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曲阜市一处孔子像。(新华社记者 陈君清/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11月2日《南方周末》)
朱熹提及,宋代一邮亭墙上有人题字“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其后元杂剧、明儒叶盛、刘宗周等也多提及此语,为今人所熟谙。照此说,孔子之前的中国,梦梦墨墨如黑夜,至孔子时忽然脑洞大开,以一己理性创造了中国文明。康有为认为,孔子之前茫然无稽,尧舜三代的古史不过是孔子托古所造。雅思贝尔斯、韦伯等人关于“轴心突破”之说传入中国后,多有学人援引,或以为孔子之前的殷周时代仅为“巫史文化”,至孔子才发生人文自觉,使中国文化实现了轴心突破。
实际上,孔子从未视古老的殷周贵族文化为“长夜”,相反,他以三代贵族古礼-习惯法的继承者自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认为,夏商周以来的历史,是一个缓慢渐变的演进过程,而非理性发明的结果。“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商代继承了夏代的贵族习惯法,在此基础之上产生了新的演进和判例,周代继承了商代的贵族习惯法,并在此基础之上继续缓慢演进,未来的“百世”虽然遥远,但无论怎样,都会遵循在此基本自发秩序前提下的缓慢演进,并无所谓“长夜”忽然光芒四射之说。
孔子推崇的周公制礼作乐,实际上只是对各类古老习惯法的汇编,而不是周公凭空发明了一套理性设计。周礼的性质更类似日耳曼习惯法汇编的《伊尼法典》或《阿尔弗雷德法典》,而非《理想国》、《大同书》的同类。周礼中收入有众多的夏商习惯法内容,如《礼记·王制》记载:“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尚书·康诰》:“兹殷罚有伦”,孔颖达疏:“殷家刑法有伦理者兼用之”,“又周承于殷后,刑书相因,故兼用其有理者”。殷人的《我方鼎》铭文中,完整地记载了殷人丧葬之礼从启殡到埋葬的过程,如祖奠、大谴奠、包奠、读賵等古礼,内容与《礼记》等文献记载周代礼制高度吻合。大量证据表明,周礼继承了众多夏商习惯法的判例。周公制礼之后,周礼仍在演进变化之中,罗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借助大量考古材料证实,周代古礼在不断地演进变化,公元前850年左右的周礼与周初已颇为不同(《宗子维城》)。
孔子熟谙的周礼,正是这样一种具有古老渊源,但又缓慢变化、持续演进的习惯法系统,信而好古本身便并非泥古,而是在这个系统上审慎地创造新的判例。孔子所赞美的殷周贵族习惯法,并非只是原始的“巫史文化”,而是中国文明演进的基础,因此孔子盛赞唐尧、虞舜、三代古圣先贤,儒书中也多有对三代古礼、殷周贤人格言的引用记载。儒家传承的《尚书》《周易》《诗经》等经书,也是殷周贵族古礼的遗产,并非从“长夜”中凭空产生。
孔子真正的巨大贡献是两点,一是提升了对殷周贵族古礼文化的理解深度,二是在贵族共同体逐渐瓦解的背景下,向平民开放贵族习惯法的知识,使华夏文明产生了新的造血机制,在平民中源源不断地产生精英,从而延续华夏文明的生命。
在提升殷周古礼文化方面,孔子实际上继承的是春秋以来的君子传统,鲁、郑、晋等国的大夫君子已经广泛发生了人文精神的自觉,孔子实际上只是继承了这一传统,并进一步进行深化。
建立新的造血机制方面,孔子将贵族习惯法向子贡、子路等平民“鄙人”开放,使平民可以模仿贵族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具备组建和治理小共同体的能力。因此秦虽全面收割了先秦原生贵族,但汉儒仍以平民组建世家、宗族,建立新的世谱。永嘉之乱后的滔天洪水中,这些世家的坞堡,如同座座孤岛,守护了华夏文明的命脉。如果没有孔子留下的文明造血新机制,华夏文明可能很难延续至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若天不生仲尼,战国以后很可能会是“万古如长夜”了。
(作者为四川师范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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