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本报讯(记者 锁楠)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市委巡视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国资监管的三项职能?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国资监管的三项职能(北京推进国资监管创新)

国资监管的三项职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锁楠)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市委巡视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机构改革后,国资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面临巨大挑战,需要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出资人监督,借助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职工民主、社会等监督力量,加强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构建起具有首都现代国企特点的国资系统监督协同机制。通过打造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成果及时共享,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现首都国资国企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印发此意见,坚持改革的思维,把‘六位一体’作为完善首都国资国企治理体系的创新探索。”北京市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各监督部门对企业的监督重点内容和手段方式,尽可能汇集最广泛的监督资源,进一步明晰各自对国企监督的职责定位,构建党内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监督工作格局,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监督。同时,加强对企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等情况的全面监督,特别是针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京外境外投资、土地房屋等易发多发问题,以及国资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事前规范、事中管控、事后问责,形成监督闭环,确保不留死角。

《实施意见》打通各监督主体的联系渠道,强调成立“推进小组”,加强对监督对象、内容、频次和形式的统筹,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检查,定期通报监督信息,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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