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夏,在一场大旱之后,其故乡秦村(即江苏东台县某大队第十一生产队)的棉田里,虫害泛滥,几乎失去控制。队里多次喷洒农药,均不见效,因为此时棉铃虫已产生了抗药性。剩下的唯一办法,是手工逮虫子。具体做法是用筷子做成的土制镊子,把虫子从花朵里夹出,放入装有盐水的瓶子里淹死。
由于天气炎热,这项任务只能在早晨和上午进行。队长因此号召队里所有妇女儿童,计60多人,参加此项任务。报酬方法是,大人5个工分,青年人4个工分,小孩3个工分。当时1个工分值7分钱,那时物价低,这7分钱可以买一两猪肉。
换言之,队长在这里采用的是计时工分制,凡同等劳力的人,不管逮了多少虫子,只要工时相同,都记同样的工分。之所以没有用计件工分,是因为队长认为要逮的虫子太多,没法为每人一一计数。
但是中午收工时,他发现各人所逮的虫子数量相差太大。有些大人的瓶子,装了大约不到百条虫子;而有些年轻人和小孩的瓶子里,却装有四五百条,可是他们拿的工分,却比大人少。照此进度下去,虫害很难得到有效抑制。
次日,队长决心采用计件制。上工前,他向大家宣布,不管各人劳力大小,每逮100条虫子,即记1个工分。
中午收工时,社员们的成绩让他大为惊诧:每个人的瓶子里,几乎都装满了虫子,足有六七百条。为按件计酬,队长不得不把队里所有干部都招呼过来,一起数虫子,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才数完,这时人人均已饥肠辘辘。
第三天,为便于计数,队长让每人在收工后自己先数好虫子,每30条虫子一小堆,然后队长只需计算堆数,马上便可得出总数来。可是不久,他即在抽查时发现,社员中几乎没有人老老实实地每堆都放满30条。
小队记工分场景
为公平起见,他要求每人重新摆堆,再次抽查时,如果发现其中某一堆少于30条,其他所有堆皆按此堆计数记分。此办法十分奏效,欺诈的做法,再也没有发现。手工逮棉虫的任务从此走上轨道。社员们前后用了大约两星期的时间,便基本消除虫害,保住了当年的棉作物。
人既是社会人也是经济人,利益牵动每个人的神经,有利益的冲动才有付出的冲动,要调动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实现团队利益的最大化,管理措施就要和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
(本文节选自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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