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可利用水资源量约11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低于350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全疆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属于典型资源型缺水城市。
乌鲁木齐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加大再生水回用……开源节流、多措并举,2011年乌鲁木齐市成功成为全疆首个国家节水型城市。
数据显示
乌鲁木齐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8座(不含企业自建),日污水处理规模已达109.91万立方米。2018年年底再生水回用水源工程规模达到每日49.5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2.26亿立方米,回用于市政绿化灌溉、工业等0.34亿立方米。
今年3月22日是第27届世界水日,在市第十九中学,同学们在观看节约用水展板。(本网资料图片)
新疆网讯 (记者郭军鸽)水是城之灵,城市因水而灵动。
然而,一个严峻的事实是,受地理和降水等自然条件限制,乌鲁木齐市可利用水资源量约11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低于35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全疆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属于典型资源型缺水城市。
剑指短板,迎难而上。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加大再生水回用……乌鲁木齐市开源节流、多措并举,2011年成功成为全疆首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业、生活、综合、生态节水水平稳步提升,用水效率逐年提高。
强意识,全民齐发力
8月21日13时,维斯特小区居民王雪洗菜做饭,她顺手将洗菜的水倒入旁边一个水桶内。
“我家厨房、卫生间都各备有一个水桶,洗菜、洗漱的水收集起来可以用于浇花、拖地、冲马桶。”王雪说,乌鲁木齐市是严重缺水城市,节约用水,一水多用必须做到。
王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每月用水9立方米,一水多用后,现在每月基本用水为8立方米。
节水,重在观念转变。每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我市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醒市民惜水、善用。
与此同时,我市还通过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推广节水型器具、在小区建中水处理系统、对洗车行(店)节水循环设施安装及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等,全力推动全社会节水意识的提高。
截至目前,我市已获自治区命名节水型企业34个、节水型单位4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32个,更换节水器具15万余套(件)。
提水平,用好再生水
在文光路,驾驶员田平和开着洒水车进行绿化浇水作业。浇灌完毕,田平和前往乌鲁木齐城北再生水有限公司装水。
再生水的生产和使用,是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乌鲁木齐瞄准了再生水。在既有基础上,陆续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
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处理厂……通过节水技改,实现了生产用水的循环再利用,既减少自来水用水量,也让废水减排。
向技术要水、靠技术节水,加大节水科研创新,乌鲁木齐不断推动替代水的利用,让再生水逐步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
建长效,走上“可持续”
“林中有溪、园中有水、清水绕城”“500米亲水、5公里畔河、10公里见湖”——随着“水进城”项目的快速推进,这一生态蓝图变现实已触手可及。
水少,更需要善用。
市节水办负责人宋健伟说,近年来我市将节水思路由“创建”向“可持续”转变。
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发展节水型产业、强制淘汰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编制并实施工业、生活用水定额……
随着我市不断建立健全与节水型城市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并通过强化工业用水管理、注重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等,节水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用水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宋健伟说,他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动节流、开源和循环、循序利用并举,提升城市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
今天的乌鲁木齐,正让节水工作走上长效机制,激发内生动力,迈向“可持续”。
□记者手记
节约用水你做到了吗?
一个关不紧的水龙头,一个月可以流掉1至6立方米水;一个漏水的马桶,一个月要流掉3至25立方米水;一个城市如果有60万个水龙头关不紧、20万个马桶漏水,一年可损失上亿立方米的水……
其实,乌鲁木齐缺水的警报一直在响。但有些人,在打开水龙头,水哗哗流出来的时候,可能这样认为,乌鲁木齐缺水警报别是放羊孩子喊的“狼来了”吧!
眼前的事实是,乌鲁木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全疆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属于典型资源型缺水城市。随着人口的增长、城镇化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紧缺形势更加严峻。
人类曾经生活在没有石油,没有电力,缺少煤炭的时代,但是一天也没有生活在没有水的世界。水不仅是生命之源,而且是人类获得其他资源的基础资源。
水的真正价值并不表现在它的价格上,它类似健康和青春,只有在失去和缺少它的时候,人们才会感觉到它的珍贵。
“拧紧水龙头”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应当成为首府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和日常生活习惯。(赵枫 郭军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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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并重厉行节约用水
——新修订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解读
新疆网讯(记者郭军鸽) 新修订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哪些亮点?对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工作有何意义?8 月22 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规划引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条例》继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将节约用水纳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普及节约用水知识,不断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条例》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节约用水专项投入制度,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推进再生水、雨(雪)水利用设施建设,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的指导,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市、区(县)人民政府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条例》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
《条例》不仅明确了乌鲁木齐市计划用水的管理对象,还明确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累进加价水费由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收取。阶梯式水费和累进加价水费的加价部分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制度将按照我市的实际情况,逐步实行。
农业节约用水管理更精细
《条例》将农业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纳入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农业节约用水设施建设投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农业水权转让制度,对农业用水初始水权进行确权发证,推动农业用水水权交易。
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农业用水实行配水到户、计量到户。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用水计量设施。
加大扶持再生水源开发利用项目
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再生水源的开发、利用是此次《条例》的亮点之一。乌鲁木齐市将加大扶持针对污水、雨水、雪水、建筑基坑水等再生水源开发利用项目,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化用水结构。
“我们还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鼓励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改造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雪)水收集利用设施。”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对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再生水质标准和利用效率。
《条例》规定,对再生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用水,应使用再生水。(郭军鸽)
来源: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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