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也叫蛤蟆,俗称癞蛤蟆,是我国三级保护动物,从它们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是紧缺的药材。一只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只昆虫,这类昆虫多半为对人类或农作物有害的物种。有人居然利欲熏心,对蟾蜍下黑手。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5月27日凌晨1时许,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建设镇一路边树林里,有两个人破坏生态,在抓野生癞蛤蟆。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喊停正在抓癞蛤蟆的两个人。经现场清点,两人非法抓获野生蟾蜍共计121只,民警出示证件后,传唤两人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系夫妻,他们承认于5月26日20时许,骑电动自行车至建设镇一树林边,然后穿戴好手套、头束照明灯,手持塑料桶及金属夹子,进入林子抓取癞蛤蟆。等抓到癞蛤蟆后,用携带的金属夹子在癞蛤蟆身上刮取蟾酥,再将收集的蟾酥卖掉获利,及至被民警抓获,两人当晚非法收集蟾酥8.92克。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1只野生蟾蜍已被全部放生。 警方提醒,2016年11月崇明全域范围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任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捕猎野生动物达到20只(含20只)以上的,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新民晚报)

别拿癞蛤蟆不当保护动物(别拿癞蛤蟆不当保护动物)(1)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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