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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1期】
北检君
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吃瓜群众
en··········
北检君
不知道吧!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哦!
吃瓜群众
国际禁毒日?
国际禁毒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先让北检君来考考你们,
对毒品你了解多少呢?
先来做个小测试吧,
选出下方属于毒品的食物?
选好了么?
·
下面公布答案
都是毒品
没错,
这些都是披着美丽外衣的新型毒品!
所以,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注意啦,
以后有陌生人递给你零食饮料之类的食物,
千万要长个心眼,不要轻易接受!
诱骗吸毒的五个谎言
谎言一:“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
根据检察官们和吸毒者的经验:
一日吸毒,终身难戒。
谎言二:“免费品尝,试试无妨”
几乎所有吸毒者初次吸食毒品,都是接受了毒贩或其他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此后,毒贩们再高价出售毒品给上瘾的青少年。
谎言三:“吸毒可以治病”
毒贩们利用人们对毒品的无知和对疾病的恐惧,引诱青少年吸毒。但实际情况是吸毒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损害人的大脑,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还会降低生殖和免疫能力,甚至导致死亡。
谎言四:“吸毒很酷,有钱人都吸毒”
毒贩们瞄准一些通过自己努力取得成功、积攒了一定财富的青年,向这一群体的人们兜售“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这样极其荒唐的错误观念。
谎言五:“吸毒乃减肥神器”
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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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北检君,吸毒只是个人行为,犯法吗?会被判刑吗?
这个得视情况而定!
一、单纯吸毒不触犯刑法,但应受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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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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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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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吸毒者依照《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根据禁毒法的精神,吸毒者的法律地位可以表述为违法者,同时也是被救助者。《禁毒法》颁布实施后,对吸毒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挽救和帮助,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戒毒治疗,可以是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的形式。现在的说法叫强制隔离戒毒,且不再进行劳教。
二、以下吸毒行为要被判刑:
(一)非法持有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克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枚一元硬币差不多是6克,
也就是说,
持有2枚一元硬币重量的毒品
就够判刑了。
(二)容留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触犯刑法,需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贩卖毒品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不仅贩卖毒品是犯罪,走私、运输毒品,
也都是犯罪,不过贩卖毒品更常见罢了。
很多吸毒人员都是以贩养吸,一边贩毒一边吸毒。
(四)制造毒品和强迫他人吸毒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6.26国际禁毒日,
北检君有几句温馨的提示要送给你:
1
面对毒品,头莫点 !
朋友,请学会拒绝。
拒绝诱惑,坚守自我,
坚守原则,坚守信仰。
2
面对毒品,手别伸!
无论论面对怎样的蛊惑,
岂能放纵,谨记:
面对毒品,
一念是天堂,一念是地狱!
拒绝诱惑,对自己负责,
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3
拒绝毒品,请行动!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请珍惜韶华,善待生命!
来源 | 北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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