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公交车上暴打女生(公交车上猥琐男被女孩打嘴巴)(1)

公交车开动了,车上的人们虽然挺多,但并不拥挤。乘车的人们不管是坐着的还是站着的,都拿着手机低头看。现代社会,人们和手机几乎连成了一体,除了睡觉能把手机放下以外,其他时间手机几乎与人不分离。

林楠站在车厢里的一根立柱旁边,身体倚靠着立柱,正聚精会神地看手机小说。她喜欢看小说,自从手机有了阅读小说的功能以来,林楠经常下载一些自己喜欢的小说,一有空就看。乘车上下班的时候,看小说是一个不错的时间。边看小说边乘车,不会产生焦急和烦躁的心情。

林楠被小说里的情节吸引进去了,她正看得起劲,突然感觉自己的臀部似乎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女孩对自己的身体是非常敏感的,林楠立刻转过身,发现身后站着一个男子,眼睛正往车窗外面看,他手里拎着一个提包,距离自己很近。林楠心想:可能是车厢晃动,他的包无意间碰到自己了吧。

林楠又回过头继续看手机小说,有刚才的感觉,她特别注意后面的动静。她似乎感觉那个男子有点不对劲。

公交车在一个站点上下乘客后又继续开动了,林楠感觉有一个物体接触到了自己的臀部,这个物体似乎有温度,而且在不断地加大力度。林楠知道自己被人骚扰了,她轻轻地将手机放在包里,突然一个转身,迅速伸出左手捉住了那只罪恶的手,用力往自己身边一拽。抬起右手用力挥去,“啪”地一声脆响,打在身后男人的脸上。

那个男人“啊”地叫了一声,使劲往回拽自己的手臂,另一只手不自觉地捂住左腮。

林楠大声叫道:“你这个流氓!不是喜欢摸女人吗,今天我就打死你,让你知道女人不是好欺负的。”

林楠练习过防身术,身体素质非常好,身后这个男子惹到了会功夫的女人,他倒霉透顶了。林楠扬起巴掌,连续扇这个男子好几个耳光。她一边扇一边对男子怒斥道:“你觉得女人都好欺负啊,今天我让你知道知道,女人不是纸糊的。”

因为被抓了现行,这个男子一言不发。他的一只手被林楠紧紧抓住了,无法躲开林楠的巴掌,只听到“啪!啪!啪......”连续击打的声音。公交车厢空间小,男子被打得无处躲藏,也无力反抗。他只是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是人。”

林楠根本不听,继续击打那个人七八下。实在打累了,她抬起脚把那个男子踹倒在地板上,又继续用脚踹他。那个男子在车厢地板上滚来滚去,想躲避打击。不管滚到哪个乘客面前,都没人给他让地方,让他继续挨打,有的青年乘客还会借机踹他一脚。

男人公交车上暴打女生(公交车上猥琐男被女孩打嘴巴)(2)

看到一个女子将男乘客给打倒了,乘车的人们感到挺惊奇的。平时都看到男人欺负女人,今天却是女人殴打男人。许多人气愤地说:“该打,谁让他在公交车上耍流氓呢?姑娘,使劲揍他。”

司机听到了车厢里的声音,在知道发生的情况之后,便打了一个报警电话,把车子驶到途中的一个派出所门口。公交车慢慢地停下了,车门一开,两个民警走进车厢,对林楠说:“这位女士,我们接到报警,前来处理这件事情。我们要把他带到派出所里调查,麻烦你也去做个笔录。”

这个男子叫王风,是一个无业人员。他经常看一些黄色小说和色情片,今天乘车的时候看到站在自己身前的林楠体形特别美,就产生了邪念,竟然去摸林楠的臀部。一开始,他只是试探了一下,看到林楠只是回头查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特别反应,这才胆子大了一些,又伸手去摸林楠。他没有想到,林楠敢于对他反击,打了他十几个耳光。虽然,王风被打了这么多耳光,但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只是半边脸被打肿了。

警方经调查后确认,王风利用乘车的机会故意摸林楠的臀部,属于猥亵女性的行为。王风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对林楠猥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决定对王风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对于王风在被处罚时控告林楠对他殴打一事,警方经调查后认为:“林楠虽然在公交车厢里殴打了王风,其殴打王风的行为是因王风故意猥亵她的行为引起的激怒反应,没有给王风造成伤害后果,对林楠不予处罚。”

有人说:林楠殴打王风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这个认识是不对的。林楠抓住王风手臂并击打第一个耳光时,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林楠之后连续殴打王风的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正当防卫的法律要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继续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措施。林楠在抓住王风手臂并击打第一个耳光之后,王风已经停止了猥亵行为。因此,林楠殴打王风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殴打他人。

男人公交车上暴打女生(公交车上猥琐男被女孩打嘴巴)(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应该说,林楠殴打王风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因林楠确实是在自己被侵犯后对王风十分气愤情况的激怒反应,根据王风的过错及按照事出有因的原则,警方对林楠不予处罚并无不当。

应该说,林楠在遭遇不法侵害时敢于和不法侵害人斗争是勇敢的,也是应该赞许的。但林楠在制止不法侵害之后,为了出气而连续殴打王风并不可取。所幸的是王风并未被打出伤害后果,如果林楠将王风打出伤害后果,很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人以暴力手段救济自己,只有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被侵害人没有办法获得救助的情况下,可以对不法侵害行为采取暴力反击手段,但应当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