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真实(古代官员的加假不加班)(1)

上次和大家聊了历朝历代官员的常规假期,但是除了日常的休息之外,我们总有一些人情往来,杂务缠身,今天我们聊点特殊情况。

三、特许恩假

赐假属于皇帝恩赐和体恤,没有具体规定要休假多少天,但是总有个期限。这些假期都是在固定休假之外的,也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

《史记·高祖本纪》: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也。

汉代出现了“予告”和“赐告”,这是奖励给那些有功之臣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一定之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警察办完一个重大案件就会被上司放假一样。所谓“赐假”,一般是针对病患的。有些官员年老体弱或者患有慢性病,又或者有伤在身,但是身处要职,不能随意请假。

《史记·汲郑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终不愈。

根据规定,汉代官员休病假以三个月为限,超过三个月则会被免职。因此,需要皇帝另外施恩,天子优赐“带印绂”归家治疾。需要注意的是,这项制度仅仅针对劳苦功高者,达到“俸禄两千石”的行政级别才可以享受。

《汉书·冯野王传》: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

后来,予告和赐告渐渐混同,基本上成为官员内退或者辞职的象征。所谓内退,就是皇帝念你劳苦功高,给你特殊待遇,彰显贤德。

大清律例真实(古代官员的加假不加班)(2)

底图来源于Pixabay @Coombesy

在明代,一般予告者不再重新启用,但是也有例外。

《明史·文苑传三·李攀龙》:﹝攀龙﹞念母思归,遂谢病。故事,外官谢病不再起,吏部重其其才,用何景明例,特予告归。予告者,例得再起。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古代也有些这案例法的味道。

《清会典·吏部·稽勋清吏司》:凡官年老告休者,则令致仕。大臣予告者,或加衔、或食俸,皆出特恩,以示优异焉。

所谓“致仕”,就是退休。一般是年龄到了,腾出位置给年轻人,然后回到老家安享晚年,俗称告老还乡。退休归退休,待遇还是不错的,礼部也会专门安排。

四、个人事假

个人事假指的是从人情出发的假期,比如说探亲、结婚、出殡、孩子成年、祭祖、迁葬、父母生病需要伺候等等。高级官员的事假需要向皇帝申请,同意之后由吏部根据路程远近决定假期长短,要是过了期限不回的是要扣除俸禄予以处罚的。

先秦时期的官员休假,虽未成体系,但从史书中也初见端倪,出现了“告”“急”“宁”等字样。一般来说,“告”是指休假,有请假的意思,刘邦担任泗水亭长的时候,“常告归之田”,应当是在春秋农事忙碌的时候回家帮忙。“急”和“宁”也是休假,所谓“急”,就是紧急情况请事假;所谓“宁”,就是回家探亲。

唐玄宗曾经颁布一份关于休假的红头文件《假宁令》,普惠性质的假期成为常制,使得大家雨露均沾,并且充分考虑到了人情世故。根据规定,假期主要分为三类:探亲假、婚假和丧假。

1.探亲假

诸文武官若流外以上长上者,父母在三百里外,三年一给定省假三十日;其拜墓,五年一给假十五日,并除程。

这里的“定省假”就不包括在途时间。当然,这“路程假”也延续至今,例如《(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第二条中就规定: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即便是42年前的规定,也不妨碍其“现行有效”的状态,这也颇为贴合“大鹏侃法史”的定位。

2.婚假

诸婚,给假九日,除程。周亲婚嫁五日,大功三日,小功以下一日,并不给程。周以下无主者,百里内除程。

很显然,给假日期的长短是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的。

3.丧假

诸丧,斩衰三年、齐衰三年者,并解官。……诸师经受业者丧,给假三日。

家中父母去世,文官解官3年,武官是100天;古人有“天地君亲师”之说,老师去世也得有三天假。

此外还有冠假,即为加冠之礼而专门设定的假期。古时候,男子二十岁行加冠之礼以示成人。除了自己加冠时可以放假之外,其五服之内的亲属加冠时,也可以酌情给假。

唐代已经有正规的请假文书,就是请假条,称为“牒”。一般是六项:开首语是“牒”和姓名;紧接着是正文,包括当值日期和职务、请假理由、假期职务移交、结束语“仅以牒陈”并附上日期;州府所在地;职务;姓名。格式清晰简洁,较为成熟。

一般来说,官员不能越级请假,除非你的上级也请假了。一般来说,长官接到请假条之后会交给专门人员,如果有“检案”批示,表示同意请假。唐代的文书处理流程是“一日受,二日报”,因此一般第二天才能得到批示。

唐代还有相应的销假制度,称为“参假”。五品以上官吏于正衙销假,反之则于本单位上级处销假,如果有不遵守规定的,每犯一次就罚一个月俸禄。

明朝病假手续很繁琐,有三个基本步骤,申请——审验——担保。患病的在京官员首先向皇帝申请,皇帝同意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最后需要由同乡或者同僚做担保才算整个请假流程结束,而且职位不同病假期限不同。

清朝的时候,对于京官和地方官、汉人和满人请假,《大清会典》有不同规定:

如果是汉人京官,三品以上京官,需要本人向皇帝亲自写奏本请假,经过皇帝同意后,交给吏部,由吏部根据官员核实具体情况;如果是三品以下京官请假,官员需要主动向上级衙门呈报。由上级衙门会同其他衙门找老乡审核情况,吏部批准后,官员职位会出现空缺,交给其他官员担任。如果是旗人官员,要向所在衙门汇报,由本部衙门查看后交给吏部,吏部批准后,向皇帝陈奏。旗人请假后,官职会被保留。

地方官员会把请假条上报到本省最高级领导总督、巡抚手中,省里一般下发本省布政使司,布政使司委托该官员的上级部门审核。上级部门会特意避开同一系统审核。比如说南京市教育局有人请假,可以交给江苏省公安厅审核。审核人员会回复督抚。

清代对于汉人官员是有末位淘汰制的,不过这个制度有一个触发机制,就是你主动请假。如果你各方面都很平庸,上面很有可能趁此良机炒你鱿鱼。督抚处理后,还要上报皇帝,同时通知吏部,看看是否需要替补官员,并把印结交给吏部。由皇帝批阅后,进行最后决定。由此可见,明清时期皇帝对人事权的把握之紧。

有一本《大清会典则例》,相当于最高检和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汇编。其中附有具体规定:如果官员没有病,却上了一个请假条,官员降一级,审核官员处罚俸禄一年,上级官员处罚俸禄半年。

《雍正朝内阁六部史书·吏科》是关于当时吏部官员日常工作的档案,其中有很多请假条,病假居多。其次是“丁忧假”,就是官员父母去世,请假回家为父母守孝。

大清律例真实(古代官员的加假不加班)(3)

底图来源于Pixabay @HeungSoon

这里还要说一个特殊制度——夺情起复。古人十分看重孝道,与“忠”并列,就连皇帝也不会轻易破坏这种主流价值观。一般来说,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古人应当守孝三年,古代礼俗就有“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这一条。但是,总有一些国家栋梁身处要职,皇帝不准请假,称为“夺情”,也就是剥夺了正常的人情的意思。但是该官员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也就是副手代理。

其实这种制度唐代就有,但是大家觉得于孝道有亏,所以常常引发伦理争论。在明清两朝,被夺情者甚多。明英宗正统七年下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有些官员为了保住现有的位置,努力争取夺情,比如内阁首辅张居正等。请假这事儿还真是奇怪,有人费尽心思请不到假,有人出于利益不想请假。

五、关于太学生

当然了,在中国古代还有类特殊人群可以放假,那就是学生。准确地讲,是太学生。在中国古代,太学生是当做国家储备干部来培养的,因此可以看成准官员。不过太学生的假期与官员有所不同,相对来说要短很多,除了一般的冠礼需要休假之外,其他的常规假期有两个。

《新唐书·选举志上》:诸学生通二经,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四门学生补太学,太学生补国子学。每岁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

唐朝太学、国子学因为农时繁忙而放的假期称为田假,九月天气转凉,需要准备冬衣,所以有授衣假,各十五天。在唐代,虽然学生请假也会上达天听,但是会放在基层处理,皇帝只是知晓而已,狄仁杰说这“盖一丞簿事耳”,可见一斑。

宋代有三馆二阁——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密阁、龙图阁,相当于皇家图书馆,里面的官员不是整理书籍就是编修国史,一般是由高级官员兼任的,比如说包拯就是龙图阁直学士。问题是办公室是需要值班的,这些大佬这么忙,哪有空值班呢?于是乎,作为国家储备干部的太学生就成为廉价劳动力了。太学生表示自己不接受画饼,常常请假,理由雷同,管理松懈。《梦溪笔谈》中说:“馆阁每夜轮校官一人直宿,如有故不宿,则虚其夜,谓之‘豁宿’。故事,豁宿不得过四,至第五日即须入宿。遇豁宿,例于宿历名位下书:‘腹肚不安,免宿。’故馆阁宿历,相传谓之‘害肚历’。”

明代礼部规定皇太子一年中的学假如下:“一查每年节假照旧例。圣节(皇帝生日)前后通九日;中宫殿下千秋令节(皇后生日)前后通五日;皇太子殿下千秋令节一日;正月初一日至二十日;花朝(农历二月十二,即所谓“百花生日”)一日;清明一日;端午前后通三日;七夕一日;中秋一日;重阳前后通三日;冬至前后通五日;腊八一日;除夕前五日;朔后(每月的第一日和第二日)各一日;及大风雨雪隆冬盛暑日俱暂停讲读写字。”

清朝皇子作息时间非常规律,学习任务也十分繁重。一年只有五天时间可以放假,分别是元旦、端午、中秋、皇上生日当天、自己生日当天。

不说了,假期已过,打工人又要去打工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图文:翩若惊鸿

校阅:谷雨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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