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司法部部长张军亮相两会部长通道,就离监探亲、公共法律服务、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等问题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备受关注的法律资格统一考试,张军部长表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适应时代要求,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专业素质、政治素质。
张军答记者问
老人老办法:就是这个实施意见出台前,已经在校读书,已经在读,或者是已经获得了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或者不是法学类专业本科的学历,但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也可以参考。
新人新办法:实施办法,我们正在修改,努力做到4月份能够下发。那么按照这个实施办法,只有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了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可以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②或者不是法学类本科毕业,获得以上的学历学位,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但是获得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的学位,可以参考;③或者不是法律类本科,但是是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获得了本科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又有三年从事法律职业的经历,可以参考。这就是新人。从《实施办法》出台开始,就要用这个办法了。
唯一的例外:现役军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
简化概括,《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前,强调本科学历。如果今年4月正式实施,从2017级大一新生往前算,不管你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法学类或非法学类专业,不受政策影响,今后都可报考。
至于“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有待《实施办法》明确,个人理解只是字面意思而已,不做量化考察。看过一本法律书籍也算有专业知识,准备司考的过错当然具有专业知识。
《实施办法》实施后不会堵死非法本的通道,只不过提高门槛,条件进一步限制。本科 全日制挡住了专科学历和社会在职学历(成人自考、电大、函授之类)。
2018级起的全日制本科生只要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报考无障碍:①法本毕业生;②本科非法学毕业但是有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学位;③非法本但已经从业有三年相关工作经验的。
“三年从事法律职业的经历”主要指,法检存在部分不具有资格证的书记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务、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
掐指一算,距离考试日期半年有余,考生们吃了这颗定心丸认真备考吧。
(注:“级”是指入学年份,“届”是指毕业年份,2017级大学生即从2017年9月入学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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