千夫所指的诊所当成了“爱巢”,与余金香开启了长达 16年的同居生活。

就在与莫问津认识后不久,余金香就回家与丈夫闹起了离婚,1995年9月30日,二人在法院协议离婚,余金香分得了存款5000元。此后,她来到莫问津的诊所,全身心地协助他的工作。莫问津不仅教她学习简单的医疗技术,还出资把她送到卫校培训,聪明伶俐的她很快学会了抓药、输液、打针等技能和日常护理工作,并取得了药剂师证书。她回到镇上后,与莫问津共同经营诊所,由莫问津坐堂行医,余金香担任护士,把业务打理得风生水起。

22岁女子与年近六旬情人关系破裂(60岁老汉与25岁少妇同居16年生下女儿)(2)

但背负“二奶”骂名的余金香却始终感到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多次要求莫问津在南充为其购房。1996年9月17日,余金香在南充市定购了房屋一套,并交付房款19000元。同年12月1日,莫问津以余金香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面积为65平方米,房款为35657元,并于第二天付清了购房余款及配套费。1997年8月6日,余金香取得了这套房子的权属证书,产权登记在她的个人名下。

风光背后埋辛酸同居多年终闹翻

在南充购置房屋后,余金香离开了营山,在南充定居,而莫问津仍留在营山小镇上行医,只是隔三岔五,才到南充看望余金香。第二年11月,这对“老夫少妻”又喜得“千金”,莫问津视为掌上明珠,取名为莫莉娇,百般宠爱。此后,母女俩一直在南充生活。

2002年4月30日,余金香以按揭的形式,在顺庆城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44平方米的住房,房款为18万余元,到2006年4月,余金香付清了全部房款。这套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余金香个人名下。

就在买下这套大房子后,余金香担心莫问津的妻子和儿女说她用他的钱购置房产,从而找她的麻烦,天天闹着要与莫问津分手。莫不愿失去她,便于2003年10月30日,向余金香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材料,载明:从2003年10月30日起,我和余金香断绝关系,一切财产和房屋属于余金香,从此与我无任何联系。

22岁女子与年近六旬情人关系破裂(60岁老汉与25岁少妇同居16年生下女儿)(3)

但在那之后,他们并没有断绝来往,仍经常在一起同居。不过,这对白发红颜的关系再没有当初那般融洽了,经过漫长8年的同居生活,他们的畸恋已闹得满城风雨,来自世人的谴责和亲友的冷眼,让双方疲惫不堪,而其中余金香更觉受伤。每当她与莫问津外出时,总会迎来人们异样的目光,有的人甚至会指着莫问津问她:“这是你爸爸吗?”当她解释说是自己的老公时,对方会诧异地张大嘴巴。而每次莫问津到学校去接女儿时,同学们都会冲莫莉娇喊:“你爷爷来了!”女儿多次在母亲面前抱怨,小伙伴们把她爸爸说成爷爷,这时候,余金香心里涌起一片酸楚,无言安慰女儿。

在种种压力之下,他们感情的裂痕日渐扩大。2010年10月,双方终于结束了长达近16年的同居生活。莫问津净身出户,两套房子和一辆轿车以及女儿都归了余金香,他又回到了营山小镇上,与妻子梅阳枝生活在一起。

大度妻子接纳他伤痕累累没赢家

此后,莫问津多次要求与余金香分割财产,她总是拿出他当年放弃财产的承诺书作为挡箭牌。

2013年9月10日,莫问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分割与余金香同居期间置办的财产。2014年10月30日,该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65平方米的房屋归莫问津所有,144平方米的住房归余金香所有;女儿莫莉娇由余金香抚养,莫问津每月向余金香支付莫莉娇生活费1000元,莫莉娇在未独立生活前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莫问津和余金香各承担一半。

判决后,余金香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在本案二审期间,莫问津撤回起诉,余金香亦同意莫问津撤诉。2015年4月27日,南充中院作出裁定,准许莫问津撤诉,同时撤销顺庆区法院的判决。

22岁女子与年近六旬情人关系破裂(60岁老汉与25岁少妇同居16年生下女儿)(4)

哪知这桩官司刚刚了断,新的诉讼大战又燃起硝烟。2015年6月30日,梅阳枝向顺庆区法院起诉,将莫问津、余金香双双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确认余金香名下的两套房产及一辆小车属于她和莫问津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二被告赔偿她因同居16年对她造成的精神损害10万元。

顺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二套房屋,其中65平方米的一套有证据证明系二被告共同财产,而144平方米的一套及车辆却没有证据证明系二人共同财产,故应认定为余金香个人所有。至于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同居期间对她造成的精神损害10万元,因本案系物权确认纠纷,不是侵权责任纠纷,同时原告也未向法庭提交精神损害后果的证据,故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2016年3月28日,该院一审判决余金香向梅阳枝、莫问津支付房屋补偿款10万元,驳回了梅阳枝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