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40卷,汉纪三十二,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资治通鉴用人之道?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资治通鉴用人之道(搞不清楚领导想要什么)

资治通鉴用人之道

《资治通鉴》第40卷,汉纪三十二

汉光武帝建武元年(乙酉,公元25年)

【原文】

初,更始以琅邪伏湛为平原太守;时天下兵起,湛独晏然,抚循百姓。门下督谋为湛起兵、湛收斩之;于是吏民信向,平原一境赖湛以全。帝征湛为尚书,使典定旧制。又以邓禹西征,拜湛为司直,行大司徒事;车驾每出征伐,常留镇守。

【译文】

起初,刘玄以琅邪人伏湛为平原郡太守。当时各地起兵,只有伏湛安抚百姓,安然不动。门下督为伏湛策划起兵的事,伏湛将他逮捕处斩。因此官民信赖向往伏湛,整个平原境内仗着伏湛而保全下来。刘秀征召伏湛当尚书,让他负责整理旧有的典章制度。又因邓禹率军西征,任命伏湛当司直,代理大司徒职务。刘秀每次外出亲征,往往留伏湛镇守。

【解析】

我记得前几年吧,有个综艺节目叫《典籍里的中国》。

里面就有一集是说,秦末有个叫博士伏生,在秦皇焚书时,冒着被杀的危险将《尚书》藏起来,使得其免于战火。

我记得还是倪大红演伏生,不过讲真的,看到倪大红我想到的就是司马懿、严嵩还有苏大强。

后来,天下大定,又将《尚书》献出,使天下再见《尚书》。

这个扯远了。

上面材料的伏湛就是伏生的后人。

材料很简单,伏湛的下属谋划为他起兵,前者得知把这下属给咔嚓了。

看起来好像是伏湛不领情,有点不识”好人心“的味道,但细细一品这事不简单。

当时天下大乱没错,有兵就是草头王,到处都是军阀也没错。

但细分下来,这些人分成这么几波。

想当皇帝的,如刘秀、公孙述等等;想割据一方的,卢芳、张步、赤眉等等;想结身自保,耿况等等,还有一种是观望的,比如伏湛。

如此细分,其实最后一种人是最多的,知道自己有几把刷子,不参与争天下,就安心守在这个地方,把地方民生、治安给搞好,天下打出个一二来之后,再投靠过去。

即没有威胁,又有投诚之功,还因为乱世安定地方有功劳能够继续有大用。

伏湛这个想法可以说是极其稳当。

门下督谋为湛起兵

直到这件事的发生,别看就8个字,内涵可不少,咱们一个个说。

先说门下督这个官职,门下督盗贼的简称,主要负责侍从护卫、巡察盗贼,手里面有一定兵力。

作为一个负责太守贴身保卫工作的官员,必定是要心腹才行。

换句话来说,能够当任这个职位,不但要政治可靠,而且还要和伏湛一条心。

按理来说作为伏湛心腹贴身的人,门下督不可能不知道伏湛是什么想法。

还依然谋划为伏湛起兵,这就变味了,其中有两个可能。

其一,门下督有自己的想法,想借着起兵捞好处、捞政治资本。

而假如伏湛真的起兵了,门下督作为贴身心腹,大概率会被伏湛放出去掌管兵权。

这样一来,门下督能够掌握力量,跻身权力核心圈。

这个可能性有,但不太大。

其二,门下督被人收买了,打着为伏湛谋划的口号来搞事情。

先不去讨论可能性的问题,这个局面的发生,假如伏湛同意了,必然会发生一个局面。

即,伏湛最终被架空成为傀儡,在某个时刻被杀掉,幕后之人顺利接管留下的势力。

毕竟伏湛并不是本地土著,而是外地人。

如果你是伏湛此时会怎么做?

把这个门下督叫过来骂一顿,最重免职?

还真不行。

还是要再看门下督,当他做那件事的时候,其实已经说明门下督不是伏湛的人了。

既然不是伏湛的人,怎么可能允许他依然掌管兵力,还担任给自己保卫工作这么重要的职责?

等着夜半三更手起刀落?

所以,门下督必定要杀。

一来,此人和自己不是一条心,不能留。

二来,杀了他警告背后那些人,安分一点别搞事。

三来,对内展示姿态,表示自己在任期间,整个平原郡不起兵参与外面的打打杀杀。

四来,对外展示姿态,劝我起兵的下属都被我杀了,足见我就想过太平日子,没野心,周边的势力你们继续打,不用担心我。

到这再看,材料中这句话:“于是吏民信向,平原一境赖湛以全。“

用一个人的人头,把内外都给搞定了,自然是得以保全。

再看,伏湛之后的结局。

又以邓禹西征,拜湛为司直,行大司徒事;车驾每出征伐,常留镇守。

你品,你细品。

这就是能力上靠得住,政治上更靠的住,能放心把他留着看家震慑宵小。

【闲扯】

其实从伏湛的角度来说,没啥东西,因为咱们也用不上,没什么启发。

但是如果从门下督的角度上来说的话,又有点说头。

首先,你以为你是为别人好,其实很多时候是你以为的,结果给出来往往不是别人真的想要。

就好比说送礼,你挑选的东西的时候,都是从你的角度出发,是你觉得对方觉得这个东西会不错,但是收礼的人呢?人家怎么想的,你不知道。

其他方面也一样,都说要价值交换、利益交换,如果你给的不是别人想要的,你认为再好都没用。

其次,给上级办事,要不要提前说、要不要告知,这个东西很辩证。

有的事情,你不说,做好了,领导不知道,你等于没功劳。

有的事情,你做了,和领导说,领导反而很生气,觉得你在拉他下水。

有的事情,明明是好事,做了不说,领导反而要收拾你。

所以,这其中的关键,其实就三个维度,其一,知情权,其二,因果责任,其三,有没有好处。

怎么去衡量其中地度,这个可就要你去好好掂量了。

不过可以排列个优先级顺序:有没有好处>因果责任>知情权。

为什么这么排列,留给你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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