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购车人必须保证车贴广告连续贴够一定年份,车贴内容定时更换。公司承诺按时督促广告商转款到购车人贷款时还贷的银行卡上,支付每月的广告宣传费,用于偿还购车人的分期月供。理想●对广告商:“可以节省广告费”。●对消费者:在车身上贴广告,可以不用还月供。●对销售商:开发一种新商业模式,实现盈利。现实●对广告商:“私家车面积比不上公交车,曝光率比不上出租车”。●对消费者:广告费没了,剩下的月供要自己还。●对销售商:遭遇车主抱团维权。问题出在哪?……
↑炫彩宣传车
购买新车,在车身上贴广告,便可以不用还月供,这样的宣传是不是让人很心动?不过,最近乐山数十位“炫彩宣传车”车主怀疑被骗:付了高首付购买这样的宣传车后,没过几个月便被断掉月供了,而车贷只能自己继续还。出现在乐山的“广告车”并非孤例,河南、山西、河北等地都出现类似“广告车”的销售模式,不但有汽车,还有电动自行车。这到底是一场“骗局”,还是不大成功的新商业模式?
新骗局?
车主:说好有人帮我还,最后还得自己还
心动!
只付三万五,爱车提回家?
“炫彩宣传车,你开车我买单。”今年5月,乐山市民刘杰(化名)无意之间在大街上看到几辆汽车上张贴了这样的广告。“难道真有这样的好事?”刘杰拨打了广告上的咨询电话,被告知“只付三万五爱车提回家,月供公司帮你还。”
几天后,刘杰来到位于乐山市区茶坊路的这家门店,他看到了更加详细的宣传资料:数十款10万元以内的车型,只需要首付35000元至50000元即可,包括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全险、车船税、上牌费、GPS、项目管理费等,只要在车上打广告,就无需再付月供。
刘杰心动了。他看中了一款猎豹车,裸车价76800元,去4S店问了,价格相差不大。在交了41800元首付后,刘杰办理了为期三年的贷款62500元,当天便提到了新车。一个月后,刘杰与河南祥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车购车协议》。
↑车主展示宣传单
该协议约定,购车人必须保证车贴广告连续贴够三年,车贴内容根据需要,每年或每季度更换一次。公司承诺按时督促甲方合作单位(广告商)转款到购车人贷款时还贷的银行卡上,支付每月的广告宣传费,以便贷款银行扣除,用于偿还购车人的分期月供。
这样的广告吸引了很多乐山市民,如殷先生首付了36800元提回了一台桑塔纳,赵先生和侄女也同时买了这样的广告车,峨边有好几位朋友,更是组团前来乐山购车。根据公司要求,他们都在车身先贴上了“炫彩宣传车,你开车我买单”的广告,长1米多、宽约20厘米。
心塞!
广告费没了,月供自己还
刘杰所购的车每月月供1900元,6月、7月,他还贷的银行卡都按时收到了1900元的广告费。等到8月份的还款日,刘杰没有收到广告费,却不断接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短信。
今年4月,范女士首付了42500元,提了一台猎豹汽车后,前两个月也按时收到了广告费,公司的人请她去上班,帮忙上街发传单,她欣然应允。不过,干了一个多月后,范女士的广告费也被停发了。
上个月,峨边的张先生和他的侄儿看中了一款东风风光580小轿车,首付42500元,贷款68000元,各自将新车开回了家。张先生说,他们还没来得及和公司签订《广告车购车协议》,现在,一个月的广告费都没拿到。
↑购车协议约定,公司承诺按时督促广告商转款到购车人贷款时还贷的银行卡上,支付广告宣传费
↑但是,购车协议同时约定,如因广告公司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支付月供,在为消费者提供新的广告合作商期间,月供由消费者支付
“我是去年10月买的车,前后收到了5个月的广告费。”赵先生说,他每个月月供2400多元,因为超出了公司约定的每月广告费上限,他将超出部分一次性交给了公司,“今年2月份没给,让我们先垫,到了5月份停了。”
由于没有按时收到广告费,赵先生一度曾想干脆放弃月供算了,让贷款公司或银行直接找河南祥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钱。不过,车贷都是以车主自己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如果不按时还款,有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如今,赵先生等人大多自己存钱还月供。
被骗?
数十名车主抱团维权
在多次向公司催要广告款未果后,大家决定抱团维权。在一个名为“炫彩车群聊”的群里,已经聚集了约50位车主,部分人持有贷款合同和广告车购车协议,而有部分车主却连合同(协议)都没拿到手。
刘杰等人认为,相比在4S店购车,大家都付了3万至5万元的高首付,这笔钱除交给4S店的首付款和车辆保险、购置税等,多花了一两万元,再加上三年的贷款利息,也要六七千元,而公司只帮着付了几个月月供。
“根据广告车购车协议,如果公司付不起广告费,就只能喊车主自己出月供,最后只赔偿3000元。”刘杰等人认为,即使公司扣除赔偿3000元和返还车主的几个月月供,每台车估计也赚了几千上万元,那么100台车就是几十上百万元。
不少车主认为,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局,公司就没打算将广告费付起走。“如果不是看到这样的优惠活动,我暂时不得买车。”刘杰说,当时没仔细研究合同和协议。让部分车主更为担心的是,有些贷款合同不一样,合同名称是“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炫彩宣传车”乐山门店已经关门歇业,部分车主已经先后向工商和经侦部门进行了反映,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新模式?
公司:一开始肯定要赔,正在想办法解决
10月16日,成都商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炫彩宣传车”乐山片区负责人廖先生。“这不是骗局!”廖先生说,车主所谓的“高首付”包含首付款、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全险、车船税、上牌费、GPS、抵押费、金融服务费、项目管理费等,公司根本没有多收什么钱。
至于贷款利息,廖先生说,不管在哪贷款,肯定都要出利息,部分借款合同是金融租赁合同,是因为贷款没还完之前,相当于租赁行为,但车辆登记的都是车主的名字,等还完款了,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会把车辆登记证书归还车主。
“退一步说,即使一台车赚你几千万把块钱,公司付了几个月广告费,车主也不亏啊。”廖先生说,如果真要骗,公司早就把钱卷起跑了,怎么会还给你提车、买保险、交税?
如果没怎么赚钱,公司每月付2000元广告费,又如何维持运转?
对此,廖先生解释说,“广告车”是一种新的商业营销模式,根据公司的规划,如果市场做起来了,下一步将在车内安装液晶显示屏打车载广告,比如乐山有1000台车,公司找到500个合作广告商,每台车每个月只需要付10元钱,那么每台车每个月广告收入有5000元,付给车主2000元,公司也有赚的。
“对广告商来说,也节省了广告费。一开始公司肯定要赔钱,很多大公司在创业初期都是这样的。”廖先生说。廖先生称,目前公司也正在想办法积极解决,之前与每位车主都签订了合同,如果车主要解约,可以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算笔账:
大型公交车:车身广告费每月每车两三千元
出租车顶灯:LED广告费每月每车仅几百元
乐山一家大型广告公司负责人介绍说,车身广告一般都是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载体,一辆大型公交车广告费每月也就两三千元,而私家车贴广告的面积十分有限。
关于“只交首付款,广告费来还月供”这种销售模式,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乐山多家汽车4S店,都表示没有这种销售模式。“怎么可能天上掉馅饼?”一位资深汽车销售顾问质疑说,车身广告能贴多大地方?即使真有商家愿意打广告,一个月2000元太不现实了。
目前,乐山大概有1000台出租车,负责出租车广告经营的一位招商负责人介绍说,每天顶灯LED广告费是1500元,每天轮番播出10家广告,这样折算到每台车,每个月广告价值也才450元,但是出租车随时在市中心跑,曝光率高,而私家车显然没有可比性。出现在乐山的“广告车”并非孤例。记者通过查询公开报道和网友爆料发现,全国不少地方都曾出现类似“广告车”的销售模式。不少消费者反映,承诺的“帮你还月供”都因种种原因断了。
专家说:
多个方面存在不足,这种模式有问题
资深销售顾问:
合同:没约束必须付完广告费
在乐山一4S店资深销售顾问袁先生看来,“车身打广告帮你还月供”其实是忽悠你买车的“陷阱”,因为买车合同、广告合同都是单方面的、没有交叉性质的合同。
袁先生说,贷款方成功地把车贷贷给你了,4S店把车卖出去了,他们也从中拿到抽成了,至于广告,即使付不起广告费,合同也没约束必须付完,剩下的车贷还得车主还,如果不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收车。最终的结果相当于就是购车人全款买车。
资深营销管理专家:
模式:症结在不具有规模效应
对此,资深营销管理专家、上海至汇战略营销创始人张戟也认为,这种商业模式有很大的漏洞,最根本的症结在于它不具有规模效应。这个链条串起来的原点,是有人投广告,才能运转起来,而一旦失去规模效应,这个链条就串不起来。
张戟说,商家愿意投广告,必须要有足够的覆盖面和人群的影响力,但现在“广告车”做不到,因为这种模式不是批量卖车。如果靠补贴月供只是为了卖车,肯定不长久。如果真的是想做车身广告,如何解决规模效应?还不如考虑与某大型品牌租车公司合作,人家全国范围内车辆规模大,还有一定的可行性。
经济学博士:
准备:缺少深入调研,对前景过于乐观
经济学博士、著名品牌运营专家、沃顿国际营销机构董事长祝启明则表示,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包括盈利模式和利益分享模式,表面上看,该项目的利益分享模式好像不存在大的问题,但它却取决于盈利模式是否成功。利益分享的前提,是必须有盈利,没有盈利,再好的利益分享模式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吸引力。祝启明认为,该项目充分展示了一个项目成功后可能给顾客带来的利益诱惑,但显然,企业并没有给出太多令人足够信服的方案去消除顾客对项目失败风险的疑虑。任何让顾客心存疑虑的项目,都很难激发客户广泛的参与热情,而没有较大的客户基础,对一个广告发布商而言,显然是致命的。
“这种商业模式是一个好的主意,但显然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对困难的预估明显不够。”祝启明认为,首先项目方对当地新车的销售规模以及究竟有多少贷款买车客户愿意参与到他们的方案中来,缺少必要的深入调研,对未来前景过于乐观。
来源: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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