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缘,是一个非常微妙的东西,它永远存在,却永远也说不清楚。
首先,如果我是魏惠王,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魄力和冒险精神,也不会在此时重用商鞅。
这件事在经过细致的思考之后,或许我们可以理解魏惠王当时的选择。
一.商鞅的处境
此时的商鞅应该称呼卫鞅、公孙鞅更为合适,因为他是卫国公室后代。
《史记》: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卫鞅当时的身份是魏国国相府的中庶子,仅仅是国相公叔痤的近臣侍从,从未参与过庙堂谋划。
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
卫鞅确实有非凡的才具,公叔痤也深知这一点,但却一直没有向魏王举荐卫鞅。
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
卫鞅此时的处境是非常微妙的,作为国相府的中庶子,他可以无限的接近魏国庙堂的中枢,但却无法直接参与庙堂的谋划,他所能做的是为国相公叔痤设谋,无论卫鞅的谋划多么高明,都要记在公叔痤的身上。
但是这一段工作经历对卫鞅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少好刑名之学”的卫鞅可以最大限度的接触到战国时代最早最成功的变法国家魏国的改革措施及实施方略,这一段实战学习对于他之后在秦国的变法成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事实证明卫鞅非常的善于学习和实际运用,他吃透了魏国李悝的《法经》,所以日后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秦法。卫鞅在秦国走红的第一炮是“徙木立信”,而这一高明的招数则是从吴起那里复制而来,这是吴起在魏国担任西河守时用过的招数。所以卫鞅在魏国的这段时日,是他日后成功的根本。
二.公叔痤的举荐公叔痤的这次举荐也是意味深长,他对魏惠王说:“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原王举国而听之。”
这话看起来没什么毛病,一句“举国而听之”也看得出公叔痤对卫鞅抱有多大的信任,但是坏就坏在这句话,将魏国的军政大权交给一个从未闻名的中庶子,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公叔痤换种方式说这个人年少有才华,大王可以考察一下,将来历练一番必可委以重任,那么魏惠王也不至于那么的排斥这个有才具的年轻人,说不定卫鞅将来可以在魏国有一番作为。
关于公叔痤还有一句话,“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意思是公叔痤知道卫鞅贤能有才干,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向上引荐。
这句话就有的琢磨了,公叔痤是有黑历史的,公叔痤为了成为魏国国相,可是对才能过人的吴起下过黑手,耍过阴招的。谁又能知道公叔痤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惧怕卫鞅的才能呢?
不过仅凭这一点来揣度公叔痤似乎也不妥当,《战国策》中记载魏国与韩赵之间的浍北之战,公叔痤作为主帅取得大胜,魏惠王要重重的赏赐他,公叔痤再三辞谢不敢受领,反复说明这是当年吴起治军有方,都是吴起的功劳,最终魏惠王重重的赏赐了吴起的后人。从这里看公叔痤似乎并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小人,而是一个非常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贤人。
但无论如何他的这一次举荐是失败的,时机、措辞都有问题。
三.魏惠王的弃用开始我讲过,如果我是魏惠王,我的选择会跟他一致。
卫鞅当时并不是一个名满天下的士子,而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吏,公叔痤病危垂死挣扎,对于卫鞅的举荐用力过猛,换谁都没这个胆量启用卫鞅。
要知道当时全天下最强大的国家就是魏国,经过文侯的励精图治,武侯的开拓进取,魏国已经称霸诸侯半个多世纪,将一个这样强盛无二的国家大权交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吏,那得多没溜儿才能干出这种事儿?有人会说秦孝公慧眼识英,但这其中差异极大,卫鞅见秦孝公是循序渐进,而在魏惠王这里却是一步登天。
魏惠王阅人无数,绝非是一个庸碌的君主,这点识人之明还是有的,错在时机不对。公叔痤病重,谁又能保证他说的不是胡言乱语的昏话?由此魏惠王离开之后的那番话也就合情合理了。
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至于后来魏国被迫迁都大梁,魏惠王的那句“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也仅仅是一句气话,而这句气话是因为不用公叔痤之言用卫鞅,还是不用公叔痤之言杀卫鞅,那就只有魏惠王自己知道了。
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
总结
如此可见,卫鞅的成功经历了许多微妙的巧合机缘,正是因为这些机缘巧合促使卫鞅在秦国创下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
任何人的成功都需要这种机缘的支撑,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在此之前需要锻造一个强大的自我来匹配这些机缘,机缘再多而无有真才实学也是毫无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