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不管是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机关办公楼、电梯里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还是检察人员的座机彩铃、电脑桌面提示语,乃至微信工作群推送的文章,都在不断提醒着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黑龙江省检察院三个规范化?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黑龙江省检察院三个规范化(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

黑龙江省检察院三个规范化

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不管是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机关办公楼、电梯里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还是检察人员的座机彩铃、电脑桌面提示语,乃至微信工作群推送的文章,都在不断提醒着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以来,佳木斯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履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通过强化三项措施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减少了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减少了单位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形,减少了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不当交往,减少了“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现象。

强化思想引领

提高政治站位。佳木斯郊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在深学细学上下功夫,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增强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刻领会精神。精准掌握“三个规定”政策界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守住底线红线,绷紧如实记录填报的思想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

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佳木斯郊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把这些要求规定和实际做法纳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等报告“一把手”及其分管部门、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带头改善和畅通群众正常反映问题的渠道,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依照规定及时听取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意见。

强化督导落实

压实具体责任。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的范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担当作为,拧紧责任链条,既要做好本人所办案件的如实填报和随案附卷工作,又要监督本部门其他检察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到全面、如实、及时填报。

加强填报指导。填报指导由政治部负责牵头,督促干警全面学习并掌握填报注意事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线运行后,针对系统填报进行培训,彻底解决不会填报及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情形,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运用检务督察等方式,围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察。

强化监督管理

纳入考核机制。为建立落实“三个规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总结违反“三个规定”高发表现形式,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到检察官业绩考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等工作中。同时,建立健全外部衔接机制,针对系统外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与检察人员不当交往的,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让“三个规定”真正对检察人员形成刚性约束。

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讲廉,以案释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干警遵规守矩,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提高干警司法办案风险防控意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对记录填报长期“零填报”的关键少数进行约谈,开展谈心谈话共150人次。对发现检察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干预、过问案件的,发现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不当交往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记者 吴旋 通讯员 彭计勇 马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