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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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黄土高原一些地名的通用部分多以地形为主,“坬”是其中之一。“坬”作为黄土高原地形的方言词,指有坡度、成片的地形。因不明其含义以及古代字书中未有专门的文字,地图、文献中出现了“坬、土窊、窊、屲、洼、凹、畖”等写法。从地方历史文献看,“坬”表地形“坡”义不晚于五代时期。辞书中将“坬”释为方言字、词,并注音为阴平wā。文章认为,作为典型的方言字、词,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坬”应注音为去声wà,与“坬”同音类的字,中古韵书即有去声禡韵“乌化/㕦切”一读。
关键词:地名用字;坬;读音;词义;历史文献
0 引言
在黄土高原地名中,由“坬”构成的“某某坬”或“某坬”等极为常见。现代权威辞书《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等均收录了“坬”,解释为地名用字,读wā,至于以“坬”命名的原由,则语焉不详。大型历时性辞书《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坬”的书证为现代作品,没有历史文献书证。那么,对“坬”这类方言字如何确定其读音和意义呢?我们认为首先应该深入调查,从方言现状及历史角度进行系统研究。张振兴先生(2021)指出:“所有的地名用字起名之初都有意义,口耳相传,只有当地人才知道。”“地名里包含着大量语音信息,研究方言的时候要关注地名的读音,研究地名读音的时候要联系方言。”“坬”是典型的方言用字,使用主体为当地说方言的人,因此规范其读音和意义应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就目前来看,这一工作还没有做好。有鉴于此,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考察。
说明:文中的地名材料均来自公开出版的地图册和百度电子地图等。
一 “坬”字地名的地理分布与用字情况
黄土高原的地名,有些由表地形的语素“坬”前加“姓氏 家”构成,如陕北的“杨家坬”“王家坬”“黑家坬”等。“坬”在陕北大部分方言读去声、降调[va52/53],如绥德、榆林、延安,少数方言读阴平上调[va213],如神木“刘家坬”“X家崖坬”。“坬”表地形时与“坡”意思相同,“坡”是通行词,“坬”为方言词。陕北方言中“坬”“坡”经常连用或并举,如绥德话“坡坬”“坡坡坬坬、沟沟坬坬类指;到处”“上坡下坬上坡下坡;形容路途不平坦;喻指不消停”“陡坡立坬陡峭的坡地”“山坡不上,沟坬不下指人居家不出”“崖崖坬坬类指;形容危险、不平坦的地方”“钻沟溜坬钻山沟溜山坡;比喻不务正业”。另外,“坬”还由“坡”义引申出“坡一样的状貌”义,如绥德话“鼻坬、鼻梁坬”指鼻翼,“眉眼坬”指脸部,“㞘子坬、屁股坬”指臀部。从“坬”的引申义构成的这些词语,也可以看出其表坡地的本义。地名“坬”在现今的地图与历史方志中被记录作多个汉字,有“坬、、窊、屲、洼、凹、畖”等。本节将分析“坬”字地名的地理分布与用字情况。
1.1 “坬”字地名的地理分布及其特点
1.1.1 地理分布
“坬”字地名主要见于黄土高原的陕西(主要在陕北)、山西、宁夏、甘肃等地。
陕西:绥德(武家坬、王家坬、任家坬、赵家坬、黑家坬、杨家坬、范家坬、蒲家坬、梁家坬、路家坬、洛家坬、枣坬、背坬)。子洲(陈家坬、石家坬、佟家坬、好地坬、枣林坬、百草坬、芮则坬、黄土坬、白地坬)。清涧(文家坬、李家坬、刘家坬、曹家坬、圪洞坬、东里坬、西里坬、柏树坬、暖泉坬、支山坬)。米脂(姬家坬、杜阳坬、罗家坬、柳家坬、艾家坬、常家阳坬、红崖坬、马蹄坬、酒窑坬、阳石坬)。吴堡(张家坬、上张家坬、续家坬、前薛家坬、后薛家坬、大石坬)。佳县(朱家坬、郝家坬、刘家坬、刘家坬、王家坬、常家坬、贺家坬、崖窑坬、沙坡坬、炭磘坬、窑坬、榆坬、十字坬、下坬、赤牛坬、曹家坬)。榆阳(王家坬、木瓜坬)。神木(张家坬、焦家坬、阮家坬、韩家窖坬、张沙坬、郗家坬、东坬、西坬、中坬、枣树坬、井坬)。府谷(李家坬、白家坬、柳沙坬、沙坬、柳坬)。横山(张家坬、劭家坬、小李家坬、贺甫坬、白龙坬、朱阳坬、曹阳坬、元盆坬、沙坬梁)。靖边(顾家坬、王家坬、黄大梁坬、盐店坬、伙场坬、油房坬则、高山坬、墩坬、胶泥坬、马营坬、饮马坬)。子长(曹家坬、李家坬、王家坬、白家坬、桃树坬)。延川(张家坬、宋家坬、芦则坬、榆卜坬、柏树坬、桑坬)。宝塔(陈家坬,杨坬)。其中,佳县的“刘家坬、王家坬、崖窑坬、沙坡坬、曹家坬”,有的地图上写作“洼”。
山西:平鲁(黑疙瘩窊、小白羊窊、石窊、榆卜洼、八十道洼)。山阴(冯家洼、大洼)。浑源(大窊、皇叔窊、老僧窊)。广灵(憨崖洼、黑土洼、磨其洼、吕家窊、席麻窊)。偏关(阎家窊、大石窊、磨老窊、野羊窊、庄子窊、阳窊、应子洼)。河曲(狄家洼、南沙窊、寨洼、天洼)。保德(刘家洼、窑洼)。岢岚(樊家洼、胡家洼、天桥窊、西窊、桑洼)。五寨(艾窊、焦家窊、麻地窊、东鸡儿窊、烟洞窊)。神池(韩家窊、小窊、银洞窊、苍儿窊、石窊村)。宁武(薛家窊、席麻窊、冰口窊、二道洼、春景洼)。原平(上丰坬)。兴县(白家、高家、李家、马崖、南西、寨、沙蓬、肖家洼、炭窑凹、寨子凹)。岚县(大窊、上天窊、卧虎洼、八道洼、朝天凹、龙树凹)。静乐(孟家窊、杨林窊、南石窊、六谷洼、赤泥洼、扇子洼)。临县(碾则、桃堡、西)。古交(红窊、明家窊、泉家窊)。寿阳(桑窊村、上程子窊、南窊)。柳林(高家、东、枣、荣)。离石(瓦窑洼)。石楼(贺家洼、阎家洼)。交口(宋家窊、枣窊、腰窊、阳洼、石山洼、核桃洼、阳凹坡)。孝义(长坡洼)。灵石(阁老窊、松树窊)。永和(于家坬、冯家坬)。古县(腰子凹、三草凹、大凹、麦秸凹)。浮山(坡家凹、木耳凹、枣凹)。乡宁(张家凹、黑凹、木洼、老木凹)。高平(银家凹、佛儿凹、西窊、模洼)。阳城(杏狐窊、庙坡窊、黄背窊、高凹、黑洼、柴窊、西庄土窊、嘴土窊岭)。陵川(杨树洼、老掌洼、安凹、郑地凹)。沁源(山桃凹、杨岭凹、圪尖凹)。沁县(贾则凹、大高凹、坟凹、蝎则凹)。闻喜(畖底、东畖底、西畖底)。新绛(畖留古地名)。
甘肃:环县(张家坬、李家阳坬、吴家崖坬、西阳坬、背沟坬、百合坬、杏儿坬、枣树坬、榆树坬、胶泥洼、红崖洼、代家洼)。华池(阳山坬、梨树坬、蛇塌坬、花豹坬、齐塌坬、于家塌坬、高屲、付阳屲、古窑屲、刘阳洼、白家洼子)。庆城(霍家坬、麻阳坬、椿树坬、麻子坬、椒树坬、冯家坬子、黄塌坬)。镇原(路家坬、石家阳坬、对面坬、后山坬、梨树坬、苜蓿坬、扁豆坬、北阴坬、阳山洼)。宁县(豆家坬、枣卜坬、西坬、胶泥坬、徐家洼、马家洼、南山洼、枣木洼)。泾川(红崖屲、条桌屲、岭岭屲、白羊滩屲、惠家屲、袁家洼、闫家洼、陈家洼、白家洼、刘大洼)。崇信(海家屲、岘子屲、陡洼、屈家洼、宋家洼、党家洼)。灵台(柳树屲、枣子屲、梨树屲、茨屲、狼刺屲)。崆峒(西北屲、陈家洼、老庄洼、山庄洼、高庄洼)。灵台(刘家洼、八里洼、西洼、高家洼、朱家洼)。华亭(南阳洼、涧沟洼)。庄浪(王家阳屲、高家屲、槟草屲、大山屲、秃子屲、秦家洼)。静宁(韩家阴屲、白草屲、木瓜屲、打虎屲、马莲屲)。通渭(漫坪屲、背后屲、樱桃屲、老虎屲、邵家阳屲)。临洮(苏家阳屲、陆家阳屲、孙家阴屲、阳屲、獾猪屲、蕨菜屲)。渭源(阳山屲、太子屲、赵家阳屲、樊家屲)。陇西(李家屲、黑羊屲、野狐屲)。漳县(阳山屲、芦家屲)。安定(黑鹰屲、陈家阳屲、阳屲山、阴屲上、下阳洼)。景泰(立柱屲)。皋兰(阳屲村)。榆中(李家屲、大屲、阴屲、阳屲、山峰屲)。永登(赵家屲、胡家屲、阴屲、火烧屲、阳洼、大洼子)。
宁夏:海原(唐家屲、牛家屲、黄家屲子、杨家屲子、桃子屲、对面子屲、黄草屲、崖背后屲、老坟屲、西山洼、北山洼)。沙坡头(屲上、王家屲、柏树凹)。中宁(东屲、薄屲、老墩凹山名、庄筐子洼)。西吉(石家屲、慕家屲、盘路屲、湾湾子屲、刺沟屲、红土屲、木匠屲、张家洼、沙洼)。彭阳(盘子坬、陆家阳坬、碾渠坬、堡子坬、老庄屲、马家洼、罗洼、阳山洼、白草洼)。隆德(马家阳屲、彭家阴屲、夏家屲、蒿地屲、阴屲)。泾源(后屲、山庄屲、石沟阳洼、太阳洼)。原州(黑子屲、芦草屲)。
以上丰富的用例说明,“坬”是黄土高原地名中一个广泛使用的概念,是地名中的常见字。
1.1.2 分布特点
由上列例子可见,“坬”字地名几乎覆盖了整个黄土高原,而且在地理分布上呈现出两个特点:一、“坬”字地名分布以陕北为中心,向东西两边延伸,东到山西,西到甘肃、宁夏。二、地名中“坬”字使用数量的多寡,主要受山峁沟壑的地形影响,一般而言,这一地形特征越是典型,“坬”字地名的使用频率就越高,这在地形等高图上显示得极为清楚。此外,陕北“坬”字地名的分布情况也可以很好地印证这一点。陕北北部是毛乌素沙漠,南部是关中平原,地势都比较平坦,因此陕北南北两边用“坬”字的地名很少。陕北神木的东南为山峁沟壑地形,西北为沙漠地形,所以东南乡镇有“西坬、中坬、枣树坬、张家坬、刘山家坬、焦家坬、白家坬、阮家坬、刘家坬、马家坬、东坬、井坬、韩家窖坬、上王家坬、下王家坬、张沙坬、郗家坬、王家坬、阳坬”等地名,西北乡镇则几乎没有一个用“坬”字的地名,恰好说明了以“坬”字命名的地名与地形之间的密切关系。横山的情况也是如此,西面、北面是沙漠地形,所以这里的地名中没有用“坬”字的,东面和南面是山峁沟壑地形,因而用“坬”字的地名都集中在这一区域。府谷北部地区地势平缓,用“坬”字的地名很少,南部有山,因此用“坬”字的地名大都是其最南部与神木东南部相接的乡镇,这同样反映了地形与“坬”字地名的关系。其实,山西的情况亦如此。用“坬”字的地名,吕梁山区多见,中部平原地区罕见。如文水县西部山区有用“坬”字的地名,东边平原地区则不见。甘肃、宁夏的情况亦同此。
1.2 “坬”字地名的用字情况及其分析
1.2.1 用字情况
黄土高原地名中的“坬”又有写作“窊、、屲、洼、凹、畖”的。用多个汉字记录说明其本字不易确定。这几个字,从字形看,“坬”“”是一个类型,从土瓜(窊)声,“畖”是另一个类型,从畖声,不过两类字形都与土地、田地有关。从字义看,“窊”“洼”都表示与“水”有关的低洼地形,但在西北方言中很少用到,如陕北方言与积水对应的“洼”一般说“泊”“圪泊”(或写作“钵”),甘肃、宁夏说“潦/涝池”等。“凹”是“洼”同义字,“屲”则是地方自造字。所以,从表义的角度而言,选择从“土”的字,能更好体现“坡”义。
1.2.2 用字情况分析
就总体情况而言,“坬”的地名用字,陕西以“坬”为主,偶尔写作“洼”。山西既写作“窊”“”,也写作“坬”“洼”“凹”等,电子地图上“土窊”大都写作“洼”,还有“畖底镇”“畖留”2个地方写作“畖”。甘肃“坬”字地名的分布特点大致是,东部多写作“坬”,中西部多写作“屲”“洼”。宁夏以写作“屲”为主,也写作“坬”“洼”,偶尔写作“凹”。
从历时角度来看,“坬”字地名在共时地理上的分布状态,实则反映了它不同时代使用情况的发展轨迹。山西“坡”义的地名用字多写作“窊、”,在明代已有大量用例,说明最晚在明代,这两个字在山西地名中已经固定下来。陕北“坡”义的地名用字“坬”,则最晚在清朝初年已经开始使用,现今已固定下来。甘肃、宁夏“坡”义的地名用字较“坬”的用字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新造出了“屲”字,如清乾隆二十六年(1716)抄本《合水县志》中“坡”义的地名用字写作“坬”,而今天多写作“屲”,比清代的用字俗体化特征更为突出。此外,历史文献显示,陕北地区地名用字“坬”在五代时写作“窊”,明代时写作“土窊”,清朝初写作“坬”,表明对于这种地形的用字选择确定有一个发展过程。
二 “坬”字地名用字在辞书及方志中的解释
2.1 “坬”在辞书中的读音与释义
“坬”,《说文解字》没有收录,较早记载“坬”的辞书为宋代的字书韵书。《宋本玉篇·土部》:“坬,土埵也。”即土堆的意思。《广韵·禡韵》:“坬,土埵。古骂切。”《集韵·禡韵》:“坬,古骂切。土埵也。”《类篇·土部》:“古骂切。土埵也。”“古骂切”,折合为今音读ɡuà。《正字通·土部》:“坬,俗字。旧注音卦,《玉篇》‘土陲也’,泥。”按,今本所见《玉篇》皆作“埵”而非“陲”。以上字书韵书对“坬”的释义都是“土堆”,没有直接解释为地名用字的,即与今天地名用字的意义没有直接关系。“坬”的“坡”义由“土堆”义引申而来。“坬”读“古骂切”“音卦”,与今方言读音声母不合,但是今方言中“坬”又写作“窊、洼、窪、凹”,说明它们为同音关系,“古骂切”“音卦”表明“坬”读去声,而“窊”在《广韵》《集韵》中就有去声“乌㕦/化切”一读(见2.2),折合为今音读wà,这个音正好与“坬”的今方言读音一致。换言之,“坬”作为地名用字与“窊、洼、窪、凹”同音,“坬”读“窊”的零声母去声“乌㕦/化切”。文献显示,五代时地名“小坬子”写作“小窊子”(见第四节例(1)),证明那时“坬”在西北方言就读零声母了。此外,中古见母字今读零声母的平行现象,也恰好可以证明“乌㕦/化切”与“坬”的读音完全相合。例如,“老鸹”的“鸹”,中古读见母“古活切”,《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下简称《现汉》)注音为ɡuā,而今西北方言多读wā。又,“蜗牛”的“蜗”,中古读见母“古蛙切”,《现汉》的注音为wō,也是这一现象的体现。
2.2 与“坬”相关的地名用字在辞书中的读音与释义
“窊”,中古有两读:一为平声麻韵影母。《广韵·麻韵》:“乌瓜切。凹也。《说文》曰:‘汙衺下也。’”《集韵·麻韵》:“乌瓜切。《说文》:‘汙衺下也。’”今读wā。一为去声禡韵影母。《广韵·禡韵》:“乌㕦切。
下处也。”《集韵·禡韵》:“乌化切。下地也。”今读wà。《汉语大字典》释其词义有四:①低凹,低下。②卷缩貌。③喻衰落。④木名。
“窪”,亦作“漥”。中古为平声麻韵影母。《广韵·麻韵》:“乌瓜切。深也。《说文》曰:‘清水也。’一曰窊也。又水名。”今读wā。《汉语大字典》释其词义有五:①清水。②小水坑。③凹陷;低下;指凹陷之处。④深。⑤水名。
“洼”,亦作“凹”。中古为平声麻韵影母。《广韵·麻韵》:“乌瓜切。深也。亦渥洼,水名。”今读wā。《汉语大字典》释其词义有五:①深池。C潴积。D低凹;低凹的地方。④古水名。⑤“窪”的简化字。
“凹”,中古为入声洽韵影母。《广韵·洽韵》:“乌洽切。下也。”今通语读āo,方言读wā。《汉语大字典》释其词义为:低于周围,与“凸”相对。
“畖”,中古为平声麻韵影母。《广韵·麻韵》:“乌瓜切。畖留,地名,在绛州。”今读wā。《汉语大字典》释其词义为:“畖留”,地名,故址在今山西省新绛县境内。按,山西闻喜县还有“畖底镇”,据当地人介绍,该地因在一个坡底下面而得名。可见“畖”字扩大了使用范围,等同于“坬”。
“”,古代字书韵书未见。
对于“洼”“窊”“窪”之间的关系,前人已作过解释。《老子》二十二章:“枉则直,洼(即窪)则盈。”朱谦之校释“:‘窪’字《道藏》河上本作‘窊’,窪、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唐代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窪曲”条:“窪,或作窊、洼,三体同。”可见二字都是指低洼及相关的意义,没有“山坡”之义。
上述几个与地名“坬”相关的字,《现汉》的释义为:
窊 wā〈方〉同“洼”(用于地名):南~子|赤泥~(都在山西)。
屲 wā〈方〉低洼的地方;水洼(多用于地名):漫~(在甘肃)|何家~(在宁夏)。
凹 wā〈方〉同“洼”(用于地名):茹~(在河南)|万家~(在云南)|碾子~(在陕西)。
畖 wā 畖底(Wādǐ),地名,在山西。
这四个字读音皆为wā,前三个释义中已标明是方言用字。“畖”未注方言,但只见于山西地名,说明它也是一个方言地名专用字。“洼”类字在西北地区地名用字中,实际是同一个字(或者词)的不同写法,解释为“低洼的地方”是根据字面作出的释义,显然不是方言词的原本含义,特别是“屲”的释义,更是如此。
《中华字海》:“屲wā〈方〉①山坡;斜坡。②同‘洼’,多用作地名▷耙子~|水沟~(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按,根据上列分布材料,“屲”在甘肃地名中更为多见。甘肃、宁夏地名中的“屲”,当地百姓命名依据的是其“山坡;斜坡”义,而《中华字海》以为地名中的是第二个义项“洼”(低洼)义,显然不符合地名义。可见,现今有的地图将部分地名中的“屲”写作“洼”(见1.1.1),是不合适的。
以上辞书对地名用字“坬”的来源,大多数未能从词义的排列次序上加以体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列其本义“坡”义,再列地名用字义,以体现地名用字由“坡”义而来。
“坬”在今西北方言中多读去声,与古代韵书的“乌化/㕦切”声韵调一致。山西方言的“坬”字,李小平(2004)进行过讨论:“窊通常指没有道路的山坡。《现代汉语词典》把窊解释为‘同“洼”,用于地名,在山西。’临县不是这种情况,并且读音也不吻合。在临县‘窊’音[ua52],去声,‘洼’音[ua24],阴平。”陕北方言的情况同李先生所论完全一致。李小平指出:“这里比较麻烦的是用字问题。俗用字太多。而用字又会引导误解。地名中的各种字形,读去声的,与《集韵》‘乌化切’相合。义近‘坡’,指较为平缓的、较大面积的坡地。可单用,也常与‘坡’连用。习惯上也写作‘’。例如‘里、上里、下里、坡里、坡地、坡坡、瞎坡烂(指不好的坡地)’。”我们的看法与李先生是一致的,他是山西临县人,对“坬、”及相关字形的解释十分准确。有意思的是,指称这种地形,山西多用“窊、”,陕北多用“坬”,甘肃、宁夏多用“屲”。可见,行政区划对地名用字有较大影响,或者说是行政区划造成方言词义相同而所用汉字不同的重要因素。
《现汉》:“坬wā 用于地名:朱家~|王~子(都在陕西)。
《新华字典》(第11版):“坬 wā用于地名:朱家坬(在陕西省佳县)|王坬子(在陕西省吴起)。”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情况是,初版“正编”未收“坬”,“备查字”中列出:“坬ɡuà〈文〉土堆。”修订本因将“备查字”合并到了正编中,所以正编中有“坬”,读音释义同初版。第3版:“坬 wā 用于地名。如暖泉坬、高家坬,均在陕西北部。”又“坬ɡuà ①名〈文〉土堆。→②名 某些地区称山坡。”对比前后三个不同的版本可以看出,第3版的读音释义相对完备。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1、第2版,既未收“坬”,也未收“屲”,盖因它们是方言词的缘故。第3版正编中没有收“坬”,但在补编(一)列出:“坬(一)ɡuà 名〈文〉土堆。(二)wā用于地名。如朱家坬、黄蒿坬,均在陕西。”
《辞海》(第6版):“坬(ɡuà卦),土埵,见《玉篇·土部》。谓积土成垛。”
《辞源》(第3版)未收“坬”,收有“窊、窪”。“窊 wā低下,低窪。同‘窪’,也作‘溛’、‘窳’。”“窪 wā 也作‘窊’‘窐’。凹下;小积水处,小水坑。”“溛 wā 同‘窊’。低窪。”
《汉语大字典》(第2版):“坬ɡuà,土堆;山坡。”
《汉语大词典》:“坬ɡuà土堆。亦为地名用字。”所举例子出自现代作家柳青的《领导变工队的经验》。按,该作品写的是陕北题材,柳青为陕北吴堡县人。释义中的“亦为地名用字”,表明该字作为地名用字的读音为ɡuà,但这与吴堡当地方言的读音声母不一致。
2.3 “坬”在方志中的读音与释义
清雍正十三年(1735)刊本《陕西通志》“辑于《延绥镇志·方言字义》者”中有:“(音蛙),山之汙下也。”按,这里所说的《延绥镇志》是指康熙年的刊本,《延绥镇志》还有明朝万历年刊本,但万历年刊本不载“方言字义”。这就是说,目前所见方志中对“坬”注音最早的是清康熙年间。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刊本《榆林府志》卷二十四有:“,音蛙,山之汚下也。”道光二十六年(1846)抄本《安定县志》卷一有:“,字典‘音窪’,山坡地,迫沟处谓之沟,省作‘坬’。侯家坬、张家坬皆是。”又卷二附录“乡村”中收有“侯家坬、张家坬”。光绪三十三年(1907)《米脂县志》卷六有:“土窊,音蛙(去声),山之低下处也。”民国三年(1914)刊本《安塞县志》卷六有:“,山之汙下也。”民国二十二年(1933)刊本《佳县志》卷二有:“,音蛙,山之污(汙)下也。”民国三十三年(1944)刊本《米脂县志》卷四有:“,山之低下处或坡度,即窪字。”民国三十四年(1945)刊本《府谷县志》卷二有:“地两高中低曰‘’。”以上方志的注音用的是直音法,注音字与被注字的读音是否完全一致,多未说明,唯独光绪本《米脂县志》在“,音蛙”后注明读“去声”,这与现代米脂方言的读音是一致的。
上引方志材料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方志有后来者照抄前人、此地照抄彼地的习惯,上引材料中“坬”的读音、释义几乎像出自一人之手,即是其表现。因照抄时往往不辨正误,所以被误释的词义也就同时被保存下来了。第二,方志中一些字的注音、释义多依据字面的读音和意义,而非方言实际的读音和含义。但光绪本《米脂县志》中将“土窊”注为“音蛙(去声)”的事实表明,当时“”的实际读音为去声。“去声不变”现象在中古以后北方汉语方言声调发展中最为突出稳定,陕北方言也不例外,所以一二百年前“”读去声的事实完全可以推测出来。方志中之所以用“”等汉字来记录,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去声同音字,因此才有光绪本《米脂县志》中的特别表述,这说明《米脂县志》的编纂者认为,用“蛙”直接记录是不准确的,加“去声”二字才能准确标明其正确读音。根据记载,志书编纂者多为外地人,他们往往不明白当地方言词语的实际含义,加之当地人对“坬”的本字也不清楚,常用同音字“、窊、洼”来书写记录,而这几个字又都有“低洼”之义,所以方志编纂者便依据字面意思来记录,于是自然就有了“山之汙下也”的解释。对于旧志中的注音释义,新志多是照搬照抄。邻近的地方志中的注音释义,又被另一地方志照搬过去,于是出现了不同方志对同一个方言词的注音释义相同的情况。上述方志中对“”的解释,只有道光本《安定县志》的释义“山坡地”和民国本《米脂县志》的释义“或坡度”是相对准确的。
三 “坬”字地名在旧方志中的用字情况
记录当地地名是旧方志不能缺少的内容,因此由“坬”构成的地名在旧方志中就有所记载。如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陕西通志》。四库本抄写自雍正刊本《陕西通志》,卷七有“冯家坬、曹家坬”,卷十有“冯家坬”,卷十七有“桃坬、西寺子坬”,卷二十九有“高家坬、殷家坬”,卷四十七有“黄土坬山”。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宜川县志》卷一有“冯家坬、北坬村、赵家坬”,卷三有“安家坬、陶家坬”。乾隆二十七年(1762)抄本《延长县志》卷一有“灵坬里”(村庄名),又有:“山原阳坬种麦,禾苗发生早佥,谓地气转移云。”乾隆四十九年(1784)刊本《绥德州直隶州志》卷一有“马定坬”,卷二有“山坡陡坬”。嘉庆十一年(1806)刊本《洛川县志》卷三有“西坬村、东坬村、刘家坬、桥儿坬、雷家坬、马家坬”。嘉庆十四年(1809)刊本《葭州志》卷一有“白家后窊、曹家窊、天池窊”。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本《定边县志》卷二有“史家坬”。道光八年(1828)抄本《清涧县志》卷二有“高家坬、商家坬”。道光十一年(1831)刻本《重修延川县志》卷二有“阳家湾东坬地三垧”“白家山坬地四垧”“柏树坬、芦子坬”等。道光十三年(1833)刻本《鄜州志》(按,即今延安市富县)卷一有“白草坬、杜家坬、陈家坬、张家坬、红土坬”等,卷二有“陈家坬”。道光二十一年(1841)刻本《榆林府志》卷六有“桃坬、西寺子坬、李家坬、白家坬”,卷八有“殷家坬”,卷二十有“刘家坬”。道光二十七年(1847)刊本《吴堡县志》卷一有“张家坬、薛家坬”。光绪三十一年(1905)刊本《绥德州志》卷一有“马家坬”。光绪三十三年(1907)刊本《米脂县志》卷二有“马蹄坬、阳坬、姬家坬、冯家阳坬、红崖坬”等。这些地名有的至今还在使用。
山西、甘肃、宁夏方志中也记载着大量用“坬”字构成的地名。山西: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增修刊本《兴县志·凡例》有:“今紫荆山北沙蓬坬刘姓即海子孙,有状元坟在焉。”民国二十年(1931)抄本《永和县志》卷四有“冯家坬、韩家坬、前坬里、贺家坬、张家坬、殷家坬、南坬里、中坬里、任家坬、槐坬里、段家坬”。甘肃: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抄本《合水县志》上卷有“邢家坬、李和尚坬、黑家堐坬、孟家堐坬、梁家坬、火烧坬、寺坬儿里”等地名20多个。宣统元年(1909)刊本《固原州志》有“某某坬”地名50多个。
山西方志中地名“坬”又多写作“窊”。如民国二十二年(1933)景钞明成化十一年(1475)刻本《山西通志》卷三有“井儿窊、焦家窊、庄窊”,卷四有“司土窊、石窊、小窊铺”,卷五有“将家窊”。明正德年间(1506-1521)刻嘉靖年间增修本《大同府志》卷一有“沈家窊”,卷二有“蝦䗫窊堡、吴家窊堡、养老窊堡、东水窊堡、井子窊堡、老僧窊堡、井窊庄堡、大鹻窊墩、小鹻窊墩、曹家窊、海子窊墩”。清雍正年间刻本《石楼县志》卷二有“沈要窊、李家窊”。乾隆三十五年(1770)刻本《孝义县志》卷一有“超家窊城西南三十二里高原地、窊里高原地、大窊山沟地、门楼窊高原地、胡家窊斜坡地、铃铃窊上岗地、庞子窊上岗地”,卷二有“核桃窊高原地”。乾隆三十五年(1770)刻本《潞安府志》卷十有:“小松窊在五龙山东坡,四围峭壁深邃,有松千百。”“石佛窊在五祠西坡。”乾隆四十七年(1782)重校刻本《大同府志》卷三有“大同:黄家窊、南吴家窊、艾家窊、养老窊、庄儿窊、靳家窊、海子窊、北吴家窊”。“怀仁:榆家窊。”“灵丘:支家窊。”“广灵:黑土窊、寒崖窊、井子窊、裴家窊、王家窊、高家窊。”“天镇:南沙窊、吴家窊。”“丰镇(今属内蒙古):黑圪㙮窊、艾蒿窊、五台窊。”道光六年(1826)刻本《直隶霍州志》卷三有“狮子窊、枣窊庄、桃窊里、王家窊、川草窊、槐树窊、羊草窊、陈家窊、师家窊、柏树窊、麻子窊”。道光二十三年(1843)修民国二十一年重印本《阳曲县志》卷二有“东南窊村、西南窊村”。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河曲县志》卷三有“狗儿窊、白窊村、天窊村、前大窊、后大窊、大窊沟”等地名20多个。光绪八年(1882)刊本《寿阳县志》卷一有“鸡儿窊、东窊、杏窊、南窊、后窊、桑窊”等。光绪九年(1883)刻本《黎城县续志》卷一有:“长葛县知县何云辉墓在县东绣屏山之大窊背。”
在一些旧方志中,“坬”也写作“窪、漥、凹”,前二字今简化为“洼”。陕西: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刊本《府谷县志》卷一有“李家窪”。道光二十一年(1841)刻本《榆林府志》卷八有“李家窪”,卷二十六有“薛家窪”。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嘉庆)续修中部县志》有“曹家窪”。山西: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刻本《灵邱县志》卷一有“支家漥”。光绪六年(1880)刻本《浮山县志》卷四有“陈家凹、许家凹、马家凹、史家凹”,卷九有“乔凹坡、坡头凹”。甘肃:民国十五年(1926)重修手抄本《重修崇信县志》卷一有“宋家窪”。民国十五年(1926)钞本《创修渭源县志》卷十有“马家窪”。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重修镇原县志》卷十四有“张家窪、雪家窪”。宁夏:明嘉靖刻本《宁夏新志》卷一有“罗家窪墩”。清宣统元年(1909)刊本《固原州志》卷二有“阳窪寺山”。
以上用字,旧志的解释为“”省作“坬”,证据似嫌不足。“”是后起字,最早见于明代文献中(见第四节例(2)),而“坬”早在宋本《玉篇》中就出现了。大概造字者认为从水的“洼”类字不符合坡地的意思,而从土瓜声的“坬”字其声母“瓜”与“坬”又不合,于是从声的“”字便因此而产生。但是表示“坡”义应该是“坬”引申而来,从“土埵”义引申出“坡”义,自有其理据:“土埵”即土堆,土堆由其顶部到水平面必有倾斜度,由“倾斜度”通过转喻就产生了“坡”义。
地名“坬”尽管写法多样,但是通过用“坬”字地名中其他构成成分我们也能够看出其字义的一些端倪。如用“阴、阳”来修饰“坬”构成的地名有“某(家)阳坬/窊/洼/凹”“某(家)阴坬/窊/洼/凹”“阳山坬、背山坬”,这些信息显示,其中的“坬/窊/洼/凹”并不是“低洼”之义,因为低洼之地无所谓阴阳之分。再如上述的“齐塌坬、于家塌坬、黄塌坬、对面坬、红崖坬、红崖屲、红崖洼、憨崖洼、长坡洼、陡洼、艾窊、二道洼、圪尖凹、大高凹、高凹、岭岭屲、秃子屲、背后屲、后山坬、阁老窊”等,地名中的其他成分也有间接提示“坬”为“坡”义的作用。在使用“坬”字地名的方言中,“塌”是高的山地坍塌形成的地形,地势相对陡峭,与“坬”经常连用,“齐塌坬、于家塌坬、黄塌坬”即是。“崖”指悬崖,与“坬”也经常连用,“红崖坬、红崖屲、红崖洼、憨崖洼”即是。“坡”与“坬”为同义关系,所以“坡”“坬”可以连用,“长坡洼”即是,“长坡洼”即“长坡坬”,指较长的坡。低洼地不存在“陡”的情况,所以“陡洼”即“陡坬”,指陡坡。艾草喜欢生长在背阴地,而非低洼地,所以“艾窊”即“艾坬”。“二道洼”即“二道坬”。“圪尖”具有突出尖锐之义,“凹”若为“低洼”义,以前者修饰后者则语义不谐,所以“圪尖凹”指陡峭的坡地,或坡地所在山的山顶是尖锐的。“大高凹、高凹”指大而高的山坡。“秃子屲”是因山形像光秃秃的人头而得名。“背后屲”指人居住的山后的坡地。
“屲”是甘肃、宁夏当地人造的方言专用字,当为指事字,“山”上的“”就是指山有坡度、斜坡之义,更能说明“坬”的含义。
四 “坬”字地名在陕北地方文献中的用字情况
对方言地名探源就是考察古人和今人之间共同的认识,确定某些用字的形成过程及其使用的合理性,从而为这些字的方言身份找到历史依据。许多方言用字在古今常见文献中使用频率极低,寻求其用例实属不易。因此,要查找方言用字的例子,最好在地方性文献中去检索。“坬”是一个典型的方言词,除了旧方志有记录,西北民间文书中出现频率也很高,这也是证明它为方言词的一个有力证据。
以“坬”命名的地名,目前能见到的最早文献为五代时期的,明代文献亦见,均为当地的契约文书,“坬”均为表示地形的用字。例如:
(1)谨具四至如后:东至细要子任敬温地分水为界,西至任行敢地分水为界,南至大谷分水为界,北至官道小窊子为界。地具四至,
断如后。
(《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绥州龙泉县(今绥德县)任行立等折地契》,黑维强收藏拓片)此例中表示四至界线的“细要子”“大谷”“小窊子”都是提示地理特征的词。“细要子”“小窊子”皆因地形而得名,“细要子”即细腰子,因地形像腰状而得名,“小窊子”就是小土坡,“窊子”即如现代地名的“坬子”。例中“坬”写作“窊”,说明五代时期的陕北人也不知道用哪个字来记录该词,但可以肯定的是,表示坡地的“窊”,最晚在五代时期就出现了。此例为“坬”表示“坡”义的出现时代下限提供了可靠的历史文献依据。
(2)立出卖地土系宁河都粮人武得先,因为军粮紧急,今将自己分到祖业茔河东面地一段,东至分水口为界,南至显堎为界,西至水渠为界,北至武君楼为界。又寨门沟阳条地一段,东至水渠,南至武应秋,西至水渠,北(至)水渠,四至分明,土木水石想(相)连,情愿出卖与佛堂寺禅僧净云门徒道存以为常住,焚修养膳伽篮,永远为业。······天启四年正月十八日立契为记。(《明天启四年(1624)佳州宁河都武得先卖地土死契》)
此例出自明代陕北佳县朱家坬乡泥河堡佛堂寺一号石窟右侧耳洞石壁上刻写的卖地契约文书。其中的“茔河”是一个地名,根据四至的特征与今天称“坬”为坡地来判断,该地是山坡地无疑。以今推古,“茔河土窊”同样是因坡地地形得名的。例中的“条地”也是方言词,指沟渠两边地势较为平坦的长条形地形。其中“分水口为界”“土木水石相连”的用语直到解放初的卖地契约文书还在使用,可以看出契约文书具有很好的继承性。此例的时间,今刻写为“天圣四年”,乔建军(2017)等人认为,该寺院“从南壁大明成化年重修碑记的碑文中可以确知,本寺开创于元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年)”,“天圣”的“圣”是后来人改写的,为元代之后明代的“天启”的可能性最大。
不论是五代时期写作“窊”,还是明代写作“”,说明最初陕北方言已经有了这个词,却无合适的字来记录,于是就随意记录了。由此可知,当地人拿不准“坬”字本字的现象,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到了清代,记录“坡”义的“坬”字在陕北地区逐渐固定下来,从民间文献材料中“坬”的丰富用例多为命名地名时的原本意义“坡”的意思,以及有的直接作为地名用字的情况可见一斑。例如:
(3)常合梁背坬山地一段,东自红石峁为界,西自王斌地界,南自本主地界,北自天沟为界。(《清乾隆三十年(1765)陕北王进唐绝卖祖置地文约》)
(4)立绝卖地契人雷赴春,为办纳官粮,将己分到本身田地小庄窠峁阳窊地三垧,东至梁分,南至买主地,西至天沟,北至雷应乡地为界。······情愿卖与本族雷协和永远为业。(《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榆林县雷赴春卖地红契》,黑维强收藏)
(5)立卖地契书人宋位,因为官粮急紧,无处起兑,今将自己分到祖业地,坐落山神峁阳坬一段五,东西四至各处各依旧界,土木石水相连明白,情愿出卖与本甲刘盛业永远为业。(《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吴堡县宋位卖地红契》,黑维强收藏)
(6)又随带长合梁背坬地壹段,约有壹拾垧余,东至天沟底一带,水路红石峁为界,西至王老生儿地老塄为界,南至王买根儿地山水沟渠为界,北至天沟水路金刚寺地为界。(《清咸丰柒年(1857)陕北王勇等绝卖山地文约》)
(7)立出卖地文约人曹全光,因用钱紧急,将己身所分到曹家□□阳背坬接连阳条拾肆垧,下背条上塌儿叁垧,坡坬在内,水木相连,情愿出卖于曹璧名下永远管业,仝中言明时值价钱柒拾肆仟文,当日交足。(《清道光陆年(1826)子洲县曹全光卖地文约》,黑维强收藏图片)
(8)务(卧)柳山东坬地叁垧半,东至薛姓地为界,西至闫姓地为界,南至分梁为界,北至天沟为界。共地壹拾壹垧半,土木水石相连,沟塌下接坡坬树铢(株)一切在内,情愿出卖于高鸣九名下管业耕种。(《清光绪贰拾玖年(1903)绥德县梁凤鸣出卖山地文约》,绥德档案局藏)
地方文献中“坬”字使用的不稳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时代不同的地区用字不同。二是不同时代的用字不同。如米脂县的地名,在民国本《陕西通志》的一幅清代米脂疆域地图中,今天写作“坬”字的地名,地图上写作“凹”,如“白家凹、石家凹、冯家阳凹”。记录陕北民歌的用字亦如此。“山丹丹花背凹凹开,有那些心思慢慢来。”“阳洼上圪针背洼里艾,虽然生的漂亮我不爱。”陕北农村人知道,山丹丹花、艾草适宜生长在背阳的山坡地上,圪针(荆棘)喜欢生长在向阳的地方,所以这样编写咏唱,但是它们绝非生长在低洼之处,写作“凹、洼”显然是不明白方言词义的缘故而致。
五 结语
既然“坬”是黄土高原表地形的方言词,也是一个方言用字,那么在现代汉语语音规范化过程中,如何确定这个具有方言色彩地名用字的读音呢?乔全生先生(2019)指出:“地名是称说某一特定区域的约定俗成的一个名称,并长期固定沿用至今。因此,不同地域地名的命名必然带有地方方言的色彩。同一字在不同的地名中读什么音往往是本地人约定俗成的。”“地名虽被大众称说,但称说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还是当地居民,因此,对于地名读音的规范,除了掌握必要的标准之外,尊重当地人的称说习惯、保留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的读音或早期古读音,尤其应当重点加以考虑,真正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科学性与从俗性的统一。”这一看法是正确的,值得提倡与遵循。我们认为,规范方言用字的读音时,首先要做充分的实地调查,即要充分考虑方言用字的地域性因素,其次要进行学理研究,即要考虑其方言实际读音与历史音韵地位的关系,使最后确定的读音既符合方言实际,又有历史音韵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在给河北“乐亭”的“乐”确定读音时,依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增加了lào的读音,正是上述工作原理的体现,也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同理,根据本文的系统调查及历史来源分析,黄土高原表示“坡”义的地名用字“坬”,辞书中也应该确立其去声读音的地位,标为去声调wà。
来源:《语文研究》2022年 第2期
作者:黑文婷 党怀兴 黑维强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组
编辑:刘言
校对:陈庭玉
审定:洪珊
责编: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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